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已满8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自己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校园欺凌造成的损害,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则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行政法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三、刑事法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校园欺凌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只能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学校及社会的责任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校园欺凌的处罚因情节轻重、涉及人员年龄等因素而异,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下是对校园欺凌一般处罚方式的详细解答:
一、行政处罚
对于情节较轻的校园欺凌行为,一般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同样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罚也会相应加重。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殴打、伤害特定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处罚将更为严厉,可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若构成犯罪,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校园欺凌导致他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对处罚有重要影响。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