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违反公认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与不法限制竞争或垄断行为合称不公平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属于过度的、扰乱秩序的竞争,我国和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专门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针对限制、排除竞争的垄断行为制定《反垄断法》或《反限制竞争法》。

【基本信息栏】

中文名:反不正当竞争

英文名:Antiimpropercompetition

所属部门法:经济法

【目录】

一、概念释义

二、基本特征

三、基本内容

(一)混淆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六)商业诽谤行为

(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文】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较早使用了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下了定义,根据该法第1条和第2条,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法律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则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实践中,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包括服务)经营的自然人、作为经营者雇员或亲属的自然人等,也可能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比如诽谤某产品、企业或其老板。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内容上与知识产权法存在交叉。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经营者用以从事市场活动的必要元素,包括商号、商标、产品设计、商誉、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同、制造方法等,这与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关系密切。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基本差异。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通过赋予专有权的方式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维护优良市场秩序,通过反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违反公认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而使市场交易和竞争能够正常进行,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不限于反侵犯知识产权的竞争行为、也不规制不影响竞争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1]

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

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正当竞争具有保护一种过程或者一种机制(市场竞争机制)的属性,属于行为规制模式,如果简单地采用权益保护模式,权衡、说理不足,则可能背离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竞争的宗旨。

3.概括性、弹性条款的适用具有复杂性。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衡量标准为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尽管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列举性条款越来越多,但即便如此,认定法律列举的行为以及法律没有列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仍然有赖于道德性衡量。概言之,法条的列举和具体化不能代替价值判断和复杂、仔细的利益权衡。[2]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经营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参考文献】

[2]孔祥俊.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范式[J].法学家,2018(1):50-67,193.

[3]孔祥俊.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定位[J].中外法学,2017(3):73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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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丨反不正当竞争形堂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什么是商业混淆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今天,为大家带来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知识,一起来看~问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49775496365042454&wfr=spider&for=pc
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第二,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https://www.shuashuati.com/ti/9090335c3aae4813a8d0f8ae5680ef5d.html
3.经济法教学大纲(3)本章重点学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危害;学习的难点集中在具体的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质构成要件上。 (4)学习反垄断法应使同学们明白垄断的危害性以及垄断的除外适用范围,同时,更应使同学们明白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以及目前我国反垄断的重点。 https://law.sicnu.edu.cn/p/60/?StId=st_app_news_i_x151152147947210366
4.[经济法]第九章竞争法律制度简答竞争法的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目的在于: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予以禁止与消除。 特征: 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竞争行为是否正当由法律规定; 执法机构的行政性与独立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相应的竞争执法机构来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采用被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手段而实施的竞争行为。https://blog.csdn.net/robur/article/details/1777645
5.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答: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19.针对一些平台企业存在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等突出问题,我们要如何处理? 答:我们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有关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https://www.zjk.gov.cn/content/bwbd/198049.html
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是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如下:一、它是一种竞争行为;二、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三、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四、它是一种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https://mip.64365.com/tuwen/jjeum/
7.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经济法概论[共7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_经济法概论_[共7页] 下载积分:800 内容提示: 104 经济法概论 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本案依法保护了“泥人张”这一知名老字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https://www.doc88.com/p-77943871712854.html
8.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因及其法律规制摘要: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更多样化。本文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互联网金融中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其成因,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法,期待能有助于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7455.html
9.审判实务网络游戏直播的法律问题研究游戏频道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游戏运行画面进行网络游戏直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依据法律作具体的分析,而非一概而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量: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因涉案竞争行为受到损害、该竞争行为是否正当。 http://youxi.youth.cn/yw/202011/t20201122_125861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