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及目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建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4,000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盛家方先生申请辞去兼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白新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盛家方先生变更为白新平先生,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外,公司工商登记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上述变更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向明先生、易建国先生、于英俊先生、赵晓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两点半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0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5.00万股,以5.1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5.00万份。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1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公告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5人,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1)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5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927.78万股的1.0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票期权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5.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927.78万股的0.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6、授予/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为2.60元/股,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价格为5.19元/份。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可全部解除限售/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首次授予条件成就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现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1月22日。

(二)首次授予人员及数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8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85.00万份股票期权。

(三)首次授予/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2.60元/股,股票期权5.19元/份。

(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限制性股票

2、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

(七)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

3、解除限售日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一授予价格。

(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标的股价:5.69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波动率分别为:16.4932%、19.1662%(采用深证成指最近16个月、28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六、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意见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同意确定以2023年1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5.00万股,以5.1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5.00万份。

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2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2.60元/股的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8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5.19元/份的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85.00万份股票期权。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2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及目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建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众合供应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4,000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等。

(二)预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X041

法定代表人:马通瑞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10万元、净资产1,805万元;2023年1-10月份主营业务收入2,532万元、净利润168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众合供应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许培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合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众合供应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关联方二

名称:建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祥龙路118号菊城建华花园中和庭二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蓝耀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建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75,638.49万元、净资产30,643.04万元;2023年1-10月份主营业务收入376,809.47万元、净利润643.04万(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供应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许培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建华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建华供应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4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5

关于总裁变更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盛家方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盛家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白新平,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与通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设计师、研发部部长助理、民用技术研究所所长,西光集团营销管理部副部长兼北京商务中心主任、民品发展中心副主任、主任,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四维图新集团副总裁兼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COO,北京满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等职。曾受聘TIAA(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副理事长、工信部“长风计划”智能网联专家等。

2.向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办事处经理兼市场主管、营销经理,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建华建材(沧州)有限公司、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建华建材(嘉兴)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旗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易建国,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事业部项目经理,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第一事业部总监。现任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联事业部总经理兼营销总监,西安龙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4.于英俊,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德尔福(中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软件架构师,伟世通亚太(上海)有限公司技术主管,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计算平台高级经理,吉利路特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平台研发总工程师,禾多科技自动驾驶计算平台高级总监,现任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舱驾事业部总经理。

5.赵晓明,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产品工程经理、高级工程经理,安波福(中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纵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总监,深圳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公司运营总监兼高级项目管理总监。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6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止首次授予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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