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三个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精神状态正常;或虽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但并不影响其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即对该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完好;
(2)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3.无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
(3)辨认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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