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雄,1990年1月出生,厦门人,中共党员。2010年5月参加消防工作,现任厦门消防支队湖里大队寨上中队中队长。2011年被支队评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支队评为“十佳政府专职消防员”;2016年被福建省消防总队评为“十佳政府专职消防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0日讯他是国家二级运动员,退役后投身于消防事业继续报效家国;他是平安厦门守护者,出入危险之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的肩章上没有折杠,却有着与现役干部一样的职责使命感;他在训练中非常严格,平时却也能与大家打成一片成为兄长;他就是厦门市首支也是目前唯一一支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中队长陈再雄。
2009年因为高考失利,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运动员梦想。2010年,一次偶然机会得知海沧新阳消防中队在招收专职消防员,运动员出身的他,一直以来都有报效家国的志向,加上身体素质过硬,他就这样与消防结缘,成为了厦门消防队伍中的一员。
2016年年底,福建省组织铁军大比武竞赛。时任新阳中队副中队长的陈再雄作为主力带队前往参加,一路挺进了决赛。不料就在决赛前夕,他却病倒了…..
陈再雄说,到了最终决赛的那天,自己整个人都是昏沉沉的,身体就跟散架了似的使不上劲。但他不愿意就此放弃。“前期大家为了这次竞赛付出了太多,如果这时候我退出了,一辈子我都会愧疚。”
最终,陈再雄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中队的战友们完成了所有比武项目,拿到了个人项目第三名及班组操法第一的佳绩。
“以前我只是个战士,做好自己就够了,但现在我作为中队队长,就要身体立行,起到带头模范作用。”陈再雄说,回忆自己七年多的消防生涯,原本当初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来到这里,但现在他的生活已经和消防事业融在一起。
“消防员和运动员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总体而言又有很多不同。”陈再雄补充道,两者都需要争分夺秒,都可以报效家园,但是消防员身上的责任比运动员更为艰巨,因为身为运动员,差那么一两秒可能就只是错过一枚金牌,但是救援时却是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秒都要尽力争取。
陈再雄回忆道,在2012年也就是他在海沧新阳中队的第二年,一次,有人报警称祥露社区一个小孩被困废弃房屋6楼,陈再雄和他的战友立刻赶到现场,发现这幢废弃房屋一共有7层,而孩子正好是被困在6楼到7楼之间的一处房檐上。由于现场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驶入,云梯无法到达。就在众人策划着如何解救时,趴在六楼墙上的孩子由于害怕着急开始尝试移动。“情况紧急,不能再拖了。”陈再雄决定亲自上去救人。
“不要动!不要动!我们马上过来救你。”陈再雄边喊着边来到7楼楼顶,拿出绳子在自己身上打了个绳结。然后在两名战友的帮助之下,迅速下到孩子的身边。“那是我第一次在那么高的地方救人,我也非常紧张。”当时,陈再雄的身上只绑着一根普通的绳子,加上那幢废弃房屋老化十分严重,内部的钢筋都不太结实,稍不留神碰到其中一处松动的钢筋,都有可能导致一大块区域坍塌。
在陈再雄的努力下,最终孩子顺利获救,孩子的家长对陈再雄感激万分。“每每回想起当时的场景,都令我倍感自豪。”陈再雄说,这比获得金牌还自豪,作为一名政府专职的消防员,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他一切工作的原动力。
作为全市唯一一支合同制消防中队的中队长,如何带好这支“特殊”的消防队伍,是陈再雄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因为我们战士与现役的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在管理上我们也不能是照搬他们的那一套。”陈再雄解释道,因为自己本身也是专职消防员,所以自己更能知道队员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训练时,有些人会因为自己不是现役的,所以对自己的训练要求有所松懈,“但是我是决不允许他们有这种想法的。”陈再雄告诉记者,平时可以轻松下,但是训练时一定要对自己狠一点,于是他总是跟队员们说,“只要你能够超过我,你就可以休息。”“既然拿起水枪,既然穿上战斗服,那就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消防员!”陈再雄告诉记者,只要走进“红门”,就要把百姓的期许记在心上,把守护平安这份责任扛在肩上。
(本报记者王淯滢实习生张文洋通讯员周强阙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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