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工理论

以法治作为改革开放的基准和保障。图为铁路民警在列车上向乘客宣讲法律知识。新华社摄

提要:

法治作为基本的国家治理方式,“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决定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本体上和路径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可以说,现代法治从内在维度而言,为国家治理注入良法善治这一基本价值,并提供了善治的创新机制;从外在构造讲,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治理体系法制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两个基本表现。

1坚持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贯通一体

在中国历史上,发生了诸多变法变革励志图强的实践,尽管其结局殊异,后世褒贬不一,然而,总体来说都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人民具有伟大梦想精神,中华民族充满变革和开放精神”。正是这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变革和开放精神,使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绵延五千多年至今未曾中断的优秀民族和灿烂文明。自古以来,“改什么,怎么改”一直是改革者需要解决的难题。尤其在新的历史时空下,中国面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改革开放的总体目标与根本尺度,将决定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终走向和结局。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近代以来最好的历史机遇,比任何时候都接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时,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正历经国内外诸多变数的挑战。复杂的国际形势时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政治智慧、战略定力及治理能力。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在党和国家未来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要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坚定改革开放中“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可以说,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与开放,才能有力有效地回应和解决上述重大的时代问题,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坚定信念和勇气决心,才能真正实现改革开放的终极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成。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坚持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贯通一体,尤其是在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更加需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和策略,于法有据,缘法而行,以科学合理的法治实践来保障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以坚定有力的法治行动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落实落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坚持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思维和基本方式,坚定“改革以法为径,开放依法而行”的战略定力。

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回溯历史,法治与改革,或者说“法”与“变”,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先例可循。战国时的“李悝变法”可谓一次成功的“法与变”的实例,为了落实和巩固改革成果,李悝撰写了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其后,商鞅携《法经》入秦主导了更为著名的“商鞅变法”,其改革成效自不必多说,后世有目共睹。近代的“戊戌变法”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为后世变革提供了文本和经验。放眼寰宇,承继法国大革命成果的拿破仑在不断扩大军事胜利的同时,亦为其他国家带去了被称为“拿破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由此开创现今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大陆法系(或称民法法系)。由此可见,“法与变”存在着内生逻辑,可简单地归纳为,改革必改法,唯法入人心才能做到“商鞅身死而秦制存”,亦谓“制定而永固”。

如今,新时代的中国面临着现代科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面对着全球竞争的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这无疑是从静态到动态,全面系统科学地指出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制度基石与发展方向。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今后的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外在的互动。正所谓,任何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立法先行,方可改革有据,开放有度。

3法治化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和决定作用

法治作为基本的国家治理方式,“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决定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本体上和路径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可以说,现代法治从内在维度而言,为国家治理注入良法善治这一基本价值,并提供了善治的创新机制;从外在构造讲,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治理体系法制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两个基本表现。因而,法治化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和决定作用。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升级为“法治中国”一体化建设、从法律之治升级为良法善治、从法制大国升级为法治强国,这些作为法治现代化之路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标志。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法治应是衡量改革成效的基本刻度之一。

换言之,法治化水平应作为检验现代中国改革开放水平的关键参数,不仅决定对内改革的速度与质量,同样影响对外开放的参与度及认可度。对外开放无论是基于主动制定国际标准,还是参与国际分工,都涉及各国之间制度与文化的求同存异,尤其是国际法律准则的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特殊的制度实践,更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友善交流和持续开放。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体两面,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

当今国际社会正在历经全球化与逆全球化两种思潮和行动的激烈碰撞,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以往重量不重质的国际贸易模式必须彻底转变。新时代语境下的对外开放,国际贸易的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今的对外国际交往,规则制定及科技的发展程度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主要的国际谈判工具与国际协商依据,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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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化和法治化有何区别?如题上建立起法治论.他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应当说,西方社会的法治传统发轫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不过,在亚里士多德所处的奴隶社会里的法治和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显然不是一回事,奴隶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更遑论在法律面前与奴隶主平等了.根据英国法学家戴雪对于法治的经典定义,法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https://qb.zuoyebang.com/xfe-question/question/14fcae295cdcbef7bc471738823d6479.html
2.法治和法制现代化法治和法制现代化本文内容: 法治和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 法治的概念 一、法治的基本含义 法学界通常引用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概念,“已经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遵守,而人们遵守的法律又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即法治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遵守,二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 (一)从现代意义上讲,“法治https://edu.iask.sina.com.cn/jy/38lq0IS1Etw.html
3.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与“法治化”辨析机构编制“法治化”的提出,不是否定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恰恰相反,“法制化”是“法治化”的前提,只有夯实基础,健全机构编制法制体系,包括组织法治、程序规则和制度标准等,逐步实现机构编制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机构编制科学、规范管理的目标。https://www.shbb.gov.cn/bzglyj201004/2272.jhtml
4.做好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工作10篇(全文)(一) 环境信访工作的法制化 信访法治化建设途径需经过不断推进信访制度的法治化, 实现信访法治化, 最大程度的体现全面综合性。一方面, 宏观层面, “跳出信访看信访”。需要靠我国各项体制法治改革。另一方面, 微观层面, “就信访看信访”。其特点是信访各项具体制度自身的法治化建设。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u1sk2co.html
5.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区别在于,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而法治则相对于人治;法制的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的内涵则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两者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而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 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制度化方面,而法治则制度意义与实质意义兼有。法制强调“以法治国”https://news.eol.cn/lzmzl/202211/t20221107_2254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