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一案,不仅直接让4个家庭破碎,再次引发整个社会的思考:治理校园霸凌,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综上所述,对于“学生欺凌”,也就是网上说的“校园霸凌”的监管,涉及学校、父母或监护人和公安、教育等行政部门,但是显然学校的责任是最主要的。学生们在学校形成交集、产生联系,发生各种各样的行为,可以说校园是“霸凌”的主要发生地。因此学校责无旁贷,必须承担起遏制校园霸凌的主要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学校做得并不到位。主要有两点:一、重视程度不够,习惯于“和稀泥”,觉得是孩子之间的玩闹,要么各打50大板,要么处理得轻描淡写;二、觉得力有不逮。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不能体罚、不能辱骂,法律也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那么,我们对校园霸凌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哪里做得不好,就必须在哪里把工作做好。
必须让霸凌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学生的管理,虽然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戒为辅;但是学生的行为一旦超过了明显的界限且屡教不改,就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报告。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送入专门学校、参加社会服务活动、限制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等方式进行矫治教育。
为了所有天真善良的孩子们,学校千万别再“和稀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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