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4)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5)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1)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2)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1)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
(2)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3)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4)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
(1)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2)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3)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守。
(2)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守法。
(3)依纪依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增强基层干部法治理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1)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2)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3)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4)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5)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政治素养,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注意】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18年新增)
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定的总称。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种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定,党内法规的种类主要有:党章、准则、条例以及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基本党法党规为主干,多种形式的党内法规制度并存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