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1篇

xx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为村(居)治理、群众生活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援助。协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的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协助村(居)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并为辖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引导辖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推动“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制度在我县的再渗透、再深入。

通过免费为村(居)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依法治村出谋划策等形式,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职能,创新帮扶新途径,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全力为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和各类法律服人才进一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展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将偏远乡镇的村(社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县280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找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

2.聘任方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在合适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顾问确定后,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由该机构指派聘任人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工作职责

1.服务村(社区)发展稳定。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4.参与人民调解。根据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请求,为调处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涉农合同等专业性强的矛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帮助调处纠纷。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内容为标准。各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1.定期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服务1天,为村(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每季度至少举办l次法治讲座,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

4.工作报告。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区)法律联络员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务情况,由村(社区)法律联络员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务单位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并由村(社区)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报服务点所在地司法所。

五、服务考核

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听取村(社区)和居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实行县、乡镇两级考核制度,乡镇进行初步考核,县级进行审核备案和指导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服务费用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法律顾问,乡镇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年度考核先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绩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扣减服务费并予以约谈、责令整改,直至不再继续聘用。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个人,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并作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2.加强经费保障。服务费用以距离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三类,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标准。服务费用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每年结算1次。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服务费用后将服务费用打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账户。

3.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20xx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二)主要工作亮点。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一年以来,XXX司法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区、市、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便民服务,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为XXX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机制,搭建平台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XXX司法局按区、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XX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区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法律服务所中从优选95名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分别与176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专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

1.因地制宜,科学统筹。XXX司法局按照区、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具体要求,根据句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师,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保证偏远村、移民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责任目标,要求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并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多元服务,维护稳定。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进行法律援助初审,帮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促进村“两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句容法治化建设进程。

2017年以来,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732场,受众人数18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900余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3次(疫情期间,上门调解3次);代书法律文书632份,审查合同76份,修改村规民约14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5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册,其中开展《民法典》讲座26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15场,在全市各村(社区)掀起了浓烈法典学习热,全面提高全市群众的法律素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值班经费发放不及时,影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律师深入到各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因经费保障不够理想,律师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个别律师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后,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信息等上报不及时,导致上报和统计工作迟滞延后,影响XXX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律师到村居工作不扎实。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方法,“蜻蜓点水”式的到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

(二)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法律顾问考勤,积极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与时俱进,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

五、意见建议

我担任的一村一社法律顾问村镇为花石崖镇,在神木市南部乡镇经济属于落后地区,交通因多山缘故,相对于其他乡镇比较差,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移居人口更多。

这些行政村有着相同的特性,人口比较少,老弱病残多,妇女比较多,文化水平低。在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乡规民约起主要作用。产生纠纷,涉及到法律问题时,经常是以调解说合为主,邻里关系以此为基础维持。

各个村之间经济水平相差较大,有些村人口少、地形差。有些村因为地势、位置等因素,相对经济发展有动能,能吸引人口,村容村貌充满生气。

整个感觉就是,法律顾问工作非常有必要开展,多引导人们习惯于用法律的思维去处理日常事务,但决不能忽视公序良俗的调解说合功能。

但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四是对于农村工作的开展,还是经验不足,不能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用法言法语去交流沟通,存在不小的障碍,工作效果有折扣,以后在这方面需要加强,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本人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我受隆安县司法局的聘用,担任隆安县都结乡达利、念潭两个村的法律顾问,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了村委和村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要工作情况

担任达利、念潭两个村的法律顾问以来,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服务基层。期间,共计开展现场法律服务3次、网络法律服务10次、起草合同2份、审核修改完善合同3份、协助起草制定管理制度1份。其中法律服务以提供法律咨询为主,主要内容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救灾扶贫物资补助、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等,共计接待服务村民15人次。合同法律服务方面主要是为农村扶贫项目养殖合作协议拟定、审核、修改合同等。

(一)克服艰苦条件,坚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二)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当地农村扶贫项目。

达利村位于都结乡南部山区,村里民风较为淳朴,但经济落后,目前仍然属于贫困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先后多次和选派到该村负责扶贫的第一书记崔文豪同志深入交流,主动承担起该村各项扶贫项目合同审核把关工作。我的积极态度得到崔文豪书记的肯定,先后让我负责起草了村委与村民之间的土鸡养殖合伙协议、村委与广西凤阳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家禽养殖协议等合同。在此基础上,我得到了达利村村委的充分信任,村委决定今后该村的所有扶贫项目的合同法律工作,都先交由我审核把关。村委的信任既是压力,更是工作动力,能够为达利村脱贫致富出一份力,我个人也深感欣慰。

(三)运用网络平台,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二)法律宣传针对性不强。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法律素养,全面解答解决村民日常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掌握顾问村的实际情况,改进现场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为村(居)治理、群众生活提供法律意见、法律援助。协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的.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协助村(居)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并为辖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引导辖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推动“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制度在我县的再渗透、再深入。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对法律顾问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仅仅依靠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考核的内容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组织全县村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积极提供涉恶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一、分类实施、全面推开

镇巴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有19个镇、1个街道办、181个村(社区)。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全县经济落后,法律服务力量极其薄弱,只有1名执业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顾问工作面临“人少村多”的实际困难。20xx年,针对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我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厅援派、县局聘用、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结合”方式,共计安排78名法律顾问承担了全县18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县域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三、注重实效,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

20xx年,我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认真履职,服务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农村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四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能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有条件的还能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截至12月底,我县驻村法律顾问共计为基层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7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12次,调解矛盾纠纷337件,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书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开展遭遇了“瓶颈”问题。20xx年全年,省、市、县三级没有拨付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建议上级积极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确保基层工作持续推进。

THE END
1.元谋县法律顾问进乡村点亮乡村法治明灯为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元谋县司法局着眼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村(居)法律顾问进乡入村,走进庭院地头,走进农户家中,开展接地气、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纠纷调处,为乡村振兴增添“法治翅膀”。 http://yncxym.gov.cn/info/2261/61264.htm
2.法律顾问进乡村服务群众零距离近日,石台县司法局横渡司法所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辖区村组,开展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向群众普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权益、财产继承等法律知识。 “我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我出去打工大半年,工资一直被拖欠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可不可以直接继承?”“能否指导我村签订规范的土地反租倒包协议http://www.fzahw.com/news/2024/12/09/c_125392.htm
3.羌白司法所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活动——播撒法治种子为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荔县司法局羌白司法所积极邀请“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筑牢乡村振兴法治根基。活动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顾问律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zUyMDM1OA==&mid=2247526227&idx=1&sn=ec3f71ae7087d3bf38e707f2222c39c3&chksm=e834be1de0af88f31eb8893178fdf5ecc6c38302ae71f0218e412f0281ab1fcda3721a0a5c8d&scene=27
4.怀宁清河: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宣讲近日,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民法典讲座。http://m.ahwang.cn/ios/p/2537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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