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是法治精神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
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因此,一定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信仰与崇敬,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就在于全社会法治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法治社会的形成依托全民守法的保障,全民守法确保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参与者、社会关系的所有领域都能够遵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形成良好的遵守和服从规则的守法意识。坚持全民守法,就是要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反对各种破坏法治的特权现象,有效解决有法不依的法治难题,从整体上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和水准,为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提供全民守法的有力保障。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目前虽然广大公民能够知法用法守法,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可以说大多数公民目前还仅仅是“消极守法”,而且易受他人影响,如典型的例子“中国式过马路”。因此,在中国培育民众的法律信仰需要着眼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让法律武器帮助公众排除维权障碍,让所有人都能从“看得见的公正”中,去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真正树立法律信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依法维权愿望迫切,但是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要让法治成为国人共识、建立起全民法治信仰,还有很长的路。这是历史与现实问题的交织、碰撞的结果,比如一些地方司法公信力匮乏;又如传统“人情社会”对“法治社会”的挤压,很多人信仰人际关系而非法律;尤其是“权、钱、名”带头违法,对法治精神构成极大破坏。增强全民守法观念的目标是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培养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形成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这是中国迈向民族复兴、实现伟大梦想的价值指引。
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增强全民守法观念的关键
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需要从抓领导干部守法方面破题。全民守法的前提,应该是公权力或官员守法、领导干部守法。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官员的言行对我国社会心理的影响至关重要。官员率先垂范,才能带动全社会守法、遵法、用法。因此,增强全民守法观念的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
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封建残余思想仍很强烈,把“官”与“管”画上了等号,出现了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我就是法”的问题,不守法、视法律为儿戏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对于全民法治观念的形成,冲击极大。这导致部分民众在遇到纠纷和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转向求助“访、网、闹”等非常规的解决方式,使整个社会无法顺利步入法治化轨道。故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守法律,不仅是公民守法的问题,其更大的意义在于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能够得到遵守,相信依法办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带动全社会自觉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因此,执政党要高度重视党规党法的科学性和体系化建设,要建立党规党法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间的联动协调的统一实施机制。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做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决扼制各种特权现象赖以生成的制度条件和土壤,对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滥用权力、损害党和全体人民整体利益的各种特权和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故意违法的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对在中国境内违法犯罪逃逸国外的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各种利用职权贪污国家和集体巨额财产、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和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国际合作手段,及时引渡回国受审,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要注重抓住带头守法与带头违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定期宣传和介绍,弘扬守法正气,打击违法邪气,守护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社会正能量。
强化全民尊法敬法守法习惯是增强全民守法观念的基础
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全民守法既是公民个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义务,也是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出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整体性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民众的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但在整体上对法律的信仰不够,造成了各种认识上的偏差和价值观的错乱。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勇于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不少人又不愿意遵守法律,不肯承担应尽的法律义务。因此,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最基本的就是要引导民众养成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做起的习惯,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真正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进而做到事事尊法,时时敬法,处处守法。
尊法守法必先知法懂法。《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此,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依法办事就是依法维权。自觉履行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就是有效地保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宣传模范守法公民的先进事迹,提倡见义勇为和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奉献精神和公民护法意识,鼓励守法者,惩处违法者,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薄弱者,通过丰富和有效的普法形式,让宪法和法律进课堂、进社区让人民群众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全民守法的法治事业中来。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提高普法实效。
从长远考虑,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强化制度设计完善奖惩机制是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的保障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只有通过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纠错机制,完善科学的奖惩机制,才能筑牢法治社会之基。
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首要的就是坚持权责统一、权利义务统一原则,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决定》也指出,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这是培育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制度动力和有力保障,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建立公民守法信用档案体系,要通过社区、学校、医院、银行、航空公司、交通部门、社保部门、保险机构等建立相互协调、信息共享的个人诚信记录体系,健全守法义务与守法责任相统一的公民守法体系。对自觉守法的公民赋予法律上更大的便利,比如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对漠视宪法和法律权威、屡次三番违法者建立不良行为监控机制,实行失信发布制度,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多部门、跨地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征缴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完善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受到侵害的权利都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都受到应有制裁和惩罚,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发自内心地敬畏法律法律。
法治社会离不开具有较高守法意识的组成法治社会的每一个的公民个体。公民个人的守法意识与全民守法水平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个体到整体、从部分到全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高素质的人员保障和法律环境、守法意识的保障。
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顶层设计与社会创新并重、立法执法司法改良与法治信仰培育同步,虽任重道远,但只要努力不懈,多管齐下,必将使越来越多的国民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