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数字图书馆而言,它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
1、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包括网络安全、计算机安全、数据安全、使用权限和信息主权以及个人隐私保障等问题。就数字图书馆而言,信息安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2)、企业的秘密问题。在企业日益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企业的技术、管理与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自己,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图书情报一体化将使数字图书馆投入相当大一部分力量到企业竞争性情报的研究中去,而竞争性情报的特点又使得情报研究者必须接触到企业竞争对手的秘密,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正当途径获取企业秘密的安全,同样是数字图书馆所要面临的法律问题之一。
(3)、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图书情报档案一体化使得公共事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历史性资料—档案成为网络信息资源的一部分,尤其是关于个人资料中的个人隐私问题,已经成为信息法律的焦点问题。该问题主要体现要如何防止和制止未经当事人同意通过网络利用个人资料上。为此,美国NII小组的隐私权小组提出了《隐私权与NII》的最终报告,规定了个人资料不应不适当地改变或销毁,个人资料应保持正确、及时、完整,并和所提供与使用的目的相符。个人资料的取得、公开使用必须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并针对使用者、提供者的原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可见,由于操作不当,数字图书馆将会面临着承担民责任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改进我国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措施。
2、应明确数字图书馆作为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机构的地位。数字化图书馆担负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重任,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职能机构的作用应通过法律来确定,特别是在信息专门立法中应包括确认数字图书馆对数字化资料进行管理和保存权利的条文,从而保证这部分资料成为图书馆的永久馆藏,并传于后人。
3、应明确数字图书馆开展信息咨询的权利。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是图书馆的重要业务工作之一,在整个信息咨询过程中,解答咨询问题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因此,就要对图书馆开展信息咨询服务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作出界定,使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能够有的放矢,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
4、要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图书馆。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难题就是数字图书馆是否对经过加工整理使之有序化的各种数据库能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所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图书馆对大量分散的网络资源进行数字化整理并建立数据库,其过程涉及到大量知识产权问题,如果不对这些问题按照法律手段加以明确的界定,就无法对数据进行整理,也就不能开展数据库服务。因此,数字图书馆完全可以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我们在修订知识产权法时应对数据库权加以明确,以保护数字图书馆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渊.谈数字图书馆的网络信息安全.图书馆论坛,2003(1)
[2]郭晓兰.未来图书馆法律问题前瞻.图书馆论坛,2003(3)
[3]王英悌.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3(3)
[作者简介]陈月华(1963.12).女.大专.档案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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