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启动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活动
12月4日清晨,昆明海埂大坝天气阴冷,海鸥吸引了上千市民和游客前来参观游览。在大坝的另一端,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云南法制报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正在进行。
“律师,两个孩子在学校打架,孩子受伤了到医院检查,但是对检查治疗后的费用发生争议,受伤方花的费用是不需要那么多的,我觉得这是在讹人……”一名群众前来咨询法援律师。
“你的这个情况其实金额并不是很大,孩子伤情也不算严重,建议你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不一定非要当庭对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和平解决争端……”现场律师刘鹏程耐心地为咨询群众解答道,“其实这类争端,对方主要还是在寻找心理上的平衡,因为他的损失并不大,所以你可以真诚和对方道歉,弥补对方心理上的不平衡。”
法治元素点亮海埂大坝
云南省司法厅还在现场设置了智能线上法律咨询服务终端,提供智能案情分析、业务办理、司法行政指引、便民中心服务,三分钟便能完成一份律师咨询建议书,为解决市民法律咨询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线上服务一体化平台。
让群众知法学法用法
“平时家里有什么事想找人咨询了解,还不知道该怎么弄。今天来看海鸥,学习了法律知识,还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了解到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这个活动真是办得太好了。”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对活动赞不绝口。
全省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万件
据介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开始于1998年,23年来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法律援助规章——《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省人大颁布实施《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创造了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四个无障碍”先进典型——“盘龙经验”;成立了全国第六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23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万件,接待咨询330万人次,受援人数474万人次,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达46亿元,有效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受援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为创建“平安云南”、构建“和谐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为全面贯彻、学习、宣传即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我省各单位、各地区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活动、举办线上知识竞赛及主题征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