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物业管理财务乱象部门监管与业主自治都不能少新闻中心

陈丽珍说,这种问题经常碰到,一般是组织协调为主,若确实涉及到违法,则建议走法律程序。

荣万能说,目前住建部门只能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物业公司若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产生经济收益,住建部门会要求其进行公示。

陈珍文表示,法律还没有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公示小区财务情况做明确要求,不过业主可以在制定物业委托合同时写明要求财务公示的条款,对业委会,则可以通过业委会议事规则来明确财务公示事项。

周松玉说,这次立法始终贯彻一个理念,把维护业主的利益放在突出的位置,其中就包括财务监督。按照目前《条例》的草案来讲,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对财务的公示做了规制:一是设立业委会专项账户;二是对属于业主共有的资产、资金的公示做了明确的规定。

业委会可持备案证明到银行开专项账户

陈丽珍称,以前业委会可以凭街道备案证明到银行开设业委会专项账户,但近期银行开户会要求街道盖章给他。因为涉及到开户,街道方面为了确定业委会的财务状况会要求其出示帐目,但大部分业委会拒绝。

周松玉表示,关于此事立法小组已经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进行了沟通,只要有街道或者乡镇政府盖章的备案证明过来,开户没有问题,而且温州人民银行会在各大银行、商业银行统一该事项。

《条例》将对上述情况设置处罚

陈珍文说,业主维权的法律依据是有的,业主可以向侵害他权益的,不管是业委会还是物业公司主张权利。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困惑,一户业主若发现业委会或物业管理整体上有假账或资产去向不明,作为业主个体,仅仅是共有财产里面的一个分子,有无直接的途径从个人角度来主张权利,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此荣万能也说出了自己的困惑,法律法规没有操作性依据,住建部门在实际管理当中也很为难。业主委员如果不公布账目,本身业主自身要维权,要通过外部的公权力来介入这个事情,但如何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周松玉举了两个案例,供大家做参考:

2015年,山西闻喜县法院判了一个案子,一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向物业公司收取了五万元回扣。闻喜县人民法院最终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其进行了判处。

2015年,宁波市慈溪一小区两位业主,因对小区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收支等存疑,将业委会诉至法院讨要知情权。法院审理后认为,业委会应将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及账目提供给两原告查阅,两原告有权拍照、复印,并将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文件及会议纪要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提供给两原告查阅,并将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张贴不少于10日。

业主应有参与小区自治的法律意识

几位嘉宾都认为,小区的财务乱象,原因并不仅限于外部管理和制度的欠缺,也有一定的内部原因。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自身有无治理能力,不是立法所能完全解决的。

周松玉认为,物业管理这项活动,当业主的自治失灵时公权力要介入,但也有个限度。《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总则里提出,物业管理要遵循业主自治、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服务、政府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这个条款看似空泛,实际上是引领整个立法的思维,也是物业管理活动当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它突出了业主的自治作用。虽然物业管理立法始终把维护业主的利益放在突出的位置,但公权力对业主自治活动的干预是有一定边界的。他呼吁所有业主都应学法、懂法,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陈珍文对此也表示赞同,立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想要把小区的事物管理好,应该是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各方在法律的前提下良性互动,业主本身也要有一个主动介入的意识。在这个前提下,政府部门给予帮助,而不是把“球”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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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网评│充分发挥业委会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作用近期,《法治日报》就小区业委会成立及运行现状刊发报道,引起社会多方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天津市蓟州区康泰园小区业主因房屋维修、停车等问题常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纷争,于是想成立业委会以便更好地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可在成立过程中遭遇各种阻挠,导致业委会迟迟无法成立;北京市金城华庭小区业主因对物业公司不满意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2/13/content_9101082.html
3.问题小区范文12篇(全文)如前文所述,车位、车库的问题是很复杂的,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普及程度会越来越高,因此在解决小区车位、车库权属问题时既要考虑目前各方的利益需求也要考虑到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不能仅仅顾及到眼前利益。因此要妥善解决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属问题仍然需要相关其他法律法规的https://www.99xueshu.com/w/ikeyw3p69hi9.html
4.关于物业相关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法院司法调研重点课题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院接到物业纠纷案件相关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调研课题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成立了物业纠纷案件相关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调研课题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魏洪钧同志担任课题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广臣同志担任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组办公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18/11/id/35607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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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区“物业自治”路该如何走除此以外,资金缺口大、遗留问题难解决也制约了“自治的手”。 记者了解到,除了康居小区外,琥珀街道、西园街道等多个小区也先后开展了业主自治管理,各小区业委会成立的自治服务机构,虽然叫法不一,但性质、功能都一样,因此也面临相同的问题。为了让业主自治走得远、走得好,业主们呼吁需要政府引领、政策领航。https://m.loupan.com/cs/news/201011/2223203
8.关于自治德治法治如何融入社区建设的行动研究报告健全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及时解决群众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健全居民委员会、居委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运行规范、履职尽责,档案记录完整。自觉接受上级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组建以司法行政工作者为主导,社区法律工作者、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多方参与的社区普法宣传志愿者服务队http://www.jjsodf.org/index.php?c=msg&id=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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