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概念解析;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2、法治思想的渊源;3.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3)第二次德法之争:;(4)影响:;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妻殴夫,耐为隶妾
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
盗臧直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
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2.魏晋——律令儒家化的发展;《唐律疏议》书影;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在内容的技术性排序上,是先总则后分则,先原则性制度后具体律文,先实体法后程序法;而在内容的精神性排序上,是先皇室后国家,先中央后地方,先政治后经济,先重罪后轻罪。这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国家体制吻合,反映出法典与社会同构的立法原理。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不仅达到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
——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家有雅风,政事规为。
—《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知识拓展2:“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有什么积极性、以及局限性?;知识拓展3:中国古代家训的特点;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2.教化;(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知识拓展1:相比宋朝,明清乡约出现了哪些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知识拓展2:我国古代为何形成以儒家思想构建的“礼法结合”的法律体系;知识拓展3:中国古代法律特点;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