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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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香:焦洪昌随笔集
焦洪昌著
《椿香》是由著名宪法学家焦洪昌教授所著的一本随笔集。本书收录了作者近几年所描绘的人物特写和亲历所思。全书共分为人物、往事、游记、序与跋、致辞五个部分。人物、往事、游记部分主要围绕着至亲、法律圈的人和事进行描绘与追忆,既有对好友至亲的怀念和感恩,又有与法大同仁的惺惺相惜;既有对法学前辈的敬重和仰望,又有与同辈法学名家的谈笑风生。序与跋、致辞部分主要集录了作者在著作和致辞现场的感悟及感言。作者以真情实感为素材,以文字为媒介,以思想为灵魂,在描写法律人物和追忆往事的同时,也为读者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陈光中口述自传
陈光中口述陈夏红整理
本书系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
陈光中1930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立德、立言。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这种风格,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前沿的一面,高瞻远瞩,立意高远;也有“接地气”的一面,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这本《陈光中口述自传》,将详尽展示陈光中先生人生的关键篇章和主要细节,其成败得失颇值得后来者学习借鉴。
不当得利·2023年重排版
王泽鉴著
不当得利法的发展体现于区别给付型不当得利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尤其是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明确其规范功能及成立要件,使法之适用的涵摄及论证更为透明,更具可检视性。本书旨在整合判例(裁判)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体系,稳定不当得利法的适用,减轻论证负担,并提供未来开展的理论基础。
这次修正除检讨全书的文字与内容外,特就下列重要课题作较深入的论述:
1.给付目的不达不当得利。
2.撤销赠与契约与不当得利。
3.借名登记与不当得利。
4.事实上处分权与不当得利。
5.无权占用(或租用)他人无权占用第三人土地所建造房屋的不当得利。
6.“最高法院”关于无权占用他人土地不当得利的回顾与展望。
7.不当得利法上所受利益与致他人受损害。
8.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客体及返还范围。
9.双务契约上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10.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
劳东燕著
本书的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所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根源。下篇进行专题性探讨,按阶层论的体系顺序进行编排,从因果关系与结果归责、故意、过失、危害、不法、罪责和违法性认识等基本概念或制度切入,单线梳理其所经历的演变及带来的影响后果。
本书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幅度修订,使得论题更为集中,语言更为凝练,风格更为鲜明,全面而深入地清理与探讨现代社会的风险社会性质对刑法理论的构建产生的重大影响。
法科生的明天:16+N种职业可能
郑丹妮主编赖斐然何思萌副主编
本书是法律职业规划启蒙读物,旨在为即将或初步进入职场的年轻法律人及考虑专业志愿的高中生提供全景式的法律择业参考,通过深入解析法律人的各种职业可能性,引导莘莘学子拓宽法律择业思维、以幸福为导向,寻求契合自身特质的职业。全书基于高校法学专业学习背景,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选择提供指导,涵盖了法律职业发展的16+N种可能,详细介绍了内所、外所、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公证、国际组织、学术科研、TMT、金融创投、生命科学、电子商务、法律培训、法律科技、投行咨询等职业选择的具体内容与需要具备的素质,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地展现了法律专业就业岗位的工作状态和流程以及职业实务部门对招聘者的能力素质要求,帮助年轻法律人打破地域限制、视野限制,解决同样资质的学生的职业发展可能性不同的问题。
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
韦恩·莫里森著
李桂林、李清伟、侯建、郑云瑞译
本书为法理学领域经典著作,该书中文首版在国内出版之后,受到很高赞誉,自出版后十几年来,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对于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是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著作,被国内众多院校列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指定阅读书目。
本书是有关西方法理学的通识性著作,以作者独特的视角反映了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脉络。作者以现代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为线索,在浩瀚的西方法理学思想宝库中选取材料,并以后现代主义的视角对近代以降的现代主义思想进行评析,在评析过程中画龙点睛之笔随处可见,对于处于不同文化和理论语境中的中国读者来讲颇有启发作用,有利于读者领悟西方法理学的精要之处,也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学几千年发展的脉络与精髓。
口述中国海商法史
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
创业思维与推理
认知型创业的父女对话
陈少文陈子菁著
本书以实践为导向,关涉到商法、市场研究、财务以及经营管理等多个领域,是一本法商结合的实务指南。本书致力于实现规范层面与商事实践的互通:作者以父女对话的方式探讨了创业思维与推理过程,同时本书创新提出经验型创业和认知型创业的思路让人认知一新,沿着这个思路应用大量案例娓娓道来,充分考虑了对话双方的认知层次,逻辑严密,思辨性强,是一部创业启迪书,亦是一册很好青春商业启蒙读物。循循善诱中透出一个父亲满满的爱,这更是一本爱的教育书。
念念不忘(原名《一号检察建议》)
修篱种菊著
《念念不忘》原名《一号检察建议》,同名影视剧正在制作中,敬请期待。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本书以此建议为题,既从检察官视角讲述受害人被性侵害的悬疑故事;又从社会学视角观察受害方与加害方两个家族中不同人物命运所折射的原生家庭的爱与疗愈、罪与罚,以及女性励志成才等;还通过司法程序推动故事情节发展,以艺术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田文昌谈刑辩
杨大民编
本书由六部分构成,分别为刑辩理念、刑辩技能、刑辩问题、刑辩与谈、刑辩感悟和刑辩寄语。书中涉及内容,既有田文昌律师执业三十余年以来对我国刑事辩护理念、技能和重要问题的总结与反思,又有田文昌律师与知名媒体人、专家和学者的对话访谈实录,更有田文昌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业务中的切身体悟和人生感想,以及对中国未来律师队伍和法治建设的寄托与关怀。本书是刑辩理念;是刑辩方法;是刑辩技巧;是理论指导实践,又从实践上升理论的刑事辩护经验;是对刑事辩护事业的专注和对法治信仰的坚持。
刑事辩护教程(实务篇)
田文昌主编门金玲副主编
《刑事辩护教程(实务篇)》旨在详解刑事辩护各流程的“规定动作”“实践问题”和“解决方案”,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各位作者亲历的案件,明确、具体、细致、生动地深入分析和讲解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和环节中辩护的技能和技巧,使读者可以深刻、直观地体察到刑事诉讼过程的千姿百态,在开阔眼界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实操能力。
本书共分为二十二章,内容涵盖了辩护实务概论,辩护实务流程和特殊类型案件辩护实务三大板块。第一章为辩护实务概论板块;第二章至第十八章为辩护实务流程板块,具体包括接待客户与洽谈案件,律师会见,律师阅卷,律师调查取证,批准速捕程序中的辩护,审查起诉程序中的辩护,庭前辩护,法庭发问及其质证,言词笔录的质证与律师举证,物证、书证的质证,监定意见的质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质证,法庭辩论,辩护词与其他辩护文书的写作,二审案件的辩护,非法证据排除,财产辩护;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二章为特殊类型案件辩护实务板块,具体包括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辩护,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涉外刑事案件的辩护。
本书和《刑事辩护教程(理论篇)》《刑事辩护教程(实训篇)》,三者相互衔接,既是统一的整体,又各自独立成篇。
法国民法典
罗结珍译
德国民法典(第四次印刷)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台大法学基金会编译
《德国民法典》,1881年开始编撰,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源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精英,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典》,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
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研究
任素贤著
网络法
松井茂记编铃木秀美山口淑子著
周英马燕菁译
走出机械司法的怪圈
李勇著
实务刑事诉讼法评注
喻海松编著
本书是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适用的全面深入的工具书,全面收录刑事诉讼法条文所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规范层面的规则,又适当囊括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法律适用答复、复函;既立足刑诉法条文的有权解释,以对司法实务具有拘束力的规则为基础,又高度重视刑事司法实务中业已发生的疑难问题。喻海松博士尽可能提出针对司法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后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刑事辩护教程(实训篇)
田文昌主编刘仁琦副主编
本书是关于刑事辩护培训模式和方法的书籍,也是一部探索性的作品。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刑事辩护师资研修班历时三年半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总结而成。书中不仅涵盖基础理论,更有贯穿刑事辩护律师实训的技术与方法,应该说,本书为刑事辩护律师的培训者与受训者提供了“全景参考模式”。
全书共分为八章和附录,内容涵盖刑事辩护实训的全流程。前言是关于我国律师培训模式的沿革、本书所阐述的律师培训模式的形成及参与研修的师资学员的内容。第一章为刑事辩护实训概论板块,包括刑事辩护实训的概念、特征及原则,刑事辩护实训的方法与流程。第二章至第三章为实训课前板块,由实训筹备与实训预备组成,实训筹备包括案例准备与实训分组,实训预备包括“破冰行动”与实训翻转。第四章至第七章为实训核心课程板块,由实训着手、实训演练、实训提升与实训归纳组成,实训着手包括问题提出的规则与方法,原理讲解的规则与方法;实训演练包括实务效仿与模拟互动的规则与方法;实训提升包括点评反馈的规则、方法与知识拓展;实训归纳包括总结复盘的规则、方法与步骤。第八章为实训课后板块,即实训检验,包括实训效果评估的原则、规则与方法。最后为附录部分,通过一个具体的实训板块的演练过程,展现本书逐章阐释的实训理念与技术。
现代社会中的法与刑法
阿明·英格兰德著邓卓行译
本书由阿明·英格兰德教授的29篇论文组成。这29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挑选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第二部分是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每一部分都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的思想精华,对于中国法学界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
英格博格·普珀著徐凌波喻浩东译
本书抛弃了传统刑法教科书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史与学术史、犯罪论体系演进等抽象理论内容,将过失犯、故意犯的结果归责体系置于第一、二编,作为其刑法理论的基石与出发点,开宗明义直指过失犯、故意犯结果归责的具体问题与具体标准,是普珀教授在结果归责领域多年研究的集大成者。
野蛮的正义
[美]埃文·J.曼德利著曲若菲译
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费曼诉佐治亚州案中废除了佐治亚州的死刑立法,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美国将不再有死刑。但仅仅过了四年,最高法院的态度就在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发生了戏剧性的大转弯。这一切只因为几位大法官之间一场紧急的秘密会谈,而这场会谈的内容至今无人知晓。这一判决让瑟古德·马歇尔和威廉·布伦南两位大法官感到极度震惊和失望,也让另外几位大法官在多年后陷入深深的懊悔。
合同法基础原理
梅尔文·A.艾森伯格著孙良国王怡聪译
本书是艾森伯格教授五十多年合同法研究的集大成著作,几乎涵盖了合同法的所有核心内容,且有一定深度,但又不晦涩,体系编排清晰独特,是合同法研究的经典作品,也是我国法律人系统学习合同法不可多得的经典体系书。
奇点临近
迎面而来的技术变革与法学家的课题
西原春夫著于改之译校
本书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前校长西原春夫先生在华演讲文集。
自2010年起,西原春夫先生先后在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东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发表演讲,内容围绕刑法理论、中日关系、亚洲及人类未来等西原春夫先生近年来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的主轴展开,并鲜明体现了他一以贯之的和平与发展的人生旨归。
本书不仅是了解西原春夫先生刑法观的重要窗口,也是了解西原春夫先生亚洲观、世界观的重要媒介,对认识西原春夫先生这位中日刑事法交流的开创者和重要推动者、对华友好人士、面向未来的和平主义者具有独特的意义。
日本刑法要论(总论)
周振杰著
法学与文学公开课:来自原罪的规训
刘春园著
《法学与文学公开课:来自原罪的规训》介绍“希伯来—基督教文明”分支下的文学作品与罪罚思想。与古希罗文明相对应,它是一种强调群体本位、抑制原欲并肯定超现实之生命价值的宗教本位思想。这种抑欲型文化模式逐渐发展为西方文明母题的第二条源流。可以看到,西方中世纪、理性主义时期、启蒙运动时期、19世纪文明的发展轨迹,均与“基督教文明”一脉相承,呈现出较为鲜明的原罪情结与宗教人本意识,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法学思想,均传递着以人智(理性)战胜人欲、强调规则与秩序、肯定个体价值、保障群体利益的复合型理念。
实践中的中国房地产法
常鹏翱著
通盘把握房地产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满足我国房地产的实践需求,解决房地产的实践问题。
鱼老师法学写作课堂
赵海乐著
全流程展示一篇已发表C刊论文的完整写作过程。
书以一篇已经发表在CSSCI期刊的论文为基础,通过模拟鱼老师与三位学生(龙虾、海葵、珊瑚)在写作课堂当中的对话完整复刻了此篇论文从选题到文献阅读、观点提炼、提纲生成再到文本写作的全过程。书中师生对话不仅演绎了真实论文写作教学场景,也通过对三位学生困惑的解答与错误的修正,展示了论文写作常见误区与纠正方法。本书共分为九章、两个附录。
本书独具一格之处在于:第一,以一篇论文写作的真实全过程记录为基础,实例导向明显。读者如有意愿亦可以此为题进行同步练习。第二,有别于其他论文写作书籍的说明书或教科书式布局,本书全程采用对话体、模拟真实课堂教学,在讲授方法的同时注重语言趣味性,内容严肃但风格轻松。
100天写出一篇论文
论文写作的本质及过程控制
田洪鋆著
写作者在论文写作中经常遇到困难,这些困难导致写作者要么不知道怎么下笔(写不出),要么写出来的论文不符合要求(写不好)。
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
〔德〕乌韦﹒穆尔曼著周子实译
作为一本德国刑法学教科书,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文献资料充实,吸收了近年来的重要判决与理论发展,引注中的信息量很大,方便读者快捷掌握各种观点并进一步查询各种学说。
其二,立场偏向主流,除了对法益理论的坚守外,本书尤其强调并广泛应用了在德国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客观归属理论。
其三,内容全面,除了刑法总论之外,还专门增加了刑法分论的部分内容,即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两章。
其四,体系科学,章节编排顺序为基本理念、犯罪构造概览、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总论各问题详解,让读者了解基础框架与基本罪名后才开始深入了解总论的各个细节,符合初学者的学习规律。
其五,文字流畅易懂,没有使用复杂的长句与晦涩的词语,对于初学者而言没有太多语言上的障碍。
法律漏洞的确定
法官在法律外续造法之前提与界限的方法论研究
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著杨旭译
德国著名法学家卡纳里斯的名著《法律漏洞的确定》检讨传统见解,阐述法之适用及法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重新建构法律漏洞的概念,确定基准及填补的方法,包括类推适用及目的性限缩,对法之续造作出了重大久远的贡献。杨旭博士翻译此书,信达雅,对中国法律及法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及参考价值。————王泽鉴
辩护思路与专家点评
田永伟编著
《辩护思路与专家点评》的特色之一是类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类案检索是指在处理案件时,对相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同案同判,以此维护司法公正。另一点睛之笔在于,邀请了多位知名学者、资深律师分别对各个案例进行点评。
《辩护思路与专家点评》独树一帜,每个案例包括案情概述、法律规定、思路解析、类案检索、辩护意见和专家点评六个部分。案例分析层层推进,逻辑性、层次性强,能够为刑事辩护律师办理类案提供参考。
普通法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著明辉/译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唯一一部纯粹学术意义上的法学著作,实际上是他于1880年至1881年在洛厄尔学院以普通法为题发表的一系列讲座的汇集。
本书至今依然被誉为“美国法律学术史上最为重要的著作”,是英美法律理论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法律的道路
全书内容跨越了霍姆斯人生三个重要阶段:(1)哈佛大学及期刊编辑时期,(2)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时期,以及(3)联邦最高法院时期。这些文字囊括并蕴涵了作者七十年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与波澜壮阔的思想历程。
国际法要论
何志鹏著
本书系主要针对国际法领域进阶学习者、专业实践人士的通论性教科书,注重国际法的前沿问题、理论探索和中国立场。
全书分为国际法总论、国际法主体、国际法客体、国际法律行为、国际法律责任与争端解决五个板块,对于国际法所涉及的新领域,例如网络空间、极地、深海等规范建设问题予以阐释,对恐怖主义、经济危机、武装干涉等国际法问题进行分析,对于中国的安全观、外交立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思想理念予以展开。
本书不仅注重对概念、原则、规范的呈现,也注重对国际法制度背后的动力和运行的状况进行批判性反思。
请求权基础案例实训
吴香香主编
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推动下,请求权基础理论与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我国民法领域已经发展十余年,并越来越受瞩目。但在鉴定式案例教学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实务领域言必称请求权基础的同时,作为请求权基础理论与鉴定式案例方法推广载体的本土图书作品却屈指可数。
同时,读者接触到的多为精雕细琢后的“成品展示”,而试错与纠错才是请求权基础方法训练的必经之路。就此而言,呈现作品从“未完成态”到成品的思路调整过程,也许比展示成品本身更有意义。本书的编写即以“展示过程”为目标,重现教师批改学生作业的真实情境,内容与体例也有鲜明的“过程色彩”。
法思想史
〔日〕中山龙一、浅野有纪、松岛裕一、近藤圭介著
王昭武译
本书是以近代之后世界各国思想家、法学家为中心,对从古希腊到全球化时代的思想家、法学家进行全景式评介、通俗化解说的法思想通史。
全书以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原文作为写作依据,同时充分参考吸收欧洲与日本既有的研究文献,学术视野宏大,理念先进,论述简明精当,深入浅出。
人,伦理,机器人
王岭/主编
本着“青少年自己为同龄人创作人工智能读物”的指导思想。主办单位组织了二十余位喜欢技术、热爱生活、关心社会和未来的青少年创作了这部面向同龄人的人工智能伦理科普读物,并用漫画这种青少年喜爱的形式予以呈现。
通过一年的集中学习、分组创意、设计讨论,孩子们以青少年的视角,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后的社会现象、道德问题、法制问题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并且通过漫画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了中国小主人们的眼界和智慧。
《人,伦理,机器人:一本孩子写给孩子的书》从人工智能的公平、隐私与保障、可靠与安全、包容、负责以及透明几个角度,以年轻人的视角,勇于突破现有的常规,处处表现出“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及“敢为天下先”的思考角度。希望《人,伦理,机器人:一本孩子写给孩子的书》可以激发年轻读者的深入思考,从年轻人的角度来展现中国下一代学子对于技术发展的深刻理解与认知。
护理法律与伦理(第四版)
王竹,张凤英,罗雅文,李侠译
《护理法律与伦理》采用引人深思的整体性策略,探索护理实践中的关键法律与伦理问题。研究了护理实践中的法律规定和伦理要求,并探讨二者的一致性。
对护理的法律、伦理和专业维度进行概述,进而更深入地探讨了关键问题。第四版对患者安全立法及有关文字内容进行了更新。
公司法诉讼实务十八讲
邵兴全编著
本书为作者拟撰写的“公司法实务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凝聚了作者近十年研习公司法理论及实践的经验。
本书采用专题形式,所涉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司法诉讼实务的精髓。本书的目的是讲清楚现行公司法诉讼裁判规则,引领读者在繁复的公司法规则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及路径。基于以上目的,本书在体例及内容上均有所创新:
(1)体例上:打破一惯按照案由进行编写的方式,按公司成立、运作及解散的顺序撰写,不追求面面俱到,而是以常见或前沿的纠纷为重点,归纳出18个专题;每个专题采用论述加案例的形式,体系完整又相对独立成章。
德国债法案例研习I:合同之债(第6版)
尤科·弗里茨舍著赵文杰译
本书是旨在帮助学生初窥合同法门径的案例分析教程。其中对主题的处理,大多从一个简单的基本案例开始,紧接着是针对特别问题的案例变形或者其他的案例,有助于深化学生现有的知识。本书主题限于合同之债,原因在于债法总则的规则大多仍可适用于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则经常适用特别规则。案例的次序与大多教科书(和讲授课)的阐述顺序相仿。本书在德国民法学界从第1版起就受到好评,且之后的各版次亦好评不断。
基本权利(第8版)
张冬阳译
本书以基本权利案件阶层审查框架为导向,体系性地介绍了《德国基本法》所列的基本权利和欧洲法上的基本权利,附有各种图表和案例写作提示,用语简明、条理清晰、内容翔实。大量引用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经典判例,全面展现了基本权利保护的范围、层次和边界,是基本权利教义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法律人工智能导论
姜伟/主编江溯邹劭坤/副主编
《法律人工智能导论》由姜伟主编,江溯、邹邵坤副主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从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青年专家,法律科技公司的计算机专家,法律AI研发管理的专业人士共同编写。
何以刑罚?哲学立场思辨
诺伯特·霍斯特/著王芳凯/译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
冯军梁根林黎宏主编
刑法思维与案例讲习
陈璇著
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
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
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分析”“难点拓展/重点复习”四个板块,引导学生按照“五步骤分析模式”循序渐进地展开研习。
刑法上的占有论
黑静洁著
“占有”是刑法中财产犯罪的核心概念,它决定了财产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本书以刑法上的财物概念为切入点,借助民法关于财产和物的概念界定,结合虚拟财产保护的时代需求,精准定义刑法上的财物概念,并对其进行类型化的梳理与分析,以此作为占有概念讨论的理论前提与基础。
刑事辩护教程(理论篇)
不作为犯研究的新展开
黎宏等著
人格权总论:传统与超越
曹相见著
本书立足回答人格权如何是一项独立的、基本的民事权利的“大”问题,从人格权的概念、主体、客体、性质四个方面入手,为人格权确权及其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后的人格权研究进行了可贵尝试。
全书分四编。第一编从人格权概念入手,剖析了人格在法律上的语境及其利益构造;第二编从主体上否认了法人、死者享有人格权;第三编通过对民事客体理论的反思与建构,破解了人格权的客体难题;第四编对人格权作为受尊重权,兼有基本权利的属性进行了分析。
本书试图摆脱人格权证成的财产权模型,寻找人格权确权的伦理基础,为学界提供一套人格权证成的解释方案,夯实《民法典》的解释论基础。从独立的伦理角度论证人格权,试图建立起“人格—财产”的二元格局,是本书的鲜明特点;其中作者提出的人格有作为实证权利基础的含义、物上“人格”发挥财产效果、死者“人格”为生前形象、区分权利的客体与对象、基本权利无法介入私法等命题,对我国人格权乃至整个民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作出了推进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