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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意识形态吧,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那么什么是法律意识形态呢,它跟意识形态有什么关系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区别
第一:基本概念。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即依法治国;而法制,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而法制的对立面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例如道德、宗教教规、村规民约等。
第三:性质区别。法治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强调用法律的思维去治理国家,往往与民主和人权相联系,摆脱“人治”的思维,使国家的治理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而法制属于社会制度范畴,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规范体系,目的是让国家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确定化和稳定化。
第四:形态区别。法治是动态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而法律制度是静态的,国家的法律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因此法律制度建立起来了并不意味着依法治国就已经实现了。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而依照依法治国是建立国家法律制度的目标和追求。
什么是法律意识形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等的总称。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的行为的法律评价等。
不依赖于个人意志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法律意识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
意识形态,即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
法律意识的地位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它所涉及的对象是法律现象,这是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互区别的主要特点。
虽然政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其他社会意识有时也涉及法律现象,但它们都不以法律现象为专门的对象。
心理感召
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比,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令性,它对社会生活的法律要求或法律调整的反映比较及时、敏感;而其他社会意识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影响,常常是通过思想指导、情感熏陶、心理感召、习俗的维护等方式潜移默化地起作用,对社会的法律要求作用缓慢而持久。
在法律文化观念中,法律意识居于核心。一定的法律意识体现了社会主体对于一定的法律现象的价值评价。社会主体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不仅创造了法律现象的价值,而且也认识到了这种价值,并且给予评价。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在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观体验和认识在意识中的反映,是对法律现象本身的价值作出的主观价值判断。
问:法律意识主要表现为
答: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