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由衷敬佩的——基层善治践行者吴强忠

栏目:法治人物日期:2024-12-12作者:阅读:88230

他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中国好人、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一等功臣等八十多项荣誉获得者。

吴强忠,浙江庆元人,现年71岁,于1976年2月开始参加工作,是一名中共党员,拥有法律本科学历,长期致力于基层法律工作,并担任市级人民监督员。早在1990年,他经历了肾移植手术,但术后并未选择安逸的岗位,而是克服病痛,毅然前往全县维稳任务最为艰巨的城区中心司法所担任所长。在长达二十八年的所长任期内,他带领团队荣获了包括“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二次”在内的集体荣誉,以及“省级示范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所”“廉政司法所”“标准司法所”“省级综治先进司法所”等称号。

2014年退休后,吴强忠凭借其卓越的才能,创立了全县首家“强忠调解工作室”,继续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肩负起全县维稳工作的重任,并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枫桥经验”提倡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定有序。吴强忠积极推动基层自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弘扬道德风尚。他的工作成就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强忠调解工作室”经省司法厅考核后被授予“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称号,他本人也被命名为“特级人民调解员”。此外,他创办的调解工作室还获得了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的高度评价,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吴强忠的先进事迹被广泛传播,受到了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华网、央视网、共产党员网、中国纪检监察报、党建网、新时代党建新闻网、中国报道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丽水日报、丽水网、丽水市党建先锋行、丽水市、庆元县电视台等多家知名主流媒体的多次报道。

鉴于吴强忠同志工作业绩突出,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丽水市电视台及庆元县电视台为弘扬其不忘初心、甘于奉献的调解楷模精神,联合前往实地拍摄专题片,并在丽水电视台《先锋栏目》专题节目播出《吴强忠:“包公”志“为民”情》观众观看节目后深受感动与启发,吴强忠同志与病魔斗争、满腔热血、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引发了强烈反响,他的为民事迹感人至深,令人由衷敬佩。

吴强忠,作为一位退休后的普通基层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丽水市级人民监督员(检察)。他听党话、跟党走,一生致力于为人民服务。他秉持着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以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感动着身边的人,他时刻铭记“以人民的名义”践行使命,用党员的风采绽放生命,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法律事业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作为一位肾移植患者,为了工作,他和病魔抗争,和死神赛跑,用坚强的毅力演绎出生命的奇迹。作为一位共产党员,他生活俭朴、乐于奉献,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本色,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爱。退休后,他并未停下脚步,继续为当地的法律工作发光发热,用满腔热血谱写出一曲感人至深的法律赞歌。

经过一整夜的努力,直到凌晨三点多,吴强忠终于以他的真心和耐心,促使双方达成了以65万元补偿给死者家属的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这起棘手案件得以成功调处,充分体现了吴强忠在调解工作中的专业素养和无私奉献精神。

在调解过程中,吴强忠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法、理二字、给出公平公正的调解结果,做到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2024年11月11日中午,庆元县人民法院来电邀请吴强忠于晚上7时30分到法院第八法庭协助调解一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件已开庭审理两次,原告姚某于2008年出借39万给吴某,至2022年,吴某已还姚某本金连利息共计64万元。然而,姚某起诉要求吴某归还90多万元。经吴强忠明法释理,最终在晚上10时许调解成功,确定由吴某共计归还姚某41万元(由吴某分期归还、约定在2026年11月底前归还完毕,若逾期未还由原告姚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同意诉讼费减半由吴某承担。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吴强忠创新机制,编写了纠纷受理调解操作指南,并总结运用了“快、敢、稳、紧、深、细、访”民调七字法,这一方法后被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司法厅推广借鉴,并编入人民调解读本。2024年7月16日,中国网还刊登了吴强忠撰写的《浅议人民调解为人民注重方法与技巧》一文。

尽管吴强忠需要终身服药来维持生命,且基本用退休金的一半来支付用药的自费部分,但他凭借一颗为民之心,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经历了各种酸甜苦辣。他深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深入群众,因此经常深入社区、乡村,与群众建立紧密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人民至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立场。吴强忠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践行“枫桥经验”中,做到在平凡中尽显伟大,在伟大中不忘初心。在吴强忠的心中,“人民”二字如同常青之树,根深叶茂,永不凋零。他一心为民,刚正不阿,尽管在调解过程中得罪了不少权势人物,但正是对正义和原则的坚持,让他在民众心中树立起极高的威望和公信力。当地村民吴林书对此赞不绝口:“吴强忠调解的事情,真的是既公平又公正。”

34年来,吴强忠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化解了棘手疑难各类矛盾纠纷6830余件、避免了民转刑案件210多起、制止群体性事件180多件、化解非正常死亡案件100多起、为150多位老人讨回公道、帮助无数面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此外,他还代表政府出庭应诉120余件案件、处理了6890余人次群众上访事件,件件有办结;他还为77980余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解答,人人满意而归。

吴强忠深知:“人不伤心不落泪,民无委屈不诉求,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解难是我的天职,苦点累点都是值得的。”在他看来,自己只是一名普通人,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竭尽全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吴强忠,具有卓越的调解能力与技巧,被誉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杰出践行者。他善于从宏观上把握调解策略,确保调解方向正确。同时,在微观上运用熟练的调解技巧,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他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凭借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和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他的事迹是“原生态的正能量”,是“不包装的真善美”,他的事迹是鲜活、真实、感人至深的。他用生命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应该具备的思想品质和精神境界,中共丽水市先锋网专题视频《吴强忠:“包公”志“为民”情》真实展现了吴强忠同志作为我们最现实、最生动、看得见、摸得着的好榜样,他的事迹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和调解员学习借鉴。

无论是在深夜两点多仍坚守在调解现场,还是顶着三伏天40多度的高温在山林纠纷勘查一线,亦或是寒风凛冽的冬日里依然奋战在第一线,吴强忠的身影总是那么坚定。

他脚踏实地,沿着陡峭山路攀登,既当指挥者,又是战斗者,用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将一起起群体事件平息,一桩桩疑难矛盾化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常说:“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在他看来,忠于职守、全力付出、追求卓越,这都是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本分。

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人生。面对生活的挑战,他坦然乐观;面对病魔的侵袭,他顽强拼搏;面对工作的重担,他竭尽全力为民解困。他铁骨柔情书写着为民情怀,他的事迹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感动了中华大地。

庆元县致力于发掘特色典型,体现人民调解实效,树立调解典型。该县以吴强忠为正面典型,以其调解“六心六善法”为核心,引导并激励了一大批基层人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凭着“一双飞毛腿、一张婆婆嘴”,奔波在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的第一线。

他深扎最基层一线的四十九年里,他坚守了被誉为“天下第一难”的调解和信访岗位三十四年。他总是以微笑面对困难,三十四年如一日地“五加二、白加黑”地工作、耐心化解僵局,真诚地打动百姓,奉献为民,廉洁奉公,鞠躬尽瘁。这三十四年的艰辛、困苦与喜悦,不仅鼓舞了人心,也让人深有所感。

他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情感,以及“用德修身”的坚定信念,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尽管专家普遍认为肾移植术后一般生存率在十年左右,但党的信仰使吴强忠生存至今已34年余,他用忠诚与奉献诠释了铮铮誓言,用无私与奉献诠释了生命真谛,品尝了基层一线的所有酸甜苦辣,在平凡的岗位留下了闪光的足迹,赢得了人民的敬佩与感动。吴强忠的名字,已被这个时代、党和人民以及各知名媒体深深记住。

吴强忠通过实际行动,扛起了“枫桥经验”的大旗,成为了基层善治的“践行者”。他不仅在理论上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内涵,更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应用这一宝贵经验,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吴强忠同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杰出代表,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经验的核心理念。通过他的努力,许多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此外,他还在县城担任两个最大的街道法律顾问(松源、濛洲)以及县信访局、县社会治理中心的法律顾问。吴强忠的事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来,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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