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们维护权利、解决问题、表达诉求的有效制度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民告官”案件也不断增多,但是在维权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有违法治精神的非法治文化现象,笔者认为,公民要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必须要做到: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弘扬法治精神,实现全民守法,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牛鼻子”,其中重要的是要着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加强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二是树立正确导向,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是加强监督,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权力运行流程要依法公开,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培养全民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之源,只有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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