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律所在公共场所拍照违法吗?行为隐私权

在公共场所拍照违法吗?在公共场所拍照是否违法,取决于拍照的具体行为和目的。

一、不违法的情况

资料收集或个人欣赏:

如果拍照者只是将从公共场所拍得的照片作为资料收集或自己欣赏,且没有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这一行为既不违法也不侵权。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因此,如果拍照的目的是为了展示商铺的公共环境或其他公共场景,而非针对特定个人进行拍摄,那么可能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二、可能违法的情况

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如果偷拍他人照片,或者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并将照片公开或用于其他目的,尤其是商业目的,将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侵犯隐私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在公共场所拍照时,如果拍摄到了他人的隐私信息,如他人的私密活动、私密部位等,那么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注意事项

尊重他人权益:

在公共场所拍照时,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

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拍照时应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对拍照行为是否违法存在疑问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THE END
1.拍图书馆照片居然被前台工作人员质疑了[流汗]今天终于找到这个图书馆了,环境不错,想着拍张照片给朋友分享一下。结果被前台工作人员质疑,“哎你是干什么的呀”,“这里不允许拍照”,“只有官方活动才允许拍照”我一不商拍,而不直播,只是像个普通参观者一样随手拍个p3的打卡照被严令禁止了,纳税人花钱建的公共图书馆居然不让拍照,这种规则真是闻所未闻啊https://m.dianping.com/ugcdetail/304569737?sceneType=0&bizType=29&msource=baiduappugc
2.海口“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摄每小时收费万元引质疑律师:收费不具有央广网海口2月7日消息(记者林韦玮 蔡文娟)近期,陆续有市民游客向央广网投诉称,在海口市公共地标建筑“云洞图书馆”及周边进行拍照时,经常被人以“未报备”为由“阻拦”,甚至还有“明码标价”的收费行为,让这处承载了市民服务、旅游地标等标签的公共设施“看起来并不那么开放和便民”。 https://www.cnr.cn/newscenter/local/dftj/20230207/t20230207_526147327.shtml
3.世界上禁止拍照的7个地方,中国有一处,敢拍就敢拘禁你第五个:美国国会图书馆主阅览室,它建于1800年,1800年4月正式开放,它设立在华盛顿国会山上,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图书馆之一。 它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联邦文化机构,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知识宝库,是美国知识与民主的重要象征,在美国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这里面,任何人是禁止拍照的,不管你拍摄的https://kan.china.com/qd/dbnews3/article/954230_4.html
4.书店“拍书族”只拍不买律师:书店有权禁止拍照今日头条而董先生则表示,虽然一些客观的因素可以理解和宽容,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偷拍”,是不合适的,可能还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等法律方面。“书店不是图书馆,它是卖书的地方,靠卖书来盈利,如果大家都来拍书,书店还怎么生存,图书作者的利益是不是也被损害了,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董先生认为,虽然“拍书”没有损害图http://www.mzyfz.com/index.php/cms/item-view-id-1104355
5.你好,有人在图书馆偷拍我的书和笔记,有监控视频可以告他侵犯我的*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您好,被人偷拍视频可以告他。偷拍行为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行为还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如果未将偷拍的内容传播出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https://m.findlaw.cn/ask/question_64469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