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分析范例6篇

[关键词]行政法教学;案例教学法;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

[基金项目]2019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资助项目“我国人大代表结构优化研究”(13BFX025)

法学教育属于应用型教育,而行政法教学是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法学生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之一,因此,行政法教学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法学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1-2]。但由于行政法的理论知识枯燥、难以理解,导致大部分学生对行政法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从而严重降低教学质量。而随着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进一步应用,其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帮助学生理解复杂的行政法知识。同时,案例教学法能让学生处于获得一个直观、形象的教学环境,再通过教师合理的引导,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行政法知识,从而提升其法律运用能力[3]。由此可见,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那法学教师应如何开展案例教学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以促进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有效开展。

一、对案例教学法的基本认识

(一)案例教学法的界定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备受教育者欢迎的教学方法,但大部分教育者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尚未统一,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教学法是指借助案例开展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使学生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处理来掌握学科的理论知识。第二,案例教学法即为以案例为教学基础,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学习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第三,案例教学法又称为实例教学法,主要以案例为教学核心,并根据教学内容来指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实习教学任务。第四,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某一个案例进行描述,并引导学生对这一案例的情景进行讨论。根据上述对案例教学法的不同认识,可见,他们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差异之处。

通过对案例教学法的不断实践,本文认为案例教学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例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以及运用,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第二,案例教学法所选择的案例多为针对性强的典型案例。第三,在案例教学法课堂中,要求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与分析。故对案例教学法的界定主要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科的教学目标来选择典型案例,并组织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

(二)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作用

(一)帮助学生理解行政法理论知识

行政法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且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以往的传统教学方法,多为空讲理论,学生即使记住教师所讲授的理论知识,但也仅是停留在书本上的认识与收获,不利于学生对行政法知识的理解[5]。而案例教学法具有真实性与生动性,能让学生获得身临其境般的体验,这不仅能让学生更为直观地理解行政法知识,还能将行政法原理与实际相联系,使学生对所学的行政法知识掌握得更为透彻。若采用案例教学法,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不仅能将枯燥变化有趣,还能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而更好地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

(二)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興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让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中。而行政法知识枯燥且复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极易失去兴趣;且传统的教学方法多为理论知识讲解,学生多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状态,这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十分不利。案例教学法则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活现性,学生更易于接受,且形象、生动的案例能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6]。

(三)提升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行政法知识,学生不仅要了解,还需要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视学生对于知识的运用,不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而案例教学法主要要求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直接参与到案例分析、讨论过程中,能让学生运用行政法原理、观点进行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提升他们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在对案例进行归纳、讨论过程中,能锻炼学生的语言概括能力以及思维逻辑能力。此外,案例教学法中的典型案例描述,多属于一个两难的困境,能让学生置身于一个决策者的角色当中,并根据案例材料来作出自己的决定,这能让学生运用行政法理论知识的能力获得大幅度提升。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应用

(一)案例的选择

对于案例教学法,案例不仅是主要教学内容,还是教学的基础,所以,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选择十分重要。教师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清楚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以选出符合教学实际的案例,从而体现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1.选择具有单一性、样本性的案例。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在行政法初步教学阶段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行政法基本概念的讲解,若在这一阶段为学生选择的案例较为复杂,不仅不利于学生理解教学内容,还容易导致学生产生混淆。例如,江苏省某县枫林镇的花木园艺场,是工商局批准获得法人资格的村办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花、草、木、苗,而枫林镇政府的32号文件《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规定文件》吊销了12个园艺工程的单位营业执照,而花木园艺场的经营范围被限制。该园艺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故到法院进行诉讼。提问学生:“法院是否能受理?为什么?”这样的案例的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与具体行政行为案例有所区别,学生难以在初学阶段会不仅难以分析该案例,还极易出现知识混淆情况。故在行政法初步教学阶段,教师要为学生选择一些典型、信息单一以及简单的案例。这样的案例需围绕教学内容的基本理论,并要求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以加深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

2.选取具有时代性的案例。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教师需尽可能地为学生选择最新案例,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生活;同时选择一些新闻时事报道的法律实践活动,以将行政法课堂与社会联系起来,并保持教学的新鲜感。这样具有时代性的案例,使得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感受到行政法学习并不只是在课堂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在学习中与社会紧密相连。因此,在行政立法与行政处罚法教学时,为学生选择这样具有时代性的案例,能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理解所学知识,并提升其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分析能力。

4.选择具有启发性、可辩性的案例。行政法教学中的案例选择,还可考虑理论界限重要与实际界限需要界定的案例,如学术界一直争论不断且有待解决的立法问题,使学生所分析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启发性与可辩性。而对于这样的案例,教师需有较深的认识与体会,以在课堂中能为学生正确总结该案例,且通过对这样的案例进行分析,不仅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还能提升其辩论能力。除了考虑案例是否与教学内容相符合之外,教师还应考虑案例是否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主要是因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与挑战性,能有效激发学生的探究欲,使其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案件的分析应得出多种结论性意见,以避免模式化、单一化而固化学生的思维。

总之,案例的选择需具有针对性,且必须围绕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相符合;同时教师要考虑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生动性与新颖性,以确保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能获得更多的行政法知识;且案例的选择需具备综合性,使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中能了解多个领域的行政法知识。

(二)案例介绍

(三)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分组讨论交流

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需要求学生在自身角度来剖析案例,并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不能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应要求学生自行分析与评价案例,使其掌握正确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学生完成案例分析后,教师组织进行分组讨论,并鼓励小组之间进行相互辩論,使课堂形成一种激烈的讨论气氛,而在学生讨论过程中,教师无须过多干涉,让学生成为案例分析讨论的主角,从而体现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此外,在学生讨论完成后,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发言、全班交流环节,这一环节中,教师不仅要激励学生积极发言,还要对学生的案例讨论进行适当的引导,以确保案例讨论能紧绕问题开展。同时要求学生的发言要有理有据,言简意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并认真倾听其他人的分析与对案例的看法,最后结合自己的看法总结出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

(四)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与归纳总结

法学本科教育,对学生要求之目的最终还是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习的法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例。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进行重复性工作,而是让学生学会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如何从事法律工作。但是,大部分法科毕业生在四年本科教育结束以后却不能符合教学目的对学生素质的要求,具体体现在法律逻辑思维混乱,虽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法律条文却无法在具体案件中灵活应用等等问题。从笔者教学经验的角度,在授课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方法能够显著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

一、案例与实践教学之概述

(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情景教学,透过案件将法律事实带入课堂,学生通过讨论,利用归纳与演绎掌握所需学习的法学知识。[1]案例教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由苏格拉底最先使用。他通过问答和论辩方式得出一般结论,从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批判质疑的能力和精神。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始于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2]案例教学是以法学案例为基础,学生在课堂内外针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思辨,进而提升学生对已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方法。

(二)实践教学

(三)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之区别与联系

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都以案例作为其实现的基础。二者的教学目的都是为了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实践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在教学实践中,二者有相重叠和竞合的部分。尽管如此,从实现方式而言,二者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教学方法。

在案例教学中,虽然有学生参与,但依然以教师为主导。而就实践方式而言,案例教学中,教师抛出案例,教师与学生的参与方式依然是口述和反思。另外,案例中的关键要素往往已经被提取,学生只需要将要素与法学理论相连接,来寻求法律处理即可。学生自主参与的内容十分有限,最主要的参与方式是思考。而实践教学中,学生需要亲自进入到一个按键和诉讼中,所获得的案例是一个复杂案例,也即关键要素未被提取的案例。复杂案例中存在很多干扰因素,有些因素对案件的最终结果毫无关系,有些至关重要。学生首先需要自己去寻找案件中的关键要素,而如果第一步提取失败,有可能会决定整个案情的走向和法律适用的错误。在要素提取以后,学生还需要将复杂要素进行简化,将一般事实提取为法律要素以后,再与法学理论相连接。由此可见,实践教学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要求更高。也可以说,案例教学是学生能够妥善进行实践教学的前提,不可能不经案例教学就能够直接完成实践教学,而实践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延伸,进一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二、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作用

(一)巩固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

培养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兼具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学生想要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案例教学的教学过程,就需要先对法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积累,这是进行案例分析和实践的前提。案例和实践教学能够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而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并透过实践倒过来反思理论,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研究,巩固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

(二)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

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在学习阶段确立法学逻辑思维,搭建法学理论与处理案例的桥梁。在进行案例教学时,教师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帮助学生梳理逻辑思维,也就是如何应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掌握了处理法律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够正确构建法条与具体案件的桥梁,为具体案件寻求正确的法律适用。另外,透过实践,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反思精神,创造精神和应用能力。

(三)提高学生的法学修养和法律道德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提高法律人素养,提升法学修养,用法律道德约束自身。法律研究者,若只是单单具备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做是法律人才。法律学问是成为法律人才的基础,只有具备了法律学问,才能够认识和改善法律。但是,仅仅具备了法律学问并不代表能够应用法律,只有具备了社会常识,才能够正确并恰当的适用法律。而具备了法律学问和社会常识,并不代表就有资格执行法律,他还需要具备法律道德。故而,真正的法律人才,需要于法律学问以外,同时再具备高尚的法律道德。[4]在实践阶段,学生透过担任法律职位,能够接触到社会对法律人修养和道德的要求,从而提升自己,并且严格要求自身。

(四)提升教师自身素质

三、教学操作中的问题与方法

法学教育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性和学术研究性,就培养目的性而言,法学教育又具有实践型人才培训和学者型人才培养的二重性。[5]实践中,案例教学中教师存在以自我为重视,忽视学生主体作用的情形。老师成为整个案例讲述的主导者和掌控者,导致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教师的讲授,而无法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法学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的实习往往是被迫进行,并且存在普遍的作弊现象。典型的方式体现在学生会依靠家庭关系,在需要提交实习报告时,寻求一个亲戚或者熟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盖上公章提交一份实习鉴定,而并没有真正实习过。在实习阶段,学院监管存在不及时和不到位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而达不到教学目的。

从笔者已有的教学经验,案例与实践教学的实现方式有以下方法和模式:

综上所述,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要求在法学教育中应当提供给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点,脱离了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与教育目的相违背。[8]而案例和实践教学能够帮助正在接受高等法科教育的学生符合法律职业对法科生的基本要求。案例教学着重点在于引导学生梳理正确的法律逻辑思维,掌握自主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着重于培养学生在掌握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技能以后,能够独立的承担法律工作的能力。虽然,目前在教学实践中,案例和实践教学依然存在各种问题和困境,但在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目的,提升学生素质,塑造符合社会和职业要求的“法律人”而言极具促进作用。教师应当主动学习并提升自身业务技能和法学素养,以提高教学能力,积极创新,为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学人才而努力。

关键词:案例教学合作讨论探究性学习

前言

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经济专业课教学的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理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变化。案例教学越来越引起广大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

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能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通过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人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地做出反应。但案例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事先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同学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所以案例的选择,应依据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能够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目的明确性。进行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良好的案例至少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使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生动典型性。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同时选择的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人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人的讨论。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主要以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和实验法。我认为讨论法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阅读案例、个人分析阶段。这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下发案例材料(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提前一周左右发给每一位学生,)或创设案例情境,同时。下发一些思考题,供学生分析、阅读。

有些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案例可以提前发动学生自己搜集、归纳、案例应贴近现实生活,可读性、趣味性较强,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能很快进人了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很容易将自己已有的知识与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整合起来,通过思考、分析、推理,从个体的角度形成初步的结论;同时在此过程中获得乐趣、自信及终生学习的方法。第二步是分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合作小组是课堂上自主、合作、探究的基本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讨论的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把每4位同学划为一个合作小组,讨论中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简要地谈出结论形成的过程和思考,允许意见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记录员应认真把意见记录在《合作小组讨论记录本》上,讨论一致的形成本组意见,有疑同的带人全班讨论。通过分组讨论,使大家对于复杂的安全的观点能够充分展开,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启发,相互补充,分工协作,鼓励支持,便可以逐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谋求最佳的解决对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学员自主完成的,教师只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中注意问题

【关键词】机械性窒息;勒死

在机械性窒息中,勒死的案件虽然没有缢死和扼死多见,但因其案件性质较复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勒死是以绳索类物缠绕颈项部,在绳索交叉的两端,由自身的体重以外的其他力量,使绳索类物勒紧并压迫颈项部而导致窒息死亡。勒死的机制,包括压迫呼吸道、压迫颈部血管和压迫迷走神经以及颈动脉窦引起的反射性心跳停止三方面。勒死的法医学鉴定主要根据颈部勒颈形成的有生活反应的索沟,相应的皮下组织以及喉头软骨的损伤和出血,全身(尤其索沟以上的颈部及头面部)比较明显的窒息现象等。根据现场勘查分析、系统尸体检验,结合案情调查并同时排除其他致死原因等,勒死一般不难确定。

1尸体检验

1.1一般情况死者头东脚西仰卧于地面上。上身;下身穿红色内裤,裆部织有白花,后部内卷至处;赤脚。尸长163cm,发棕黄色,长25cm不等,发根部呈黑色长4cm。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大关节,已开始缓解;尸斑分布于背部及胸部,背部指压不褪色,胸部指压稍褪色。

1.2尸表检验头皮未见明显外伤,颅骨未触及骨擦感。右耳廓外上缘有一1.3×0.5cm擦挫伤,耳廓可见血迹。颜面部淤血肿胀伴散在出血点,双眼闭合,角膜中度混浊,双瞳孔等大,直径0.5cm,睑结膜点片状出血。口鼻腔少量血性液体,舌尖抵于两齿间,口唇及唇黏膜未见损伤。颈前有自甲状软骨下缘水平向两侧延伸的索沟,颈左侧至颈椎脊突左侧3cm处中断,其中左乳突正下方处索沟方向可见改变,并有皮下出血;颈右侧至颈椎脊突右侧6cm处中断,索沟总长26cm,最宽处0.8cm,深约0.2cm,索沟处表皮剥脱,呈皮革样化。索沟内可见白色绒毛状物。左肩峰前有直径0.2cm色素痣。左肩胛处有9.6×0.7cm表皮擦伤,无生活反应,左肩胛内侧有1.5×0.6cm小片状表皮擦伤,右肩胛内侧有3.0×2.4cm条状表皮擦伤,右肩胛下有5.5×0.3cm条状表皮擦伤,方向自左下向右上。左腕背侧腕纹上3cm处有两处等大直径为0.7×0.8cm的陈旧疤痕。双手十指紫绀明显。胸腹部未见损伤,未见损伤,处女膜5点处陈旧破裂达基底部。余未见异常。

1.3解剖检验冠状切开头皮,见左颞顶部有13.5×10.0cm头皮下出血;右颞部有6.3×5.5cm头皮下出血,对应部位颞肌有6.0×5.5cm出血。分离头皮,未见颅骨骨折。打开颅骨见大脑左颞顶部有14.0×11.0cm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颞叶有4.0×3.0cm脑组织挫碎。沿前正中线由颏下至耻骨联合上方绕脐左侧依次切开皮肤、皮下组织,暴露颈部肌肉及骨性胸廓。颈部肌肉未见出血,咽后壁可见点状出血,舌骨未见骨折。胸肋骨未见骨折,心肺表面均有点状出血。胃内容已排空,仅存少量粘液。盆腔内有少量淡黄色液体,子宫大小正常,宫颈口呈圆形。

2毒化检验未检出毒物

3死亡原因

系被人用绳索类物体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勒死的死亡方式可分为他勒、自勒和意外勒死三种。其中以他勒最多见,勒死尸体,除有一般的窒息征象外,最主要的特征是在颈项部有勒沟。

本案中根据:第一,尸体检验,死者头皮未见损伤,头皮下有片状出血,颅骨未见骨折,蛛网膜下出血及脑挫伤,分析系受钝性暴力作用所致,徒手打击、磕碰可以形成。第二,死者颈部索沟明显,除肩背部少许表皮擦伤外,体表余未见机械性损伤;颜面部淤血伴散在出血点,眼结膜点片状出血及口唇、指甲紫绀,解剖见脑无致命性损伤,心脏未见病理改变,心肺表面点片状出血。胃内容作毒化检验阴性。

综合以上检验情况分析,死者机械性窒息征象明显,认为系被人用绳索类物体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4成伤机制

第一,根据尸检情况,若死者在清醒状态下被勒颈,正常情况下由于挣扎反抗在索沟周围应当有擦伤或抵抗伤,而尸检见索沟表皮剥脱不明显,上下缘无擦伤,周围无抵抗伤,由此说明死者在昏迷状态下被勒颈可能性大。左颞顶部头皮下片状出血,大脑左颞顶部蛛网膜下腔出血且有挫伤,而颅骨未见骨折,死者头部左侧磕碰硬物可以形成,向后倒地碰撞地面也可以形成,并且程度足以导致昏迷,以此分析死者可能为向后倒地头部磕碰地面致昏迷后被勒颈致窒息死亡。第二,根据索沟情况,索沟呈水平方向由颈前向两侧延伸且项部有提空,结合以上分析,分析嫌疑人在死者昏迷后骑跨在死者身上实施勒颈,结合颈部左侧索沟有分叉现象,分析死者当时姿势可能为身体左侧触地侧躺在地。第三,根据尸斑情况,胸背部均有尸斑分布,说明死者死后为仰卧位,并且是在保持这种姿势6h以上才移尸的。再结合死者背部两肩胛处均有表皮擦伤,并有一定方向性,分析死者被勒死后有呈仰卧位被拖住头部拖拉的过程。又由于尸僵的发生,超过12h后尸体不易被放入旅行箱内,说明死者死后12h内被放入旅行箱内。

综合分析嫌疑人在死者昏迷后骑跨在其身上将其用绳索类物体勒死,然后呈仰卧位拖拉到一个隐蔽地方藏尸6~12h。

5结论

死者系被人打击头部致昏迷后用绳索类物体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课堂上,我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87的三段文字,要求学生思考,为什么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限时3分钟。在学生看完书后,我让学生观看三段视频:河北钢铁大烟囱直接排烟、雾霾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癌症村的成因及其现状。学生看完这三段视频,内心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神情凝重,对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任意排放废水废气是深恶痛绝的。我希望他们长大后做企业时真有社会责任感,做有良心的企业家,让他们的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在看到严重的雾霾时,我说,当前最流行这样一句话: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是谁。同学们哄堂大笑。是啊,雾霾严重,能见度极差,导致汽车停运、高速关闭,飞机停航,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

看完视频,学生再回答思考题,给答案就容易多了:一是要扭转片面追求GDP的导致的后果的必然要求;二是科学发展观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那么什么是科学发展观呢?怎样贯彻科学发展观呢?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书上,直接看书就可以了。老师要做的就是帮助学生转换问题。因为书上只介绍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老师需要告诉学生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就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就回答了怎么办。

在学生看完书后,我首先引导学生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记住四个关键词即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然后让学生讨论:江苏张家港市四个看不见是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生通过探讨,给出了正确答案。

一、案例分析法及其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运用

二、案例分析法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三、案例分析法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运用的原则

1.案例选择要源于生活,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

现实生活是案例选取的直接源泉,案例存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专业人员的教师主要的主要职责就是慧眼识材。教师应当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学术嗅觉,卓越的概括攫取能力,将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案例进行选择,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抽象出最适合专业理论教学的部分,并进行加工和再创造。在形成案例文本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选材料的甄别,选取最具有典型性的材料、最具有适用性的事件、最具有吸引力的焦点,主动加工并形成专题,同时需要兼顾案例本身的趣味性和教育价值。案例的分析还应注意针对性。这里的针对性包括两层含义:其一,要针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水平进行案例分析。不要将案例分析的过于复杂和理论化,要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案例过程当中。其二,要针对专业理论教学的需要拓展案例本身的延伸性教育价值。一个案例通过不同视角的分析是可以形成多种教育价值、实现多个教学目标的,案例本身的延伸性和创造性为案例分析制造了较为充分的发挥空间。但是,不同阶段的学习会有不同的教学目标侧重,要针对案例服务于理论教学需要的原则,具有针对性的分析案例,避免无限延伸和随意拓展。

THE END
1.首部研究湖北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西方语言专著而《奏谳书》的法律案例提供了运用这些原则的实例,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使用情况。另外,在古巴比伦和希伯来法典里经常出现的量刑原则——以牙还牙的惩罚方法(Talion),在中国古代法律中似乎并不重要,充其量只反映在对杀人或人身伤害类犯罪行为规定的刑罚中。http://flgj.cupl.edu.cn/info/1099/3953.htm
2.《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年第14期要目法院刑法内容提要:考察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并审结的案件,尽管现行司法解释对案件受理管辖权做出了多种管辖途径的设计与安排,但对于管辖范围的限定过多;对于协议管辖要求案件与我国具有实际联系,使离岸案件无法进入;且需要避免双轨制管辖带来的不公正问题。本文借鉴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的案件实例与管辖权制度分析https://www.163.com/dy/article/FOEDC9MJ0530W1M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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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实例浅析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王景林律师用实例浅析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相关法律问题 一、案情介绍 小龙(化名)15岁,他与小强(化名)系朋友,小强已成年,双方交往甚密。 小强父亲有辆车闲置在家,小强经常开出去,他喜欢与小龙一起鬼混。一次,小龙趁小强不注意,拿到小强的车钥匙,便偷偷将车子开走了。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80443.html
10.今日说法案例范文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和目标,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探讨,以达到学生掌握基本的教学知识以及锻炼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目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有https://www.hfabiao.com/haowen/24529.html&wd=&eqid=bf31e6f600071d6a0000000364658518
11.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第2版)(21世纪法学教学参考书)本书第二版是为结合((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的教学需要,在第一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法学教学参考书。本书主要是补充2003年以来中央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为推行国家颁布的新法律而制定的新的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并进一步强化点评。本书的结构与《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相适应,仍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刑事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33298
12.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深圳某甲科技公司逃避执行案是审执信息化平台在执行工作中的有效应用实例,被执行人以“合法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掩饰,逃避法律义务。案件执行中,执行人员综合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主动进行查询,发现并掌握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既保护了另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https://news.sina.cn/minsheng/2021-12-02/detail-ikyamrmy631108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