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逐步探索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及其积淀的智慧与经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治国理政资源的重要内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社会治理资源
王斌通
□梳理、总结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可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厚重而持久的文化支撑。中国古代逐步探索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及其积淀的智慧与经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治国理政资源的重要内容。
我国是一个具有辉煌法治文明的大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沧桑巨变,但始终保持着国家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梳理、总结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可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厚重而持久的文化支撑。中国古代逐步探索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及其积淀的智慧与经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治国理政资源的重要内容。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鼓励乡村贤达辅助治理
早在周朝,地方基层就出现了乡遂之制,以乡大夫、遂大夫为长官,负责一定区域的政令实施。战国时期,县下设乡,乡师等负责“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秦汉在基层设立乡里组织,执掌教化的三老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隋唐乡里制度进一步发展,出现按城区、郊区和乡村分别编组的组织建设,城区设邻、保、坊,郊区设邻、保、村,乡村设邻、保、里、乡,邻有邻长、保有保长,坊、村、里有坊正、村正、里正,乡有耆老。明清相继实行里甲、保甲制度,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基层组织设置不仅编为图册,对乡里保甲长也有明确的任职标准。如清代奉行“以士大夫治其乡”的原则,选拔“识字及有身家之人”担任,并对年龄、健康、德行等状况提出要求:“乡长取乎年高有德而素行服人者充之,保长取乎年力精健才遒迈众者充之”,“里长择殷实老成有子弟者充之”。
实施面向基层的普法宣传,增强百姓守法观念
道德教化与乡规民约相融合,裨益基层依法治理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本文系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项课题(YJWH20030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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