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立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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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00后邓某在快手上刷到“高价租用银行卡”的兼职信息。邓某按照兼职信息指令,在“纸飞机”聊天软件里添加了一个上线,对方要求邓某提供银行卡接受转账,再通过ATM机取现或第三方转账至指定账户,每单获利转账金额的3%。邓某已经意识到对方可能在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但面对诱惑,心存侥幸的邓某还是决定继续兼职,同时以600元每张卡的价格发展多名同乡提供银行卡进行洗钱,并在其中赚取差价。
最终,邓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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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算,梁某非法获利10万余元;宋某非法获利1.7万余元。案发后,二人退缴全部非法所得。梁某、宋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1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二、“高薪兼职”揭秘
如果你的“高薪兼职”有以下情形,请立即停止并报案:
01租借、收购“两卡”
02手机口项目
03设备维护项目
三、法律讲堂
01“诈骗罪”
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0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信息发布、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的互联网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反诈中心提醒
1.寻找兼职工作要提高鉴别力,切勿被高薪轻松的噱头所诱惑;
3.积极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反诈意识,一旦发现诈骗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