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江阴法院一起“大粉”诈骗案例,片名为《“饭圈”变“怪圈”,要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追缴王某某违法所得,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发还相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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