每个品牌创立者都有一颗将自家产品塑造成世界一流品牌的雄心,很多经营者为此兢兢业业数十载,公司从一个乡
每个品牌创立者都有一颗将自家产品塑造成世界一流品牌的雄心,很多经营者为此兢兢业业数十载,公司从一个乡间小工厂逐渐成为在业内呼风唤雨的大企业,品牌也从默默无闻变得家喻户晓。但是品牌火了,麻烦也随之而来,企业不得不面对知名度高带来的各种问题。
首当其冲的便是商标被冒用的问题,这也是知名品牌常遇到的问题。一些知名度高的品牌商标往往成为不法商家利用的目标,他们或采用与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把其商标用在相对近似的产品上,其目的都是令消费者混淆,把李鬼当李逵,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
如此一来,知名商标的产品销售势必会受到影响,而仿冒者参差不齐的产品质量也会给知名品牌带来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而造成声誉与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品牌过火,除了可能被不法商人冒用商标之外,还有一个令企业欲哭无泪的隐患。谁也想不到,企业会有抱怨自己品牌太火的一天。
乐极生悲,品牌太火有风险
一般情况下,企业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其商标隐含的商业价值则越高。
旗下品牌因知名度高而被大众熟知成为流行词,是绝大部分企业梦寐以求的目标。然而,那些拥有知名商标的企业做梦也想不到,品牌太火,会“引火烧身”。
有人认为,企业最大的恐惧之一,是旗下知名品牌被过于频繁地用于描述某一类产品,致使法官在商标诉讼案中裁定这一品牌为“通用名称”。
众所周知,通用名称是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可用于电脑品牌被注册为商标,但因其属于“可描述特定对象、产品或服务的通用词汇”,是对一种商品的描述,是绝对不可以作为苹果的商标被注册的。
而企业的知名品牌一旦被认定为通用名称,就表示消费者将该品牌等同于包括它在内的某一类产品,这个品牌就失去了区别于其他品牌的商标异议。这就意味着该知名品牌的商标不再受法律保护,可以任由竞争对手使用。企业辛苦数十载建立的商标价值将消失殆尽。
前车之鉴,名牌商标沦通用
吗啡
吗啡(heroin)原本是德国制药巨头拜耳股份公司上世纪初在美国注册并使用的商标,但因其名声太大几乎成为麻醉品的代名词而在1919年由美国法院宣布为“通用名称”,丧失商标权。同样的情况在几年之后再次上演,1921年该公司的商标阿司匹林(aspirin)被认为是镇痛药的代名词成为通用名称,丧失商标权。
优盘
2010年4月6日,商评委裁定对朗科于2008年8月19日提交的证据不予采信,最终“优盘”商标被判定为商品通用名称,予以撤销注册。
拉链
上世纪20年代,拉链(zipper)商标曾为美国固特立公司持有,经社会长期普遍使用后被裁定为“通用名称”,不再是注册商标。
雪花粉
热水瓶
热水瓶(Thermos)原为美国瑟毛斯产品公司的驰名商标,1956至1962年间该公司虽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仍认定Thermos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瑟毛斯产品公司不再享有Thermos的商标专用权。
积极应对,亡羊补牢犹未晚
那么,面对这种因品牌知名度过高而造成的商标危机,企业应如何应对呢
1、提高对危害性的认识,未雨绸缪
国内外,商标沦为商品通用名称的案例不在少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危害,从而防患于未然,早做应对。
2、注意宣传用语,时刻保持商标属性
3、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词汇
在使用商标时,可在商标之后加上产品名称,如将“桑塔纳”称为“桑塔纳轿车”,“Walkman”称为“Walkman音乐播放器”。“任天堂”(Nintendo)在推广产品时加入了“游戏机”(gameconsole)一词,从而成功地避免了自己的商标“任天堂”沦为通用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