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正义?自己认为正义就会是社会所认同的正义?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明显。如果正义不由统一的机关按照相对统一的准则经过法定程序来判定,结论将难以有权威性和令人信服。如果允许法律外的私力救济,法律被抛弃,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动摇,法律制度也便形同虚设,社会的有序便无从谈起。
因此,即使公力救济无法实现正义时,法律之外的自我救济亦应该被否定。因为那对整个社会来说,将会产生更多的、更令人难以容忍的非正义。《检察方的罪人》以艺术的手法展现了正义的困局可能带给人的迷惘、困惑和精神撕裂,由此引发了读者关于正义内涵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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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
推荐人:少年家事审判庭黄文劲
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对“犯罪”与“刑罚”进行了深刻的探索,首次提出并系统地阐述了现代刑法制度的三大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人道化原则,亦首次提出无罪推定原则,是首部现代意义上的刑法著作,是里程碑式的经典,在众多大学被列为法学专业的必读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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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
推荐人:民事审判庭黄小迪
该书站在传统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变迁的宏大背景下,通过对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立法习惯、公共政策、司法制度、法学教育、法官遴选等方面的思考和分析,勾勒出中国社会变迁和法律制度的基本脉络。该书扎根本土,为深入研究中国问题,理解和改善我们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很好的观察角度和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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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腿正义》
推荐人:金融审判庭庄晓峰
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作者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与文学功底,结合法律和文学个案,立足社会现实,以其一贯犀利的笔锋为我们展示了法学、文学、法律与文学不一样的图景。
司法正义的实现单纯依靠程序或者没有程序都是不可行的,要在尊重程序的同时由理智把舵,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兼顾。而理智的控制往往取决于法官的能力。
法治进步的今天,我们要努力做到的是处理好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一定原则的指导下,让现实中的法律与传统价值、风俗习惯相协调,更灵活、实际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最终使现实中的法律成为我们需要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