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建《法规》合同的种类合同履行中的变动要点总结一级建造师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要点

特征

1、具有违法性

2、具有不可履行性

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类型

1、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违反公序良俗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无效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建设工程

1、无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2、借用名义(资质)

3、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

撤销效力

1、自订立开始无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不影响争议解决办法条款效力

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有效部分

4、由法院、仲裁院作出

5、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谁有错,谁负责;都有错,各自担

施工合同

无效效力

1、验收合格:可请求参照约定折价补偿

2、验收不合格

(1)修复后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2)修复后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约定折价补偿

(3)发包人有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例外

1、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相对人权利

1、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表示的,视为不追认

2、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通知撤销

(三)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

4、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

行使期间

1、90天:重大误解——自知道日算

2、1年

(1)其他——自知道日起算

(2)胁迫——胁迫行为终止日算

撤销权消灭

1、自知道日算:期限内放弃、期限内不行使

2、5年内不行使——自行为发生日起算

三、合同履行中的变动:合同变更、转让

合同变更、转让

变更

1、当事人不得因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人等改变而不履行合同

2、内容变更——当事人同意

权利转让

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

(1)债权转让未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转让生效,原权利人被新权利人取代或新债权人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完整债权

(4)转让后,抗辩权、从权利一并转让

2、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

(1)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

(2)当事人约定

(3)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

债务转让

债务转让——债权人同意

(1)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债务转让——债务全部转移,新代旧

(3)债务部分转移——债务加入,新旧一起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原合同关系消灭,第三人取代转让方地位,产生新的合同关系

-

当事人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视为未变更

四、施工合同

(一)施工合同终止:履行、解除、提存、混同、免除

(二)施工合同解除

施工合同解除

1、适用于有效合同

2、有解除行为

3、具备法定条件,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可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或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分类

1、约定解除

事后协商一致

事先约定解除条件

2、法定单方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

(4)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程序

解除应尽通知义务——通知到达时解除

当事人对解除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仲裁院确认解除效力

异议期限——有约按约,无约最长3个月

发包人解除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

3、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承包人解除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义务、相对性、补偿性、可以约定、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1、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2、无需证明主观是否具有过错

3、无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停止违约行为

4、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

5、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

6、定金——定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补差

适用

1、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继续履行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

2、定金、违约金一一择一适适用

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也可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仲裁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仲裁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减少违约金

违约责任免除

1、不可抗力免除——自然灾害

2、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3、例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

五、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

构成

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范本效力

不具有强制性、自愿

六、真题演练

【2020】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B.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C.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THE END
1.合同分类有哪些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同分类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合同分类有哪些 合同分类如下: 1、法定分类。我国民法典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https://m.64365.com/zs/1975796.aspx
2.合同分类及区别合同分类及区别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这种分类不仅可以针对不同的合同确定不同的规则,并且有助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处理合同纠纷。 一般来说,合同可以作出如下分类: 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2/10/id/16442.shtml
3.合同法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 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 凡直接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而签订的合同,称为计划合同。如企业法人根据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5200/n50595281/n50595285/c60035227/content.html
4.《税收相关法律》基醇点:合同的分类【内容导航】: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2篇第三章债权法律制度第二节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 【基础考点】:合同的分类 1.https://www.gaodun.com/cta/834974.html
5.第2章合同的分类二、法律法规是否赋予特定名称? (一)典型(有名)合同:法律法规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非典型(无名)合同:法律法规尚未规定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这一分类不代表合同的常见或不常见,非典型合同具有成熟性和典型性时,经法律制定规范后成为典型合同。 (二)区分意义:法律适用,在涵摄中遵循不同规则。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91973832/
6.合同法内容提示:本章依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表述,阐述了合同的概念、特征,分析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探讨了合同的相对性,阐述了合同的分类以及分类的意义。 本章的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练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https://www.zikao365.com/demo/flb/three/c504187/
7.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试题分析考试大纲教材目录)14.项目合同管理 14.1 项目合同 14.1.1 合同的概念 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 14.1.2 合同的法律特征 14.1.3 有效合同原则 14.2 项目合同的分类 14.2.1 按信息系统范围划分 总承包合同、单项任务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14.2.2 按项目付款方式划分 https://blog.csdn.net/Hardworking666/article/details/122832178
8.合同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返回顶部 合同又称契约,其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https://baike.esnai.com/history.aspx?id=1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