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论坛以“武汉涉外法治建设·中国式仲裁现代化探索与实践”为主题,来自高校、企业、法院、仲裁、社科院、律所等机构的9位法学专家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涉外法治建设、武汉区域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实践等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发言,为武汉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智库支持。
【主旨发言】
■强化系统思维
建设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作主旨发言,分析了涉外法治建设现状,提出了思考建议。他强调,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需要强化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兼顾问题导向、主权导向、安全导向和发展导向,从多个维度协同展开。应当切实提高对涉外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完善涉外法治建设各环节制度,建立起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工作机制。
具体而言,在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应加强我国涉外立法的国际法思维,从应急性立法转向规划性立法,提高其系统性和针对性;从宣示性立法转向实施性立法,注意平衡涉外立法的价值立场宣示作用和实施效果;从专门性立法转向集群性立法,围绕某一涉外关系制定和完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内的规范群集合。加快制定《国际私法典》《对外援助法》《外国代理人法》等专门涉外法律,同时在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数字贸易、劳工标准等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标准的堵点方面积极作为,通过高水平涉外立法、司法、执法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
在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方面,聚焦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查明、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拿出有效措施。应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其他国家仲裁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完善外国法查明机制,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应确定国际法一级学科地位,吸引更多有条件的高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论坛观点】
■加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大家指出抓住当前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窗口期和机遇期,趁势而上、顺势而为,加快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和区域国际仲裁中心,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法律服务机构,为武汉高质量对外开放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田祚雄在交流研讨中指出,要以“政校合作+专业团队运营”为基本模式,设立国际仲裁中心运营平台,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措施、引驻集聚优质资源、提供专业配套服务。要加强与外向型企业沟通联系,加强对武汉仲裁品牌的宣介推广,支持更多武汉企业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约定武汉仲裁委员会解决国际商事争议。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明春认为,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要提升仲裁规则的竞争力,用外国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建立可与国际成熟仲裁规则相媲美且含有中国特色的仲裁规则,并对外宣传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要抓住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等带来的业务机会,助力追赶,实现超越。
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总经理安娜认为,仲裁机构要推进境内外分支机构布局,充分对接各国行政、司法机关,强化判决与裁决的可执行性。法学会、行业协会等应当提供交流互助平台,为中资企业在政策研究、市场开拓、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互通互信、互相帮助的交流机会,助力中资企业“抱团出海”、稳健经营。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李芊提出,要完善仲裁员公示信息,把仲裁员的教育背景和职称、已办案数量对外公示,提供中英文双语版仲裁员名册,让当事人选择仲裁员时心中有底。武汉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员选定书时,可结合案件类型提供一个区分专业的小范围名册供当事人选择首席仲裁员,让选择更加精准。要规定武仲仲裁员不得在武仲案件中担任代理人,避免仲裁员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
■着力培养一批专业化、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
论坛交流研讨中,大家均提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新时代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要立足武汉市高水平法学教育研究实际,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专业发展优势,完善法律服务机构与院校联合培养涉外人才机制,组建武汉市涉外法治人才库,加强校企合作、律企合作、对外交流,培养一大批国际化水平高、业务领域广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具有专业经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
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院长陈迈围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提出思考,他认为,涉外仲裁人才的培养需注重两方面的能力,即扎实的法学素养积累和跨文化沟通、多语种技能。可通过中外高校交流合作、组织涉外仲裁讲座、国内外仲裁组织专业实习等方式,培养实践能力。同时,要加强法学与商学等学科的交流合作,使涉外仲裁人才不仅具备法学的精准性和严谨性,还能通过商科的市场分析和商业决策模型为争端解决提供更加全面的视角。
田祚雄指出,要探索适合仲裁专门人才管理办法。根据不同仲裁业务性质和需求,建立分专业、分类别、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仲裁员队伍。出台仲裁工作队伍成长成才、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政策,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完善岗位、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拓宽人才成长渠道。要加大境外仲裁员选聘力度,持续优化招才引智格局,加快建设国际一流仲裁人才队伍。要加快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深化武汉仲裁委与法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
■加强涉外法治实践研究助力武汉高水平对外开放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大家指出,武汉作为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正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交往中心,这对武汉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需要着力围绕涉外法治实践开展探索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主任、教授徐伟功认为,完善涉外法律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增强问题意识、运用系统思维、增强立法实效,综合考虑涉外法律体系各方面、各环节及其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联系,注重立法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还需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能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他指出,武汉可通过成立涉外法治建设促进办公室,整合政法单位、高校、企业等力量,提供培训交流、高校人才联动、助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等方面的服务。
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曾奇提出,仲裁机构要主动贴近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改进仲裁调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积极寻求与其他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力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调解组织等主体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和利用各自的优势,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