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编制说明.pdf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本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轿车轮胎>等44项强制性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4号),计划编号为

(20190062-Q-339),项目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要求健康安全”,

项目已办理延期。

2.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9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市组织行业标准研讨

会,邀请行业内主要技术机构、生产企业40余家单位的技术专家,倾听行业对

2019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三项强标制修订计划(国标委发

〔2019〕14号)后,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家电行业征集了工作组

成员,组成起草组,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担任起草工作组组长单位并开展了相

关的预研工作。

2.1.起草阶段

2019年6月26日~27日,在成都市召开标准启动会,会议上确定标准范围

为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健康安全标准要求两大方向

“辐射”和“毒性”。其中,辐射包括光辐射、噪声辐射、电磁辐射EMF、放射

物、热辐射等;毒性包括化学毒性(溶出物、挥发物、净化)和生物毒性。会议

形成了标准基本框架,确定了标准起草的主要原则。

2019年10月10日~11日,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二次标准讨论会,对于标准草

案所有技术内容进行了细致讨论;确定了各项指标所涵盖产品范围,细化设计、

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各阶段的范围、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讨论化学毒性和

生物毒性技术要求的可行性,确定GB19606范围之外噪声设定方案,并讨论了

1

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次(网络)标准讨论会,会议针对第二次会

明确了“毒性”包括化学安全和生物安全两个领域,将“精准净化和生物防护”

部分列入健康防护功能,增加“标志和说明”条款。

2022年8月11日,在西安市召开了第四次标准讨论会,会议针对第三次会

后各单位反馈的技术意见进行了细致讨论。会议确定了增加健康防护功能的术语

要求,确定电器的健康防护功能包括空气净化、抗菌、除菌、除病毒功能及对应

的指标要求,确定GB19606以外其他电器的短时工作和长时工作噪声限值。

2023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召开了第五次标准讨论会,会议结合第四次会

后各单位反馈的技术意见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描述;第4

章增加“总则”概述性要求;删除紫外线(A和B波段)及蓝光危害要求;紫

外线(UVC)泄漏量和臭氧泄漏量中增加有人条件使用的描述,总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TVOC)仅保留对空气净化器和房间空气调节器两个产品的要求,空气

验方法的依据(GB/T18801和GB/T21551系列标准)。

2023年8月17日,在沈阳市召开了第六次标准讨论会,本次会议确定了引

言内容、“正常工作”术语的定义、第4章“总则”要求、紫外线泄露量波长范

围、紫外灯管波长范围为200nm~280nm、高压静电模块电器在正常工作时的条

件、抑菌环增加与食品接触或使用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条件、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要求,会议确定本标准附录A中的噪声限值和产品范围与GB/T19606(报批稿)

保持一致,删除其他电器的噪声限值。

2023年9月初,工作组在整理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工作

本标准主要参加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

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家用电器协会、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青

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

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青岛经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康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帅科卫浴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

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际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安

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戴森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

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小米通

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马德军、张晓、黄文秀、袁兴成、李鹏、王宏源、徐

哲谆、陈灿坤、陈荣会、谢小保、吕佩师、陈林、王田、王海燕、王宁、王平松、

张维超、李亚东、朱永国、朱广、李剑、王旭宁、杨云霞、王圣贤、李永光、沈

伟、赵凯、陈新厂、侯全舵、张树前、余国成、李轶、朱小兵、周磊、孙民、曹

诗亮、丁剑波、江峰、吕全彬、李慧娟、张建强、袁海燕、万华新、陈峣、吕丽

莹、王红强、张庆玲、周小俊、陈子良、陈俊良、陈国帅、麦栋、屈恒。

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包括验证报告、统计

数据等)及理由

1.编制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

电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使标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本标准的编制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

3

(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的要求,按下述技术方案起草: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GB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

2GB21551.2-2010

特殊要求

3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

的特殊要求

4GB21551.4-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电冰箱的特

殊要求

5GB21551.5-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洗衣机的特

6GB21551.6-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

7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8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2)上述表1中的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与强制性健康安全规范

标准配套的标准;

3)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技术要求按照转化后的推荐性标准中的试验方法进

行验证;

2.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涉及健康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

则、要求和试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主要引用自GB/T17988、GB/T18801、GB/T19606和GB/T21551

系列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安全性要求、健康防护功能要求以及对标志和说

4

明的要求。

总则提出了按照电器的使用说明进行安装、使用、维护、维修时,不应产生

影响人体健康和环境健康的有关危害,或危害的风险水平在容许的风险范围内的

基本要求。

安全性技术指标包括紫外线(UVC)泄漏量、噪声、电磁场(EMF)、臭氧

泄漏量、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安全、抑菌环。

内容整合以及概括了原GB21551系列标准、原GB17988、原GB19606中的要

求,并考虑欧盟对家电产品的EMF是强制要求及家电产品中与食品接触材料的

卫生安全的重要性,提出了针对使用电磁感应工作原理进行加热的电器增加电磁

辐射(EMF)的要求;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与食品接触的部件及材料的卫生安全性

应符合GB4806(所有部分)、GB9685的规定。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电磁辐

GB/T39640中的方法和要求与IEC/EN标准一致,因此本标准中电磁辐射的限值

件及材料的卫生安全等同采用GB4806(所有部分)、GB9685的规定。

结合以上特点,在对于这些基本健康安全性指标要求进行整合时,对于要求

的描述增加了适用条件并进行了概括性处理。

健康防护功能包括整机空气净化、除菌、除病毒功能和材料抗菌、防霉、抗

病毒功能,内容整合以及概括了原GB21551系列标准、原GB17988中的要求;

并考虑自疫情发生以来,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家电产品宣称具有健康防护功能,其

中空气净化和除病毒是两个最典型的健康防护功能,在消费者使用电器过程中,

如果这些产品对应的功能存在虚标或不达标的情况,可能会对使用者会造成一定

的健康危害。基于上述情况,本标准对于具有空气净化和除病毒功能的电器产品

规定了最低限值要求。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部分要求中,电器产品的空气净

除病毒功能的限值和方法参考了制订或报批中GB/T21551系列标准。

本标准在对于这些健康防护功能指标要求进行整合时,不破坏原有的标准体

系,对于要求的描述增加了适用条件并进行了概括性处理。

标识和使用说明要求部分,整合了原GB21551系列标准、原GB17988、原

5

GB19606的标识,并增加了电器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紫外线和臭氧危害对应的

标识和说明要求。

涉及到的技术指标按照表2列出的对应标准中的方法进行验证。

表2试验方法对应的标准

序号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标准

空气净化器:GB21551.3(征求意见稿、原GB

21551.3-2010标准中的技术指标)

电冰箱:GB21551.4(报批稿)

1紫外线(UVC)泄漏量

电动洗衣机:GB21551.5(报批稿)

房间空气调节器:GB21551.6(报批稿)

其他电器:GB/T21551.1(征求意见稿)

2噪声GB/T19606(报批稿)

3电磁场(EMF)GB/T39640-2020

21551.3-2010标准中具有该技术指标)

4臭氧泄漏量电动洗衣机:GB21551.5(报批稿)

食具消毒柜:GB17988-2008

5TVOC浓度21551.3-2010标准中具有该技术指标)

GB4806(所有部分)、GB31604(所有部分)、

6食品接触材料卫生安全

GB5009.156

材料:GB21551.1(征求意见稿、原GB

7抑菌环

21551.1-2008标准中具有该技术指标)

空气净化内循环空气净化功能:GB/T18801-2022

健康除菌电动洗衣机:GB21551.5(报批稿)

防护

8食具消毒柜:GB17988-2208

功能他电器:GB/T21551.1(征求意见稿)

空气净化器:GB21551.3(征求意见稿,方法采

用GB/T18801-2022中的规定)

除病毒电动洗衣机:GB21551.5(报批稿)

6

材料功能(抗菌、

GB21551.2(报批稿)

防霉、抗病毒)

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

定情况

强制性标准的技术内容制定是以法律为依据,并作为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技

术支撑。本标准是作为保障家用电器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

法律依据是:

《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

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五)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

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

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的要求。……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

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

发生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

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

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7

本标准的配套标准,包括由原有的8项现行强制性标准转化为的推荐性标准。

配套标准中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对应给出了对于要求符合性的验证方

法。转化后的推荐性标准仍然保持原有的标准体系,并按照健康安全标准体系的

原则开展标准的制修订。本标准的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如下表3所示:

表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

序号标准名称拟配套标准编号目前标准状态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

11GB/T21551.1-20XX征求意见

净化功能通则

22GB/T21551.2-20XX报批

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33GB/T21551.3-20XX征求意见

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44GB/T21551.4-20XX报批

净化功能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55GB/T21551.5-20XX报批

净化功能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66GB/T21551.6-20XX报批

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77食具消毒柜性能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988-20XX修订

8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T19606-20XX报批

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

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基于GB/T21551系列标准、GB/T19606、GB/T

17988、GB4806(所有部分)、GB9685标准中的要求和考虑当前家电产品的主

要健康防护功能整合提炼而得到的,与相应标准中的要求保持一致。

目前,国际上尚无家电产品的健康安全要求标准。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无。

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

期)的建议及理由,包括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所需要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

本标准实施,将主要涉及对现有家电产品按照本标准要求而进行产品符合性

8

的认证认可;标准发布之前生产的家电产品消化和退出市场等,都需要一定的周

期,另外由于涉及产品的范围广、数量大,因此建议本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

期之间的过渡期,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器安全规范》和《家用和类似用

途电器节能环保规范》同步为三年。

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

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

本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

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条文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

本标准虽然大部分要求是整合精简原强制性标准GB21551系列标准、GB

17988和GB19606标准,但对使用电磁感应工作原理进行加热的电器增加电磁

辐射(EMF)的要求;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与食品接触的部件及材料提出了卫生安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暂无涉及专利的问题。

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本标准涉及表4中列出的产品在使用及安装、维护、维修等环节的健康安全。

表4本标准涉及产品目录

序号产品类别

1电熨斗

2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

3电热毯、电热垫、电热衣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4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

9

5按摩器具

6快热式热水器

7储水式热水器

8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

9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含便携式电磁灶)

10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

11电动机-压缩机

12电池充电器

13液体加热器

14滚筒式干衣机

15微波炉,组合型微波炉

16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

17室内加热器

18洗衣机

19洗碗机

20离心式脱水机

21风扇

22吸油烟机

23厨房机械

24桑拿浴加热器具

25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26商用电深油炸锅

27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

28商用电煮锅

29商用电开水器、商用液体加热器

30商用单双面电热铛

31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

32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

33商用多用途电平锅

34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

35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

36贮热式室内加热器

37空气净化器

38挤奶机

10

39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

40加湿器

41废弃食物处理器

42商用电动洗碗机

43商用电热食品和陶瓷餐具保温器

44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

45坐便器

46保温板和类似器具

47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

48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

49水床加热器

50口腔卫生器具

51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

52使用液体或蒸汽的家用表面清洁器具

53商用电水浴保温器

54商用电漂洗槽

55泵

56水族箱和花园池塘用电器

57住宅用垂直运动车库门的驱动装置

58服务和娱乐器具

59时钟

60供热和供水装置固定循环泵

61商用售卖机

62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

63缝纫机

64固定浸入式加热器

65灭虫器

66便携浸入式加热器

67暖脚器和热脚垫

68挥发器

69房间加热用软片加热元件

70夹烫机

71织物蒸汽机

72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

11

73工业和商用地板处理机与地面清洗机

74工业和商用喷雾抽吸器具

75工业和商用高压清洁器与蒸汽清洁器

76商用微波炉

77电围栏激励器

78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

79工业和商业用湿式和干式真空吸尘器

80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

81商用电动抽油烟机

82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

83电击动物设备

84闸门、房门和窗的驱动装置

85储热式电热暖手器

86多功能淋浴房

87卷帘百叶门窗、遮阳篷、遮帘和类似设备的驱动装置

88带嵌装或远置式制冷剂冷凝装置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

89电捕鱼器

90屋顶排水用加热排水槽

91带加热、通风或空调系统的加湿器

92户外烤架

93整体厨房器具

94电热地毯和安装在可移动地板覆盖物下方的用于加热房间的电热装置

95电解槽

96其他家用电器产品

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

1、本标准下达计划时的名称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通用要求健康安全》。

在本标准起草阶段,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于2021年2月发布实施。起草组针对GB/T1.1—2020中4.2

“文件类别”以及GB/T20001.5—2017中6.1“标准名称”中的内容进行研究后,

认为本标准内容中既包含了技术要求,又包含了验证方法,属于规范类标准,名

称有必要进行修改。特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名称调整的申请,经上级单位批复,

12

本标准名称调整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此变更已经全体委

员一致同意。

为了统一认识并达成基本共识,起草组内部需进行多方、多次协调研讨,导致标

准制定周期延后。

3、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

现行家电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标准

整合GB21551.1-2008、GB21551.2-2010、GB21551.3-2010、GB21551.4-2010、

GB21551.5-2010、GB21551.6-2010、GB19606-2004、GB17988-2008,该8项

标准转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做为本标准的配套支撑标准。

4、在本标准计划下发的公文《科技司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

轿车轮胎>等3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工科函[2019]341号)中,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为修订标准,代替标准号为:GB

21551.1-2008、GB21551.2-2010、GB21551.3-2010、GB21551.4-2010、GB

21551.5-2010、GB21551.6-2010、GB19606-2004、GB17988-2008。根据强标整

THE END
1.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5件)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根据1997年、1998年、2005年、2017年、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予以增减)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图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0年修正) 附件:国旗制法说明(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411/t20241112_441035.html
2.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资讯信息中心介绍9月2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3件)。 根据目录,截至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303件。其中,在行政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被修订。经济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被修正。 原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9/thttp://www.a-zlf.com.cn/shownews.asp?id=2532&smallclass=%E6%B3%95%E5%BE%8B%E6%9C%9F%E5%8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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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新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目录(2012公公路路水水运运工工程程试试验验检检测测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现现行行参参考考目目录录序序号号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名名称称发发布布部部门门发发布布日日期期废废止止的的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备备注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5.9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23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www.zhuangpeitu.com/article/253419615.html
7.法律进步与变迁民法典目录对传统习惯的影响有何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演变,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中国近年来推出的《民法典》是对现行民法典目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调整的一次重大改革。这部新立的法律不仅为解决当前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的答案,也为未来的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传统习惯的处理尤为重要。 https://www.1lhyh3ij.cn/ke-pu-huo-dong/461844.html
8.烟草专卖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https://www.64365.com/fagui/article-646698.aspx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报版)》全文在线阅读已完结 签约 VIP 法律国家法/宪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https://www.hongxiu.com/book/14373394004891006
10.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11、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2、《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3、《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http://www.howbuy.com/fund/info/dtl/1598924209627.htm
11.河北自考教材目录在哪找?河北自考教材目录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教育考试院官网一般会提前发布教材信息公告。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https://www.eol.cn/zikao/zk-wyw/20241127135725.html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https://www.66law.cn/tiaoli/85022.aspx
13.汽车产品质量责任理论研究与法律适用畅想之星电子书简介 目录 评论 简介 本书通过产品质量责任的顶层设计,提出了产品质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应在国家干预法治化理论下各骋所长的崭新视角,通过制定《消费品质量担保法》以弥补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制度缺陷,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助力严格产品责任的理性回归,以避免其继续深化为绝对责任。http://cxzxebook.clcn.net.cn/Book/Detail?ruid=27f5bef0000080XXXX
14.民法典目录编纂新篇章的律师笔记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的发布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它不仅是对现行法律的一次全面梳理,也是对未来社会关系模式的一次重大调整。作为一名律师,我深感荣幸能在这个历史时刻为大家提供我的见解和思考。 二、民法典目录:理解其重要性 首先,我们要明白,民法典目录是一部集成了大量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大型法律文件。它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