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细化惩治标准,“未成年”不是作恶的保护伞

9月12日,重庆酉阳自治县麻旺初级中学校通报:9月1日,我校七年级女生孙某(现年12周岁),在校园内被八年级女生万某某(又名冉某某,现年13周岁)殴打,这是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事发后,麻旺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县教委开展调查处理。最终,学校给予万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同公安机关对万某某及其围观学生批评教育。而因施暴女生未满14岁,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9月12日九派新闻)

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报告显示,全世界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个曾遭受过欺凌。

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一次次挑战法制社会的尊严,刺痛公众的敏感神经。不久前,海南13岁女生遭受多人多次霸凌导致左耳鼓膜穿孔,眼睛有异物插入造成不可逆损伤。由于施暴者均为未成年人,警方仅对其中已满十四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给予行政处罚。分析当下的校园欺凌现象,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显著特点:校园欺凌低龄化趋势。当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法律对双方的权益保障如何自洽?

现如今,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往往比我们预想的更加早熟,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他们稍不注意就会“走歪路”,但是“年龄”不能是犯法的借口,更不可能用一句“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还是个孩子”解决。

法律对未成年人施暴者的“保护”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讨论,与此同时,也加深了各界人士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思考。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在两会上拟提交《关于校园霸凌立法建议》,建议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要明确校园霸凌的界定标准、重新划分责任年龄、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等等。2023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赵允、苏良碧等联合提交了《关于将校园霸凌入法的建议》。提案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条例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校园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的“善”由我们来守护,小孩子的“恶”更需要我们去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治理不能只依靠传统的教育、调解等手段,更需要法律来保障被霸凌者的权益。而校园欺凌的法制化需要司法、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通力合作,共同解决治理校园欺凌法律层级不高、法律职责不明确等难题,还未成年人一片成长的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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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校园霸凌事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专家导读 对校园霸凌事件的法律法规是,学校平时应该建立学生欺凌防控的工作制度,对在校的员工、学生等开展必要的防治校园霸凌事件的教育和培训,如果有校园暴力事件,学校应该出面立即制止,要通知双方的监护人,情节严重的要报告给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 小学校园霸凌事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一、小学校园霸凌事件法律法规https://m.64365.com/zs/1380921.aspx
2.2023年校园霸凌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头条新闻法律资讯校园霸凌的立案标准因地区和法律体系而异,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受害者:受害者需要是直接受到霸凌行为的人。 2、行为:霸凌行为必须是一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侮辱、恐吓、威胁、欺凌、暴力行为等。 3、严重性:霸凌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实质性伤害。 https://www.maxlaw.cn/n/20231031/10901649875430.shtml
3.校园霸凌行为现状及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这种更为明确和细致化的规定,将为公安和司法部门办理校园霸凌案件提供更加明确、有力的法律规范,提高办理校园霸凌案件的质量,以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第二,加大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追究霸凌者法律责任。在许多校园霸凌事件中,霸凌者实施了校园霸凌行为后,只是受到了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批评https://www.fx361.com/page/2020/0424/6600695.shtml
4.有关校园暴力法律有哪些规定有关校园暴力法律规定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438533.html
5.中国法院网前段时间热播的电影《少年的你》将校园霸凌事件的讨论推到了风口浪尖,在学校生活中,校园霸凌是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心理健康的一大“杀手”。 [14:23:51] [赵艳雪]: 在今年2月28日下午15时至晚22时之间,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20/10/id/526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