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主要工作的回顾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省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广东科学发展新局面的五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持立良法,确保制度设计的公平正义。坚持管用为先,通过立法解决经济社会中的突出问题,增强法规可操作性。五年来,抓紧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30项,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四个较大市法规65项,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项。
加强促进转型升级的立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实施,及时制定《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突出纲要的指导地位和刚性作用,为推动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保障。紧扣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制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建立和完善提升研发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制定《广东省专利条例》,细化发明创造激励措施,明确促进专利应用做法,保护专利权益,推动发明创造产业化。制定《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程的规划管理,加大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风貌区的保护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视通过立法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制定《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新建建筑全程节能监管制度,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建筑节能效能。修订《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节能管理和激励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制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促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推动解决重点海域排污、沿海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海洋环境监管、珍稀海洋动物保护等问题。修订《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监管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制度。
加强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立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23项法规,保障和推动政府取消、转移、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全面推进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引入竞争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修订《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创新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创新立项论证制度,按照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选择立法项目,在做好先行性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实施性、配套性立法。创新法规起草机制,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学者、立法顾问等多方力量起草法规,提高法规起草质量。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在立项、起草、修改、审议等各个环节,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改进法规征求意见的方式,就法规难点、重点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公众的意见。建立法规清理机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本省改革发展需要,对本省地方性法规开展5次集中清理和修改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探索立法后评估机制,重点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法规进行评估,检验法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和推动市、县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
围绕我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和推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是省委根据广东省情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三年就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就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移民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推动我省扶贫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扎实开展关于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提出的构建沿海经济带、不同地区差别发展、粤北地区“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许多建议被吸收到我省“十二五”规划中。
围绕经济财政工作开展监督,促进调结构、稳增长。每年开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的审查监督,督促政府依法理财,切实发挥计划和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的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稳定物价等情况的报告,检查农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动政府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等问题,保持价格水平总体稳定,实现经济增长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建设。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完整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同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保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两次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完善规划,重点建设廉租房,扩大保障覆盖面,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对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中期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促进我省民族自治县和华侨农场的发展。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方式,推进珠三角交通一体化建设,推动省政府全部撤销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比国务院规定时限提前了3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贯彻实施省教育规划纲要等情况的报告,推进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
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促进绿色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决议情况、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情况的报告,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关于省政府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政府继续加大对珠三角地区污染的防治力度,深化区域环保合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和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城乡垃圾管理和处理工作,提高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围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完善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满意度。
三、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创新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水平,代表建议办理年年有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效,较好发挥了代表在推动广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切实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重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专场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会后加以认真研究和采纳。每年均有代表立法建议或者议案转为立法项目,其中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等法规项目做到了当年起草、当年审议、当年通过。以方便组织和活动为原则,组建76个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所在地实际开展活动,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去年首次组织了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的代表联系社区活动。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每年组织代表视察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先后围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珠三角地区交通一体化建设等全省重大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代表热线”等活动16905人次,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努力提高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把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贯穿于代表履职全过程,对新当选代表进行初任培训,每年举行专题培训班,五年来共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1期,参加学习培训的代表有1031人次。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为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发挥省人大决策支持库、代表专网和代表工作管理系统的作用,为代表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实现代表基本信息、履职活动信息电子化管理,代表议案建议网上提交和交办,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注重有为人大、活力人大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忠于职守、笃学尚行,依法履行职责。
注重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坚持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重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加强履职培训,每年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和系列法制讲座,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国情省情的发展变化、社会建设理论、宪法法律理论、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
注重完善制度,增强工作效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适时对常委会议事程序、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重新汇编《广东省人大机关工作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推动工作规范、高效、协调开展。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增强履职实效。制定实施新闻发布办法,设立新闻发言人,促进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常委会会议无纸化,改造升级机关综合办公自动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注重机关建设,增强工作活力。倡导忠诚、崇法、尽责、严谨、奉献的精神,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举办建党90周年和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增强机关干部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改造机关学习室,以改进文风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读书学习和文风建设活动。推进“省人大代表之家”基建进程,完成机关大院环境改造,切实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工作氛围,建设和谐机关、活力机关。
与此同时,常委会认真按照全省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广东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8人,接受辞职1人;依法补选全国人大代表2名,罢免3名,接受辞职4名。依法有序组织和指导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加强信访工作,改进重点信访件尤其是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创新督办工作,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632件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13704批35751人次,督办重点信访件583件。根据国家外交工作的总体安排,先后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155批1571人次,巩固和发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人大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办好《人民之声》杂志、广东人大网站和《人大代表》电视专题节目。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共同推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广东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了部署,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增强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综合发挥立法的各项功能,通过立法引领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力求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强化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地方立法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对实现良法善治的促进作用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落实良法善治开展监督工作。要加强对政府落实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阳光财政、科学理财。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跨界河流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建设幸福美丽广东。加强对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推进健全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探索新形势下改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动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方式,增强代表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每年选择若干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加大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参与,使常委会工作更加符合民意。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效能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业务素养,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勇于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人民放在人大工作的最高位置,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重视人民群众的改革愿望和探索自己幸福道路的创新举措,准确把握和反映人民群众各方面意见和诉求,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集中群众智慧,更好反映群众意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进全省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新的宏伟蓝图已经展开,新的伟大征程已经起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担再创广东科学发展新辉煌的历史重任,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