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各级政府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力度和广度,宁海县政府也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并专门召开了宁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我县近年来依法治县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而在这个进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律师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宁海的律师近年来担任宁海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等基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在城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大力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在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法信访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现结合这些年我们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简要谈一下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律师服务法治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
1、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就目前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来看,虽然全国许多省市都已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及工作准则,但现实中,部分政府官员对法律顾问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仅仅将律师的工作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代理诉讼案件等一些传统法律服务上,而在其他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决策上较少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或律师出具意见后也不一定被采纳,使律师参与政府日常事务的广度与深度均不够。
2、律师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力度不强
各级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前或在重大决策时,很少要求律师全程参与,即便是参与,律师提供的意见也很少受到重视,往往是等到争议纠纷出现时才寻找律师救急,但已经超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聘请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意识不强
许多的政府基本上是在地方规章、制度的草案已经作出后,方才要求律师作为公众提出书面建议。所以,律师在立法的参与方面,不仅仅是较为滞后,更多地是参与权的缺失。
二、律师在政府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1、参与立法,保障政府立法的合法性、规范性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法律制度。在政府的规章制度出台前,通过律师对其研究讨论,能够进一步提高立章建制的质量,从源头上做到依法行政,也可以使地方行政权力的运作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同时也能满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2、针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协助政府依法管理
政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虽然政府工作人员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但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往往难于应付。此外,在政府决策重大问题时,作为具有隶属关系的职能部门,碍于各种人为因素,发表意见难免有不便和为难之处。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律师,在各部门利益有冲突,或者部门工作存在瑕疵时,能够较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体现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价值。
3、起草、审查法律文书,规避政府经济活动风险
各级政府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承担着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这些大型建设项目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周期长、项目资金大的特点,使得这些项目的投资风险巨大,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涉及的法律文件众多。
从宁海律师服务各乡镇、各工业园区,并通过这些年所代理的诉讼案件来看,多半是因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律师审核把关,导致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备、权利义务不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含糊所引起的。因此,在宁海各律师所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后,审查、修改合同就成为日常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要重点,将原来的事后补救工作转换为事前预防。
4、通过诉讼案件启发,促进政府自觉依法行政
有些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行政,越权行政,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甚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严重影响政府形象,阻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告官”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律师制度在现代社会制度的设计中,是作为社会私权利的延伸,作为公权力不可缺少的抗衡力量,加之律师职业的专业性和思辩能力,在和公权力的接触过程中,会发现制度的缺陷,权利的失衡。
宁海的各家律师所在代理各类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时,会通过对案件性质、事实、理由的分析,胜诉、败诉原因的查找等,通过出具“案件分析报告”、“法律风险提示”等启发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和理念,对促进政府今后依法行政有着独特的效果和作用。
5、参与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使其行政决策更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时,在某些特殊场合尤其是易造成政府与民众对峙的场合,作为第三方的政府法律顾问介入,更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从而提高行政行为的效率。
我县律师在担任各个职能部门,以及乡镇的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积极为建设局、规划局、城建局等在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证的发放,尤其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听证等问题上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通过积极参与政府拆迁过程中的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置等工作,维护了政府的重要决策,化解了社会矛盾,从而也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6、开展法律宣传,促进政府普法工作的开展
我县律师为进一步促进政府普法工作的开展,履行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的党支部共建活动,通过先后走访街道、社区,乡镇及几十余家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同时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工作,有效促进政府普法工作顺利、全面开展。
三、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1、转变政府观念,重视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加强与律师的合作与沟通,充分发挥律师这一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尤其是在重大决策上,政府可以要求律师全程参与,真正做到事前有律师意见,事中有律师论证,事后全程有律师把关。
2、政府建立法律顾问考核机制
政府可以建立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在每年度或每季度,针对律师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优秀律师一定的奖励,从而调动服务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组建由不同执业年限、不同执业领域的律师顾问团
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单个律师难以承担此重任。所以,为切实有效地服务政府工作,需要一个专业律师顾问团,从多方位、多角度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最后,我们认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律师完全可以大有作为,作为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我们要立足于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开展工作,通过发挥自身的法律优势,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在管理行政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上的失误,为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