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法治变迁:为法治现代化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2)理论前沿

除此之外,人们还展开对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讨论。当时许多学者提出法不单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还具有社会性,反映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和需求,过度夸大法的阶级属性反而会破坏正常的法制建设。尽管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问题各方争论不休,但这意味着理论界开始逐渐抛弃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路,开始以科学、审慎的态度对待基本的法学理论问题。

完善阶段: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至今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从“法制”到“法治”,不仅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新创举,也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新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对于“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规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向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继续前进。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顾法治建设历程,总结不同历史时期法治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传承性,珍惜中华文化的优秀成果和前人艰苦实践的心血,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把握制度、文化、文明的递进形式与内在联系,在当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升华,以海纳百川的气度,进一步改革创新,重塑中华法系的价值,并最终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法治的现代化发展,为法治现代化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盈辛对本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①林榕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法学“禁区”──再谈法律继承性问题》,《法学家》,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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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2022年出版计划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https://www.douban.com/note/824257121/
2.张翔:四部,还是一部?——我国宪法承继关系的理论重述应该说,基于我国宪法发展变迁的历史经验教训,到1982年宪法颁行前后,人们的认识已经自然地指向了宪法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习近平在纪念1982年宪法三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再往前追溯至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yNTcxMzA0OA==&mid=2247485930&idx=1&sn=9691ea05b6f96a127dd61f8cb8f0ca21&chksm=fa18a21dcd6f2b0b9b88a2b6df5dad054fe58f811bdd99994c7a60969edc9567cfe306a49f9a&scene=27
3.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学上,社会转型指社会结构的整体性、根本性变迁……其具体内容至少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是在当社会变迁历史进程中出现社会渐进过程的中断和质的飞跃、社会发生激烈的变化、由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时候所出现的社会整体性变动”。 http://m.fz18z.cn/nd.jsp?id=271&id=271
4.中国法律史学史大咖说法应当看到,法律史学的学术发展背景是建立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其发展脉搏是与中国社会变迁与发展的理路相一致。从史学的眼光来看,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发展,其历史背景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这一判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处于大变动、大发展时期,出现了许多对中国的历史发展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12-24/content-1414055.html
5.中国法律史范文12篇(全文)我认为, 编出《中国法律史》的优质教材关键在于如何综合历史学和法学的方法, 并结合本科学生实际。切不能为了追求法学元素做成部门法史的总和, 也不能为了追求普遍性做成法律历史故事集成。 三、《中国法律史》教学最大的困难是现有的课程分科中的不利局面。21世纪初, 中国法律史就被硬生生地分割为“制度”和“https://www.99xueshu.com/w/ikeyktnf68fw.html
6.第二节中国法学的历史中国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法律文化遗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学研究就很兴盛,并有专门的法学著作问世。其后历代都有丰富的法律思想。但是,直到本世纪,法学始终被包围在封建主义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之中,独立的法理学更是无从谈起。 从发展阶段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法学的历史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129/11/55518189_1105680581.shtml
7.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几个问题因而法 律史学的研究不能忽视社会存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三者的研究,甚至缺一不可,缺 其一就不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而三者的关系是社会存在决定法律思想、法律制 度的产生、演变,法律制度是法律思想在政治上的反映,二者共同反映当时的生产力与 生产关系即社会存在。所以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不仅研究法律制度,还要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185921_6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