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理论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国人很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历史上,凡属盛世都是法治相对健全的时期。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贞观之治”,在此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进一步为大唐盛世奠定基石。

深入总结可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包括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它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中,源流清晰、思想深邃、特色鲜明,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在世界法治文明史上具有独树一帜的影响力。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丰富,亲民思想更是源远流长。《礼记》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亲民,一说是“新民”,目的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弃恶扬善,即引导、教化人民。早在西周时期,中国人就已明确提出“明德慎罚”思想;汉朝在主张德刑并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的思想,即德主刑辅、“厚其德而简其刑”。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二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同时,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文明延续需要薪火相传、推陈出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法治之成败在于合民情、顺民心、护民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平等、公正,重在通过法律等手段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尊重法律权威,要求权利与义务平等,形成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法”与“天理”“人情”的协调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新时代新征程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新特征、新态势与新问题不断凸显。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寻找智慧、资源和力量,积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比如,重视人命、人心、人力。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天、地、人为“三才”。人在天地之中,兼具理性与道德,体现了古人的自信和对人的肯定,催生形成了以民为本的司法理念,包括反对专任刑杀,重视道德教化,尽量保全生命、劳动力和家庭,并形成相应的若干制度设计。

研究显示,在汉代,体恤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已经制度化;南北朝时期,州县死刑案件已不得自行轻易处决;唐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度,地方死刑案件要三复奏;清代一般死刑监候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复审再予决断。

又如,发扬“讲读律令”的传统文化。在明代,城乡之间、官民之间十分重视讲读法律。为进一步劝善惩恶,要求设立申明亭,“书其过名,榜于亭上,使人有所惩戒”,还要求设立旌善亭,以发挥扬善的宣讲功能,助推实现良善治理。

这对新时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无借鉴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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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儒家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爱民意蕴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出一周年,习近平文化思想明体达用,体用贯通,表明了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强调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性。儒家民本思想http://zbyyfy.sdcourt.gov.cn/dyzy/372897/372830/31051331/index.html
2.中华法系是维护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我国的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公元前20世纪70年代,夏朝奴隶社会诞生之初,就已经有了成文法。从夏商周三代的《禹刑》、《汤刑》、《九刑》、《吕刑》,到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经》,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华法系,中华法系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社会管理层面优秀规则的反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瑰宝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4074692884951050&wfr=spider&for=pc
3.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以中国法律传统对建构中国法理学的美 国学者 中有 自魏特夫 以来在西方 长期流行的 "东方专制主义"说 (参见卡尔·A·魏特夫 :《东方专制主义》),但这一观 点已受到高道蕴,安守廉,欧中坦等美国学者的批评 (参见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还有黄宗智教授在与滋贺 秀三教授辩论 中提 出的 "第三域 "说 (参 见黄宗智 :《https://faxuejia.ruc.edu.cn/EN/PDF/133
4.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pdf全文免费在线看免美国学者 论中国法律传统 编者 高道蕴 ( ) KarenTurner 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A圣十字学院历史系 高鸿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贺卫方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编者序言 本译文集收入文章 12篇,它们原是由美国研究中国法律 史的学者以英文发表的。这些文章产生于过去的 20年间,作 者们包括法律和历史等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3/0303/3397882.shtm
5.转赖骏楠:批判与重构——思考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导读:林端在《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中试图完成批判与重构的双重任务。一方面,该书尝试对马克斯·韦伯有关中国法的一系列命题做出回应。另一方面,该书从法律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并借助对清代州县司法的一二手研究,重构了一副中国法律传统的 “多值逻辑” 图景。对于中国法是否具备“合理性”这一问题,林端与韦伯从不同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286011/
6.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自夏代步入阶级社会以后,中国的法律文化就在以往的氏族、部落的原始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生长发育。经历夏、商而至西周,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基本格局和特点初步奠定。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动乱的时期,中国文化开始了一场大裂变、多元化的运动。至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已经基本形成。而汉武帝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
7.中国法学创新网触屏版通过历史上的法思想、法规范及其相互关系的折射,洞察古今中外历史上幽微的人性,从而揭示中华法理古今相通的智慧,这是黄氏方法论的根本旨趣。黄源盛先生在四十余年中法史教学与研究中潜心耕耘、探赜索隐,并于《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尽显中华法理之妙,此诚关心时代与文明命运的中国法律史学者之楷模。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M.php?id=14200
8.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当代价值的方法论思考【摘要】:<正>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和研究似乎已有定论,却始终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但不论如何评价,这样一个基本的共识还是应当确立的,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要在正确、全面地认识它的基础上,并有意识地改造https://cpfd.cnki.com.cn/Article/CPFDTOTAL-ZFFS201010001025.htm
9.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论文范文写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点相关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法因其成熟的立法技术、自成一脉的法律体系而盛极一时,于盛唐时期达到顶峰,在世界法律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唐律在总结秦汉以来律法经验成果的基础之上,制定出了诸如十恶、八议制度、亲属相隐、五服制罪等独具礼法特色的法律制度.日本、朝鲜等周边国家皆受其影响,仿效立法.中华法系随之形成,https://uwskqetuqcroib.wqxlw.com/zhuankelunwen/27426.html
10.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及其形成基础摘要 礼法融合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儒家思想为立法原则、以礼教为确定犯罪构成的理论依据和以礼教为制定刑罚的准则。礼法融合有其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组织基础和文化基础。礼法融合的传统法律思想在一定时期对于社会稳定是有利的,但对建设法治社会是不利的,所以超越礼法融合的法律意识,是我们未来的https://www.fx361.com/page/2019/0822/5455947.shtml
11.论中国传统“无讼”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论中国传统“无讼”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无讼,传统法律思想,调解,和谐社会,当代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无讼”思想是其中的一枝奇葩。中国传统“无讼”思想诞生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儒、道、墨、法等流https://wap.cnki.net/lunwen-1013026544.nh.html
12.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学术著作三、有关中国集团本位法的几点补论 第二节 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从氏族到个人:西方早期个人本位法的形成 二、从氏族/上帝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大发展 三、从社会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再次确立第三章 法的文化属性: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 第一节 公法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属性 一、中国传统法律http://www.cuplpress.com/index.php?m=book&a=detail&id=6993
13.传统中国政府治理法制及其清末调适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1]世界历史的一体化,开启了法律历史的全球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拓展,带来了相应法权关系与法律形式的世界流行。对中国而言,这一转变虽然在明朝中后期即借助利玛窦等传教士渐次导入,[2]但“明亡清兴”和“康乾盛世”又让传统法权秩序获得更大规模的延续与发展,以至于形成了“清帝国治下的和平”。[3]但历史http://www.sass.cn/109002/69339.aspx
14.略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中的文明精神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包括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曾经历过数千年的历史演化,逐步形成了有别于东西方各国的鲜明特色,同时也积淀了体现出民族精神的文明成果。现撮其要者,分述如下: “公之于法”的大道精神 早在《礼记·礼运篇》当中就明确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中华民族的先贤把推行“天下为公”的理念看成是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6/id/521330.shtml
15.于语和:试论“无讼”法律传统产生的历史根源和消极影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法律文化,无论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即是延续几千年的“无讼”法律传统。“无讼”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对后世影响很大,是我国今天法治建设的巨大障碍。为了正本清源,从根本上克服“无讼”法律传统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仅就“https://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1805
16.传统法制论文范文7篇(全文)关键词:中国,传统法制,现代法制,宪法,主权 法制现代化作为当代语境下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提出, 至今仍讨论不休, 争议不止。虽然对它在多大程度上等同于西方化仍无定论, 但在今天一般认为:法制现代化并不能通过完全照搬西方法制来实现, 更不能全盘否定我国传统法律文化, 而要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https://www.99xueshu.com/w/ikey5706nl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