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判断当事人是否讲真话,及其有无不正当目的;w对当事人诉讼目的作初步评价判断,确定工作的分工(如:取证工作等);收案w(二(二)初步法律分析)初步法律分析w注意:与当事人会见时,应到业务秘书处领取业务审批表,主办律师要填写此表及会见笔录。收案w1、代理原告的思路:、代理原告的思路:w受理法院选择w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确定诉讼主体w审查合同有效、无效(指合同案件)w证据收集的途径和方法w法律依据w时效问题w被告提出反诉,反诉是否成立w能否考虑和解或改变其他管辖部门或其他渠道解决问题收案w2、代理被告的思路:、代理被告的思路:w
3、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w诉讼主体是否正确w合同案件要注意审查有效、无效w是否提出反诉w时效问题收案w(三)告诉当事人收费基本情况(三)告诉当事人收费基本情况收案w二二、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w(一)不收案(一)不收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委托)w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w在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中为一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又接受另一方委托的;w与其个人、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当事人有利益冲突的客户委托。不得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相互利益冲突的客户委托。w根据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不
4、能接受委托的其他情形。收案w(二)决定收案二)决定收案w1、收案、收案wA、收案的条件收案的条件w委托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w有明确的被告(或原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w本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w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及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的,应有合法证明。w不接受委托人无权诉讼和明显无理的案件。收案wBB、收案需要注意的问题:收案需要注意的问题:w接受再审案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应当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办理委托手续,但已代理原审并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
5、外;w接受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委托担任二审代理人的,应当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后,办理委托手续,但已代理一审并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w接受集团诉讼案件的,应当与其代表人办理委托手续;w接受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委托的,应当与其法定代理人办理委托手续;w在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时,可以由本所视情况指派两名律师担任同一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但须明确主要代理人。两位代理律师对案件认识不一致时,不准向当事人透露,应通主办律师研究决定后统一口径w当事人已委托了一名代理人或收案后发现就本案已委托一名代理人时,应与该代理人交换意见,如意见基本一致,可以共同代理,否则,应向委托人讲明情
8、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的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为反诉;、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全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原则上由事务所统一制定,当事人有修改、补充的,应当报事务所审批。收案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建立卷宗及客户资料电子档案,留存于客户部。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法院。办案w一、原告一、原告w(一)、(一)、1、研读证据材料。、研读证据材料。w证据的来
10、被调查人阅读或对其宣读无误后,由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和在场人签字盖章。如摘录其单位保存的有关资料,则应注明资料名称和卷、期、页码,并请该单位审核加盖印章。w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如需录音、录像,应取得证人的明确同意。w律师代理案件应当主动向委托人调取有关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性证据,委托人不愿提供的,应当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其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办案w对于委托人无法提供的证据,而又是证明案件事实不可缺少的证据,代理律师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律师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的调查取证。必要时,提请审判人员取证。w代理律师不得作伪证,对于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应当认真审查
11、,辨别真伪,发现虚假证据,应当及时向提供证据的人指出,并不得在案件审理中引用该虚假证据。w律师对于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不得丢失、毁弃。w可以采取与当事人充分交谈,取得背景资料方法,要特别注意告知当事人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书证、物证,注意挖掘当事人认为与案情无关的案件事实,不要让当事人遗忘了重要证据,其他方法还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观察的方法。w智取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如:书信、电报、传真,特别注意从第三人处取得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必要时就有关专业问题请教专业人士或拟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整体考查已方证据,对方证据。办案w3、与当事人核对案情。、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