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的法治理念与征收征管的适应转变——听何小王教授《税收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所思学员天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校区

10月12日,何小王研究员给我们上了一堂《税收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课程。通过何教授深入浅出的精彩讲授,我对依法治税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改革——金三上线正在全面推行,我们深圳国税金三系统于10月8日正式单轨运行。《税收工作中的法治思维》课程让我不由得思考到了近期的金税三期上线工作,也让我对金税三期有了拨云见月的认识。

一、金税三期设计融入了法治工作理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指向。国税机关作为国家行政部门,要成为依法治国的促进者,就要真正树立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始终,努力打造法治型国税机关。当前摆在税务系统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始终?如何在行政干预与人治历史的惯性中把依法治税落实落地?

近年来,全国逐步推进的金税三期就是落实依法治税与贯穿法治理念的重要集中平台。金税三期工程是一项具有战略地位的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这不仅是一次税收信息技术的突破,更是一次税收管理理念的革命,一场征管现代化建设的变革,一项税收法治流程的再造。

金税三期通过工作系统可以实现提升法律认知度、明确执法权责、优化执法流程的效果。在这方面,要从完善执法机制、增强综合治理水平、提升执法能力和提高执法信息化程度等方面持续做出持续艰苦细致的努力。基层税务机关要借助金税三期工程的强大功能,努力提高税收执法信息化程度,利用大数据的信息依据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从而提高依法治税的质效。

二、税收征管需主动实现三个转变

从当前金税三期运行情况来看,系统运行磨合期,无论税务人还是纳税人都有一定的不适应性,例如:系统稳定性和便利性有待完善,流程设计与征管现状还存在矛盾,科学合理的运维管理体系还未建立等问题。对于基层税务机关来说,要从根本上适应新系统的工作理念,就要建立在对金税三期设计理念的清晰认识上,至少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

(一)由“管户”向“管事”转变

过去,税务局实行“保姆”式执法,专管员岗统管各税种各事项,管不深、管不细,再加基层大多“人少事多”,税管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愈发突出,导致税收执法风险增加,征管效率不高,征管质量难以保证。金税三期工程上线以后,实现了税收专业化、信息化、征管流程程序化,旧有的征管惯性思维受到冲击,保姆式“管户”模式不再适用当前的征管形势。

因此,金税三期上线后,基层税务机关要以税收法治为理念,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合理调整税收管理模式,实现“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龙华国税局就提前推动了以“事”管税的模式转变,通过在税源管理部门划定工作组,提升管理专业性。将税务人员按管理事项划分为基础信息管理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组、风险核查组、异常抵扣凭证管理组、纳税服务组、其他事项组等多个专业小组,将税源管理模式从“管户”转变到“管事”模式,并以“事项”的落实来考核工作开展。

(二)由“包揽”的管理模式向金三规范流程转变

在旧的模式下,税管员对纳税人涉税事项“大包大揽”,造成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一是税务人存在廉政风险。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执法透明度,容易形成“利益寻租”,产生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税务人存在执法风险。过去纳税人申报或是享受优惠前,需要税务机关对其提交的申报、备案资料等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极有可能引发审核把关人员的失职渎职等执法风险。三是纳税人存在消极意识。“保姆式”的管理模式,让纳税人形成了强烈的依赖心理和被动纳税意识,导致了纳税人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弱化了纳税人的责任心,使得纳税遵从得不到提升。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按照“流程管理”方式组织税收业务,通过一个个工作流将各种税务工作分配给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岗位履行不同的职责。基层税务机关需要从以下作出转变。一是建立规范岗责体系。合理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流程与软件紧密对接,确保岗位工作流程与软件应用对照关系组成;二是调整税收征管流程。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设计要覆盖全部税收征管业务。因此,必须加强标准化管理,从信息收集到每个岗位录入过程质量要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数据采集和录入数据准确无误。以达到科学运转;三是完善系统运行制度保障。要在规范工作规程,建立严密的岗责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补充各项征管工作制度和各项征管工作衔接制度,建立起各环节自我约束的良性循环征管运行机制。

(三)由全面性征管体系向税收专业化征管体系转变

金税三期工程为税收专业管理提供了基本条件。金三系统实现了税务部门海量数据“大集中”和共享,充分发挥了信息系统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基层税务部门可以基于系统的海量数据,通过人工建模,系统自动取数,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等手段,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评估判断,并对风险实行等级分类管理,全面加强防范税收管理风险和纳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着力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这明确了在深化征管改革中实行风险管理和开展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工作要求。随着纳税户数量剧增,纳税人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的多元化,税源日渐分散、复杂、隐蔽,征收管理难度不断增加,基层税务机关需建立完善“征管评查”四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以适应金税三期系统的运转要求和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客观需要。

供稿:2016年国税系统第十二期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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