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村(社区)普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
“法律明白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服务活动。
村口的电线跌落伤人,谁来负责?村民邻居划分相邻土地出现矛盾怎么办?自家树木折断致人受到损害,责任谁承担?遇到这些问题,可以去找村里的“法律明白人”。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惠州市司法局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从“规范化、信息化、适村化”入手,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全市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目前,我市已培养5400名“法律明白人”,入名册5192人,全市各村(社区)达到4人以上配置要求。这些“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着、用得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现全覆盖,他们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遴选
严格选拔流程,进行公示、审核,并建档立卡
去年,一批“法律明白人”持证上岗,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深入开展涉农、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主动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遇到矛盾,现在很多村民已经养成了遇事找法的习惯。”说起村民的行为方式的改变,受聘为“法律明白人”的惠东县梁化镇小禾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国文深有感触。
“去年以来,通过‘法律明白人’的推荐、遴选、公示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了其知晓率,不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会主动向‘法律明白人’寻求咨询或帮助。”该负责人表示,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转发《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目标任务、选拔条件、工作职责、培养流程等,着重在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居)小组长、网格员及热心村(居)公益事业等人员中选拔,严格按照推荐(自荐)、遴选、公示、审核程序,并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切实做到了人员清、底数明。
截至目前,惠州市共有1328个村(社区),通过村(社区)村民自荐、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等程序,由村(社区)“两委”汇总,经过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后,遴选产生5400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已入名册5192人,平均到各村(社区)可达到4人以上的配置要求,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覆盖。
除了遴选,全市“法律明白人”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进行登记造册、颁发证书和徽章,才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实现持证上岗。
据介绍,全市已持证上岗的“法律明白人”中,高中以上学历占比85%,党员占80%,“两委”班子成员占比80%,年龄在40岁以下者占比80%。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呈现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趋势。
当选“法律明白人”不是“一锤子买卖”。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局将建立“法律明白人”“准入、退出”机制的双向选择制度。对考核不合格、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形解除选用关系,重新选用合适人选,确保村“法律明白人”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同时,建立年度评选制度,对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明白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宣传推广,对优秀骨干,在发展和培养党员、干部,公益性岗位,以及涉农贷款、技术帮扶、产业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推动“法律明白人”工作走深走实。
培训
培训内容结合基层治理实际,解决方案针对性强
“每次培训都让我深受启发,不仅提高了对‘法律明白人’工作的认识、明白了自身职责所在,还学习到了更多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管理方法,为做好各项工作增加了底气和信心。”惠阳区三和街道铁门扇的村委会干部、“法律明白人”叶建灵感慨,“法律明白人”的培训会结合基层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增强了“法律明白人”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等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的实际成效。
为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培训必不可少。许多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在培训中学到了很多实用的工作方法。
此外,我市还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依托“法德大讲堂”、法治书屋、公共法律服务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法治宣传阵地,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充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知识储备,更好地运用到乡村治理工作中。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集实景训练、岗位实践于一体的培训基地,也为今后“法律明白人”能力提升和深度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实践平台。
赋能
全方位信息化赋能,为学法提供便利
服务
开展全链条适村化服务,推出分众化、差异化普法宣传
在惠州,“法律明白人”积极搭乘法律服务大篷车、积极利用好乡村“大喇叭”、开展百姓欢乐舞台、编演法治文艺节目,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饱尝法治文化大餐,切实感受到满满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例如针对青年学生、离退休职工,特别是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骗普法宣传;在疫情波及严重区域,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矛盾、交通事故、土地纠纷及养老继承等基层常见法律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提出务实管用的处理建议。
除了做好法治宣传外,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法律明白人”协助人民调解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辅助基层社会治理等法治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利用地熟、人熟的契机,化解各种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婆媳纠纷等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市共化解矛盾纠纷超3000宗,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能力作用。
同时,依托法治书屋、各级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农家书屋、法治驿站等推动“法律明白人”工作站一体建设,畅通“法律明白人”与立法民意征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室联系渠道,打通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立足实际,“法律明白人”的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惠州“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等作用,促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一幅幅法治乡村新画卷正在绘就。
“法律明白人”在身边
惠东梁化小禾洞村支书张国文:
牵头成立“大调解”队伍经常开展普法宣传咨询
走进惠东县梁化镇小禾洞村,欣欣向荣的乡村美景映入眼帘:有机蔬菜、甜柚子等优质农产品琳琅满目,卫生站、文体广场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难以想象该村在2015年以前还是梁化重点贫困村。张国文自担任小禾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明白人”以来,积极履职尽职,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三大举措,彻底扭转了该村贫困落后的局面。
2022年9月,村民朱某强来到村委会,要求解决其土地纠纷。张国文主动调查事情起因,了解到因为朱某强进行危房改造误挖朱某来的山地产生的纠纷,立即动员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前后三次到双方家中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妥善解决了朱某强、朱某来的误会争端,纠纷最后化解。
在张国文推动下,小禾洞村顺利建成多个拥有法治广场、农家书屋、党建文化室等丰富硬件设施的文体广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宣传活动,让老百姓在闲暇之余能够便捷、迅速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惠阳三和铁门扇村委会干部叶建灵:
村民房屋出入口被堵多次协调纠纷终化解
2022年7月中旬,惠阳区三和街道铁门扇老屋村小组居民张某来到村委会,反映其在老屋村小组的自建房住了十几年,近期一户村民新建楼房,砌了一堵矮墙,封住了其日常进出的道路,现在张某一家只能走菜地路基才能进出,令他非常苦恼。
叶建灵是铁门扇村委会干部,于2022年选任为该村的“法律明白人”,他听到此事后决定先去现场了解情况后再作处理。第二天,叶建灵一早就到现场向砌墙封路的村民了解情况,得知现新建房屋和小路的地块他早就办理了国土证,只是一直没去管理使用,还说现在自己新建房子和砌围墙完全合法合理。就国土证一事,叶建灵还特地向三和街道国土资源所求证,得到答复是情况属实。新建房屋村民的举动有理有据,但张某正常出入家门的诉求也无法忽视。叶建灵发现张某自建房周围要么是本地村民的自建房,要么是没规划的菜地和果园地。他心想,无论如何都要找出一条路让张某一家进出。终于,叶建灵发现一条能通往张某家的小路,该小路是从果园地中间贯穿而过。
于是,叶建灵找到果园主人进行协商,果园主人认为此路是在自己的果园范围内,不同意作为村道使用。叶建灵则向果园主人开展法律普法并讲解村民间应互助、互敬、互爱之理。叶建灵多次与果园主人沟通,终于感动了他,同意清理果园地小路上的杂物,作为村道使用。至此,张某无法正常进出居住地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博罗公庄四家曾村治保主任黄博健: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博罗县公庄镇四家曾村治保主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黄博健自当选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以来,在做好村委会本职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强化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公庄镇法治建设贡献了“法律明白人”的力量。
此前,锅辽下小组苏某与锅辽下小组集体发生土地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为避免矛盾升级,黄博健从苏某父母入手调解,以情理和法理劝导矛盾双方平息纠纷,签订调解协议,巧妙地化解了一起群体事件。他利用自身“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优势,创新为民服务的思路举措,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法律明白人”,黄博健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全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据统计,2022年,黄博健和同事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土地、排水等问题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5起、村民果树被烧毁1起、村小组树木被偷挖1起,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是在乡村法治建设中,为广大村民起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根据《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到2025年,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4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担任“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
4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3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惠民富民政策;
4积极参与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6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7依托“百姓说事”“圆桌会议”等民主协商途径,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8积极投身法治乡村建设,主动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