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
我们准备了
七问七答
带你了解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那些事
接下来让我们
一起走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问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而“法治带头人”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和政策水平,善于组织法治活动和做好群众工作。
答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具体做什么?
他们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法律服务的联络员”,他们通过说法、说情、说理等,在社区里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法治社区建设。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主要履行什么职责和义务呢?
(1)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在促进依法治理方面,要深入了解本社区内的社情民意,准确掌握、反映群众法律需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3)在队伍建设方面,每年要接受集中培训,适时开展线上培训交流和现场教学实训,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选从哪里选拔?
在居村委“两委”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居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居村委干部、退休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人民警察等居民中,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重点在居村委“两委”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居村委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等人员中培育“法治带头人”。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是怎么产生的?
凡符合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本条件的村(居)民,经村(居)“两委”遴选推荐(或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街镇初核、公示等程序,成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确定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的,由区局统一安排、街镇司法所具体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由村(居)委会登记造册,经街镇委托属地司法所初核汇总并报区局审核确认。
谁负责管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这支队伍?
各司法所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日常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增补,并建档立卡,定期报区司法局审核确认,不断优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始终保持队伍稳定性和战斗力。区司法局则持续性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考核评价工作,重点考核评价其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坚持正向激励,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可适时组织进行荣誉表彰,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动态管理,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