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就是根据法律规则来进行思维,是指公权力执掌者在法律意识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基于法律意识而产生,如果没有法律意识的正确引导,领导干部不可能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一个平时没有法治意识的领导干部,遇到问题不可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维。因此,加强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是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别从思想和行为两个层面为实现依法治国指明了具体路径
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了党对法治的理念态度,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方式是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是由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决定的。当今社会,各种矛盾突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办事情从利己观点出发,不考虑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矛盾高发多发,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要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着手,使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力。
以履行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义务为动力,强化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重要性的认识
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才能做到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领导干部要强化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重要性的认识,把有效提高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来抓落实,将提高能力的压力变为学习的动力。
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制度建设为契机,加强法治思维的教育和培训力度
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目标,构建提高法治思维的制度保障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