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未来将从平等保护、监管、公共法律服务三方面重点着力,通过不同层级的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
11月13日,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在浙江嘉善举行,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
宣言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四地的全面合作、共享发展,以更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未来将从三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推动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二是将竭尽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将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司法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行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通过确定并实施不同层级的合作项目,四地司法厅(局)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更加务实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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