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校园霸凌”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工作情况
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我省连续多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先后经历了以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进行规范等几个阶段。
1.政策文件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及校园欺凌治理问题。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形成工作合力。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预防与应对,纳入安全专项督导内容。2017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对“中小学生欺凌”的概念作出解释,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3.各省出台地方性法规情况。2018年11月,天津市出台《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是省级层面首次专门出台防治校园欺凌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北京、上海、河北、湖北、甘肃、青岛等省市在相继出台的《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甘肃省中小学学校安全条例》《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中,也涉及了校园欺凌防治方面的内容。
4.我省工作情况。2017年5月,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辽宁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规范、明确责任,指导各地各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2018、2019年,省教育厅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行动。2021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我省“清单式管理、分阶段推进、精准化问责”的做法,得到教育部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
二、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不高,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新的情况。一是有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欺凌后果认识不足,有的缺乏工作合力、惩戒力度不够,有的对突发严重欺凌事件反应迟缓、处置不力,有的对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一以贯之持续推动不够。二是近年校园欺凌呈现出新的特点,影视、网络、游戏中的暴力场景引发青少年盲目模仿,欺凌多伴有网上传播、炫耀暴力等行为倾向,遭受欺凌学生身心损害加深。三是实际工作中存在“预防难、发现难、认定难、处置难”的问题。比如,2021年我省发生5起涉及校园欺凌的上访投诉事件,虽最终均未认定为欺凌,但在处置过程中也牵扯很大精力。以上情况,亟需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作出专门规定。
三、立法推进情况
(一)立项初审
2021年6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启动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同意适时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的建议。10月初,省教育厅报送立法申请。2022年3月,《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2021年12月底,经省教育厅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形成条例草案初稿。2022年2月28日,省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条例草案,并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4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
(二)工作情况
2.深入基层调研。立项初期,受省内疫情影响,省教育厅面向14个市教育局开展书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春节后,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到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新民市、康平县进行调研,通过深入座谈研讨,听取基层同志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
(三)立法思路
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际工作中校园欺凌行为“预防难、发现难、认定难、处置难”等突出问题,分别设置专门条款,逐项明确具体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压实主体责任,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2.坚持防治并举。草案起草过程中,注意不仅在预防上下功夫,防范校园欺凌苗头隐患,还在治理上用气力,科学规范合理设置处置流程,力求做到防治并举。
3.坚持小口切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要求,增强立法针对性和操作性,回应社会关切,关照群众诉求。体例不分章,全文23条,力争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四、草案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重点规定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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