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专业化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和必由之路,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早在2002年,时任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就曾在“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指出:专业化在律师业具有普遍性。可以说,有了清晰而有效的专业定位,自然会产生优秀的专业品牌,明确专业定位是创造专业品牌的基础和前提,专业品牌则是专业定位的必然结果。两者的自然融合则是律师专业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中国律师业的专业化发展之路从此拉开了帷幕。
十多年来,那些在各自领域深耕细作、专心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专业律师们在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坚守后,均取得了不菲的业绩和丰硕的成果,在行业内形成了影响力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为我国的法治进程、经济建设贡献着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为企业的有序经营和稳步发展做到了保驾护航、共同成长。同时,专业律师的自身能力和价值也获得了充分的提升和体现。本文的主人公,北京市尚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主任李刚律师,从事法律和律师工作已二十多年,在经过了短暂的“万金油律师”之后,即确立了以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法律服务、PPP/BOT等投融资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主的专业化发展之路,在专业化的道路上他不断前行,克服重重困难,研读三大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关于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的大部分书籍。事实证明一切结果都是和自己的努力成正比的,十几年下来,李刚律师可谓是成就卓著、硕果累累,我们从其经历和他近年曾服务的部分项目中可见一斑。
李刚律师
职位
北京市尚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主任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副主任
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投资协会PPP项目智库特聘专家
湛江市仲裁委、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法律教育网特聘讲师
专业领域
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领域:
房地产、建设工程、重大疑难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PPP模式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专业经历
李刚律师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事法律和律师工作二十几年来,曾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担任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政府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各类诉讼案件;为多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同时代理了大量的企业公司重组、并购、股权转让等非诉讼公司法律事务。
李刚律师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及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尤其在重大、疑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PPP等投资建设模式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部分荣誉
李刚律师在2012年被评为北京市十大优秀房地产律师。
李刚律师带领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荣登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2013年榜单。
李刚律师2015年在全球顶级法律评级指南之一Legal500——2016年亚太地区排行推荐榜单中获得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推荐律师。
李刚律师近两年部分业绩
2015年PPP业绩:
1.河北省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园区PPP项目法律服务;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PPP中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4.中国智能交通集团PPP业务法律顾问;
5.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财政局PPP中心法律顾问。
李刚律师近年的(各类型)部分业绩
1.南京2014年第二届世界青年奥运会轴线工程梅子洲过江通道地下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
2.山西大同广灵至浑源高速公路(BOT)项目顾问及停工纠纷项目;
3.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项目;
4.中赫集团蒙古国巴音钼矿EPC项目;
5.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国际教育分院教学楼改造PPP项目;
6.加拿大IBI工程项目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全部法律事务.....
出版著作
《建设工程全程法律风险控制》(法律出版社,2011年出版)
书评: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了解并掌握项目工程建设风险点,作者李刚和助理李娜律师从数百个近年来颇具代表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中整理总结出了从工程招投标到合同签订、签证索赔、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以及工程款优先受偿等各个环节所可能潜在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全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对项目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均设专章,结合典型审判案例进行了逐一阐述,用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升华理论,深入浅出,循序渐进,以期对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有所裨益。
《“一带一路”沿线六十五个国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环境分析报告》之(乌克兰),(立陶宛),(文莱),(摩尔多瓦)北京律协2017。
印象
初次接触,李刚律师就给笔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那豪迈的笑声中显露着睿智干练,让笔者感觉出他是一个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人。对待工作认真细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代理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只为了委托人的那份信任和重托;对待生活从容大度、不拘小节、不计得失。国学大师南怀瑾曾道出人生之最高境界:“佛为心,道为骨,儒为表,大度看世界;技在手,能在身,思在脑,从容过生活。”大度看世界、从容过生活,这应该就是对李刚律师最真实的写照。
谈判二十五天力挽狂澜,终使停工九个月的高速公路项目全面复工
山西大同市广灵县至浑源县高速公路是国家和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三纵十一横十一环”中的第二横“广灵加斗——平鲁二道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接北京至蔚县高速公路与张石、张涿高速联通至冀、京、津,是山西省又一要重要的东西向通道。
然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标段承包方与隧道分包的施工队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发生纠纷,双方还发生数次群体性斗殴事件,并造成人员伤亡,后隧道施工队将尚未完工的隧道封闭停工,致使该项目停工九个月之久,也使该高速公路因此标段纠纷不能按期完工通车。业主单位及当地政府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达成一直意见。僵持中,李刚律师及其团队受该高速公路业主大同市公路局委托,负责处理该项目停工纠纷,经过李刚律师及团队25个日夜的谈判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在政府和业主的监督下,恢复了施工,和平处理了工程款的计算和支付及其他问题,最终该项目才得以如期竣工通车。
笔者疑惑地问李刚律师:“面对如此棘手的事件,作为受托律师是如何处理和使双方放弃分歧,化干戈为玉帛的呢?”
李刚律师道:“我们介入项目后,了解了双方争议的事项,总结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即开始设定解决方案,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获准后,先分别与双方沟通,尽量缩小差距,减少争议。主导和参与纠纷处理的全程,起草期间所有的法律文件,再附以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施压。最终双方各让一步,业主方参与和纠纷的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使得该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胜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八年抗争终获改判【案号:(2013)民提字第128号】
2005年3月26日,首都一家获一级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国企),北京市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与河南周口欣欣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北京市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承包河南周口欣欣置业公司位于河南省项城市西大街与团结路交叉口的德银购物广场二次精装修工程,工程内容为水电(不含消防、空调、弱电)及室内外装饰。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税金)。合同签订后,北京市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开始对德银购物广场进行装修施工。但自2006年1月13日后,河南周口欣欣置业公司对德银购物广场工程扩大了设计范围并频繁变更设计,致使工程造价上升到了30095103元,对于最终造价款的认定,双方分歧较大,2007年4月,北京市某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将河南周口欣欣置业公司诉至法院。
2104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豫法民二终字第132号民事判决、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漯民四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二、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其它款项共计14673151元本金及利息(从2007年2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驳回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32628元,由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526元,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6102元;一审反诉费13300元由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50000元,由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45928元,由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526元,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940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八年抗争,终获改判。笔者问李刚律师对此案有何感受,李刚律师道:“律师在执业过程当中对法律的把握是非常关键的,我们绝对不能走歪门邪道,我们只要把案件的法律依据、法律关系、证据研究好,就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也是我们律师团队多年来的坚持和坚守。”
决战在最高人民法院,为委托人挽回损失近亿元【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135号】
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简称:韶关二建公司)承建了韶关市坪石发电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总造价3亿余元,双方在一笔结算款(9493.8万元)中,坪石发电厂财务却以“借款”名目入账,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案件经过韶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韶关二建并未获得应有的工程价款,遂将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李刚律师代理韶关二建公司向最高人民院申请再审,又是一米多厚的卷宗材料,李刚再次将自己关在家中仔细研究案件。将案件中的法律依据、法律关系、证据材料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并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履行中坪石电厂和韶关二建公司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据实结算,以借款名目支付的94930.8万元款项亦属于工程承包款。原判决关于案涉工程应以合同约定固定价格2.0495亿元结算以及9493.8万元为借款可另案解决的认定缺乏事实依据且与双方对账结果不符,应予以纠正……2016年6月15日。
经过李刚律师近一年的努力,为委托人挽回损失九千多万元。李刚律师及团队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再审的案例还有很多,因篇幅所限,在此不再详陈。
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一带一路”)。从此开启了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新篇章。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对广大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律师协会紧跟时代步伐,于2015年10月16日成立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此举可谓填补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空白,高票当选副主任的李刚律师感到责任更加重大了。所谓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格局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未来,李刚律师带领建设工程律师团队一定会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贡献更多的力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后记
有人说一个人的责任心比他的能力更重要,笔者深以为然。笔者以为,首先,责任心是一种态度。只有那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人,才会全身心投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竭尽所能,尽心尽力克服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阻碍,而能力在富有高度责任心地工作中也会得到快速提升;再者,责任心代表着一个人的品格和修养。具有高品格和修养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做哪项工作都会被委以重任和信赖,这种信赖又会促使其激发更高的责任心来完成当事人之重托。最终,责任心其实就是一种能力,正所谓责任心成就大事业,优秀的律师既要专业更要有责任心,李刚律师坚持专业、坚守责任,收获了最美的果实,更用责任书写着自己的法律人生。
▲赵伟主编采访访北京市尚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主任李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