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听14位法学法律界代表...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本文原标题:《如何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听14位法学法律界代表建言献策!》

编者按:

9月8日上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专家座谈会。现将与会专家发言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新理念”

新理念可以用这样几个关键词来概括,一是党领导法治。就是加强党对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党领导法治,具体体现为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二是人民主体。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与核心价值,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是良法善治。世界上有各种模式的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反思古今中外各种法治模式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良法善治”的法治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为了实现良法善治,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四是奉法强国。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强大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多次深刻分析法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新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非常丰富,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始终坚持和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练为“三个核心要义”、“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这些要义和原则规定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同时,还要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拓展法治道路,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将“三统一”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的基本经验和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统一”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论体系的独创性贡献,续写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

坚定不移地厉行法治、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也就是说,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例如:民主与专政,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改革,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国法与党规,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立足国情与借鉴外国,传承法治文明与推进古代法制文明创新,等等。

三、“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的引领下,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战略、新部署。

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包括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

三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也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

五是深化法治改革,加快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十九大报告中又一次强调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既然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就必须以革命的勇气和革命的思维,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就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姿态加快推进党中央提出的近百项法治改革和法治建设措施。

六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和治理体系变革,引领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中国法学会和全国法学界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研究和传播,同时要深入到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实践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新经验,提炼新概念,形成新思想,为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出新的贡献。

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通过学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谈两个方面的认识:

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法治建设成就为世人瞩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进入新阶段,全面依法治国包括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进入新时代。

在过去的五年,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品格。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从历史发展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应有之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协调推进的必由之路。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和重要任务。

二、坚持五个强化,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和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强化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来开展法学教育,加强法学教育思想引领,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二是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建设,社会亟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在高校里也应有相应课程。要处理好中西关系,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同时要处理好古今关系,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去其糟粕,挖掘历史、把握当代。

三是强化实践教学。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让学生不仅具有理论知识,而且具有法治实践能力。要重视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壁垒,邀请有理论水平的实务专家到学校来参与法治人才培养,让实务部门参与制定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指导学生等等。

四是强化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需要有一批法学教师队伍在思想上有定力,人格上有魅力,学术上有功力,教学上有活力,实践上有能力。现在,有个别老师只注重专业教学,只教书,不注重育人。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五是强化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提出的很重要的命题,是专门针对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要懂法学专业知识、理论、技能,还必须要有高尚的品德。法学教育,不仅要加强专业教育,而且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学会做人,然后成为一个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法学教育要把法律职业伦理或者说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必修的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应该加大关于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考试内容。

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我们可以从党章发展历程看党的领导地位得到坚持并不断巩固,从制宪历程看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全面依法治国历程看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正确方向。

1954年9月15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表述;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自此,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表述在党章中一直沿用至今。

1954年宪法在序言部分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82年宪法与当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呼应,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基本遵循,写入了宪法的序言。此后,“八二宪法”经五次修正,关于党的领导的宪法话语规定得越来越明确。特别是,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体现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既有坚持的问题,也有加强、改善、完善的问题。“坚持”必须毫不含糊、毫不动摇,“加强、改善、完善”必须不断探索、不断创新。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

要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法治建设新格局。为此,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的关系。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全国的团结统一贯穿立法的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是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的关系。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是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关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的关系。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遵守和贯彻宪法和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遵守法律、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同时,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总之,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是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为指导提升法学教育水平

和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下面,结合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谈三点体会。

一、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

二、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走出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子

三、构建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支撑

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因为法学学科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思想和人类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能够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善恶,形成公平正义、诚信守法、维护国家和公民的正确价值观。当前,法学院校面临加快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和法学学科的重任,需要优化学科结构,完善学科体系,构建学术体系,把握话语体系,调整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增加社会急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方面的课程,强化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立足中国、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坚持用中国问题、世界眼光,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既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切忌照搬照抄。同时,要处理好古今关系,既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去其糟粕,挖掘历史、把握当代。最终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力争形成在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的研究成果,把法学学科建设成“一流学科”,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

全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水平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

总书记的讲话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十个坚持”,即:(1)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6)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8)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9)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0)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内容,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具有系统性、针对性、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人民性,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统筹推进各方力量资源,解决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治国理政全过程;有利于从整体上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利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使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地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全面依法治国能够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水平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会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包含了十个“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同样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有更新的理念、更高的境界、更重的使命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力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

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法治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实行法治的国家,才是一个有公信力的国家,才是能被人民信任的国家,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法治有助于让社会平和。任何国家和社会都存在着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法治虽不能消灭冲突和矛盾,但它能通过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和法律途径,最大程度地将冲突和矛盾化解。

(三)法治能有效控制公权力的滥用。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四)法治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基本权利,采用“法律保留”,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没有法律依据并通过正当程序,公民的权利不受限制和剥夺。

(五)法治是规则之治,体现良法善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法治是国家治理的理想方式。它让人们在规则中生活,让行为结果有预期并且可预期。

(六)法治有助于科学决策。法治保障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从而实现科学决策。

总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利国利民,有助于国家的稳定和强大。

的宏伟蓝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只有进行科学的规划,才能够扎实地、稳步地推进法治建设事业,才能够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法治建设中的贯彻

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立法工作之中,使法律成为良法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该《规划》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该《规划》强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

立法中贯彻核心价值观,实现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应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立法本身要接受核心价值观的指引,贯彻核心价值观,将核心价值观体现在立法之中。在立法价值观上应该是明确的而不应当是模糊的。立法上的价值观模糊必然导致法律实施上的混乱。第二个方面是,立法要以自己所奉行的核心价值观引领执法、司法、守法。凡是立法上价值观表达不明晰的,必须加以明晰,要准确地向执法、司法、守法主体传达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第三个方面是,立法对于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要转化为实体和程序的规范,而不能是简单的原则。绝不能让具体的法律制度、规范、程序与核心价值观冲突、分离。立法要通过这三个方面的作用,告诉人们、告诉社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法律所主张的,什么是法律所反对的;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等等价值准则与价值结论。

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律实施之中,使法律实施成为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三个主要的方面。其每一个方面都必须自觉接受核心价值观的引导,通过实际的法律实践,体现出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如果说社会的价值观是由法律规范引导的话,其实完全可以说,社会的价值观是由法律实施来塑造的。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还可以进一步发现,执法、司法、守法三个方面接受和体现价值观的形式是不一样的。执法,是通过政府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来体现法律价值观。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政府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向社会传递政府的价值导向,引导社会良性发展。司法则是通过对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来体现法律价值观,并对执法价值观进行校正,引导全社会通过一个一个的个案去接受法律的价值指引,达成价值目标。至于守法,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对于法律价值观的诚挚理解,接受法律的价值观并且落实到自己的行为中,使自己符合于法律的价值要求,实现守法上的心与行的统一,促使社会公众愉快守法与守法愉快。

三、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整个法治建设之中,使法治成为善治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方面工作呈现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

党中央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视不言而喻。我国当前的全面依法治国事业必须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面我们谈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核心价值观的贯彻问题。其实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之中,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之中,都离不开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就会给社会和公众传递错误的道德信号,进而误导整个社会。没有良好的价值观指引,没有体现核心价值观的立法,没有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法律实施,没有贯彻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建设,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无法善治,也不会出现善治。

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

和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国家治理领域实现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顺应法治建设规律的必然选择。法治首先应当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它要求将包括执政在内的所有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长期以来,之所以存在着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的错误思潮,既有主观方面的认知模糊,也与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机制不健全密不可分。因此,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基于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固有属性,实现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具体化、精细化,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现实需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当前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因此,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不仅仅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战略举措,同时也是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以“三个统一”“四个善于”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中全面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重点任务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予以保障,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中的突出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十个坚持”和“七个要点”。其中,前者侧重于从世界观层面描绘全面依法治国的应然图景,后者侧重于从方法论层面强调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为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定了重点任务。

第一,充分释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效能,加强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功能。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本身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资源集中攻坚全面依法治国薄弱环节,在法治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情况下,形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合力。

第二,在全国人大概括性授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机制。

第三,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例如,建立重大事项审议辩论机制、重大事项“三审制”机制、重大事项听证机制、重大事项决定的责任追究机制等,以强化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立法科学化。

第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应当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机制,明确考核对象,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五,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司法干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具体情形、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标准、记录、通报和启动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等。

第六,加强各级党委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在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注重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是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和道路方向。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为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二是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凸显了法治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略,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继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后,凸显了法治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也提升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

三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了法治建设的工作布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要求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各方面各领域的法治建设必须统筹设计、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说,十八大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了协同推进和纵深拓展阶段。

科学立法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注重时代变化和社会现实需求,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行政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诉讼管辖、诉讼程序等方面规定了新的制度,力求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收效。2015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后的《立法法》条文从原来的94条增加到106条,在完善立法体制,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和程序,维护法制统一这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制度创设。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大幅扩张了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回应了近年来社会发展中的治理精细化需求。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向全国推开。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完善行政诉讼架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成效显著。“立案登记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司法责任制”、巡回法庭、专门法院等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密集出台,初步构建起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抓住“关键少数”,普及法律知识,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教育要注重抓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央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宪法法律课程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全民普法,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引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诸多调整。随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必将更加明晰,各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也必将更加明确,我们有信心破解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能力回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挑战,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的历史高度。

下一步,建议中央依法治国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督察考核的力度;二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开展评估、评价;三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坚持推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难看出,全面依法治国对于国家的发展而言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将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之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而更好地发挥法治所具有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法律职业考试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最近十几年来,国家法律职业队伍的建设,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国家改司法考试制度为法律职业考试制度,意义重大。通过考试实践,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发挥这一制度在选拔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方面的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

一、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道路上形成的经验总结,是所有中国人的最大共识,也是所有法律人共同追求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今年工作要点,提出了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曾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党的十五大上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且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修改宪法时正式把第5条第1款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数十年奋斗已经形成。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时,“依法治国”变为“全面依法治国”,从最初的单一概念,发展成为内容详实、结构严谨、涉及面广的表述,同时包含着具体可行的举措。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公民的守法意识在这数十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项极具科学性和技术性的复杂工作,我们政府的法治能力、企事业单位的法治敬畏、公民的法治素养等方面还时不时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足,这些都是全面深化改革阶段需要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适逢其时。

对于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还具体指出:要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由此可见,法治中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民群众的需求都在不断的变化,这些背景和需求的变化又会提出新的法治问题,就需要我们不断的跟进。例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就引发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网上信息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以及法治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等新问题,法学界最近几年兴起的网络法研究热潮也是在推动法治建设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在我国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时,就需要注意法治建设的阶段性,定期组织对已颁布法律实施效果的审查评估,通过法律的不断修订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作为法学院的管理者和教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好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这是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到访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对法学教育提出系列要求之后,再次对法学教育做出明确的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讲话中提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为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在今年的6月22日专门举办了清华大学第一届实践型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相比于去年提出的要求和期待,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加重要的寄托,要求通过法学教育来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对此,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在今年5月15日专门带队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完善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助力法治中国的建设。清华大学已经在学校层面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法学院也正在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与各法治工作部门的合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次讲话让我们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也倍受鼓舞,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教育的系列要求。9月9日即将在清华大学举办首届世界法治论坛,我们也将与国内兄弟院校的法学院和国外著名高校的法学院一道探索法学教育对法治国家和法治世界的贡献方法,也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专家的继续支持。

总而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前所未有地倡导依法治国,也前所未有地重视法学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之中,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主动积极性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和不断提高。接下来,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将通过一系列专门的工作来贯彻落实此次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今后的各项工作安排。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作出新贡献

刑事法律,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乃治国之重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刑事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组织和引领全国从事刑事法律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并贯彻落实到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实践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学理论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始于累土”,致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必须从我们已经积累的最低限度的学术共识出发。依据本人从事民法学学习、教学和研究的经历,我深深地认识到,最低限度的学术共识是与问题的类型区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对所讨论的问题究竟是属于什么类型的问题所达成的共识,根本就不可能展开有效的讨论和交流。

如果我们对前述问题的回答,既能固本,又能开新;既能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寻找资源,以“昌明国粹”,树立自信,凝聚认同,又能与时俱进,回应时代的要求,以“融化新知”,包容开放,推陈出新;如果我们面对前述问题,既能做出符合我们中国人实际的回答,又能做出契合人类需要的回答,那么我们所建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就一定既有中国特色,又是世界一流,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就一定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培养合格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THE END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法治篇》理论伴随着法制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深入推进,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的文明化进程也在进一步加快。其中,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我国已经进入到法治文明化的常态性、快速化发展的轨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进一步紧密结合http://theory.people.com.cn/GB/68294/395162/index.html
2.陈金钊:对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摘要】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是法治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实践系统地位的极大提高,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修正与发展;意味着传统政治意识形态内容的改变,权力话语权将被抑制,而法律、权利话语权将要形成。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发展的必然,对中国法治实践来说也具有必要性。对作为社会主义核https://www.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21492
3.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传讲4解析(2)法律权威的来源:法律权威源自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32.(单选题)以下关于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至上 B权力制约 C公平正义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确答案:D 解析 法治思维是以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仰为基础,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https://www.jianshu.com/p/b0ed35862183
4.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既需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文化熏陶,也需要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 https://news.cctv.com/m/a/index.shtml?id=ARTIsIGvWVNbAtXHC1jH47g7190410
5.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四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定义或者说概念法治是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法治”,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通过建立健全全社会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法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https://www.zybang.com/question/166db74eca74ccffe0cabc8826d165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