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在推动陕西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案办理认真务实,我们很欣慰也很满意。”近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加快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集体提案代表,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昊文对省高院的提案办理工作表示肯定。
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陕西自贸区自挂牌以来,在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中贡献日益凸显,但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区还需要在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省政协社法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陕西自贸区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自贸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对法治保障的实际需求来看,还有一定差距。
一方面,自贸区法治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服务供给碎片化,内容不明晰,缺少体现陕西特色兼具国际视野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法律服务机构不健全,缺少审判机构,自贸区仲裁、调解、律所等机构数量少、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自贸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仲调、诉调等对接机制只在个别机构的个别程序中尝试,没有从立法层面广泛吸收先进理念并加以普及和推广,法律服务机构大部分仍停留在“单兵作战”模式,有效合作机制尚未形成。
提案建议,要出台指导意见和优惠政策,重点解决多元化纠纷调解、诉讼非诉讼衔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吸引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整合仲裁、律所、调解、涉外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规模化发展,打造西部领先的法律服务集聚区。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我省仲裁合作联盟,加强仲裁、调解、诉讼等机构的协调合作,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要完善诉讼机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成立自贸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司法服务。要完善服务内容,成立域外法(外国法)查明中心,为我省“走出去”企业以及招商引资“请进来”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座谈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介绍,目前,省高院已制定发布《关于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吸收先进地区已经形成的有益经验,总结融入近年来陕西法院的成熟做法,聚焦强化机构支撑、贯通多元链条、深化院校合作、释放集群优势等“陕西特色”,全景描绘三秦大地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保障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