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长岭镇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具体组织和管理镇域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政府内设6个办公室,4个服务中心,财政所、司法所等机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执行及实施效果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财政局根据达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达市府办〔2015〕26号文件,于2021年月日之前完成了购买法律顾问的公开评选,分别与盛华(四川蜀江律师事务所)、张明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开江县长岭镇9个村(社区),购买法律顾问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各村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完成之后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绩效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政府在决策的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方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是否适用于政府购买服的必要性务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论证,得出比政府自身提供服务效能有相当程度的提高后才实施,并且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准确的实施严把质量关,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以及评价得分96分)。
(二)绩效分析
1.决策管理
2.实施管理
3.服务绩效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县财政局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无法从项目申报、立项分类管理、可行性评价、项目预算、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各环节入手规范操作程序和标准,不利于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防范。
(二)项目监管不到位
(三)专职人员职业能力不足
(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形成完整、便于操作、执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二)加大监管力度,抓好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建设,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