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租客们的自治探索——上海政法综治网

居民自治,如今已是小区处理公共事务的常用方式。业委会的角色之重更是不言而喻。

但是当居民不是产权人,无权成立业委会,无权选聘物业公司,没资格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时,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上海老公房居民面临的困境。

以法治思维,成立公房“执委会”破解难题,成为一种创新探索。未来,这一模式还可为快速增长的保障性租赁房屋,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上海样本。

无权诉苦,法律空白

瑞金二路街道地处上海中心城区,梧桐掩映,老房林立,透着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

但优雅街区的另一面,则是不成套房屋比例为黄浦区最高,大多是缺少管理手段的老公房。街道的66个小区中,只有9个为商品房,50个为老公房,小部分为私房。街道约80%的地块位于上海衡复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平时的老房维修必须严格遵守风貌区的规定,不能擅动。

“老破小”多、设施不完善、不能擅动等,街区治理挑战之大已无须赘述,但最大的难题不在这些烦琐的现象本身,而是背后更深层的法律空白——老公房意味着,占街道最大比例人口的居民不是“业主”,而是“承租人”。

公房居民无法对小区公共事务、公共资源使用、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他们常常“有苦说不出”,没有渠道和平台进行高效沟通。

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渔阳里居民区法律顾问王德杰解释,与商品房不同,瑞金二路街道老公房里的居民为长期“承租人”,公房的权利人为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是人们俗称的“房管所”。居民没资格成立“业委会”,更不可能“选聘物业公司”。

这批老公房的物业公司上海永嘉置业,相当于在帮国家打理房屋租赁事宜,这个“房东代表”在老百姓眼里是可以“一言堂”的。

“阿拉‘红卡’(公房租赁凭证)不好跟‘绿本本’(房地产权证)去比”“公房里住着,哪能要求忒高”……这是公房老一辈居民的“口头禅”。

如今,伴随着人们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居民对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公房小区碰到公共厨卫矛盾、停车矛盾、楼道堆物、绿化改建、晾晒等诸多难题时,除了让居委会干部像“救火队长”般一个个调停解决,还有没有更加制度化、专业化的方式?

答案是有。

2019年起,在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缨带领的律师团队参与下,瑞金二路街道联手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试点开展自治家园项目,成立了“公房小区自治家园执委会”。

在“执委会”中,公房出租人即“房东”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适当让渡给公房承租人,赋予承租人更多的管理参与权。通过成立“议事大会”和“执委会”,由此引导居民从社区治理的“旁观者”转变成“参与者”“监督者”,努力营建共治、共享的美丽家园。

拆浴缸有多难

“执委会是什么?和业委会有啥区别?”胡阿姨是永嘉居民区的居民,在公房小区住了大半辈子。最初听说执委会时,她是懵的。

其实,执委会的选举方式和业委会一样,但人员构成略有不同。居民们票选出4位居民代表,其中一位担任执委会副主任。但执委会主任必须由公房出租人委派。主任作为公房出租人的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为什么这样设计?金缨解释,从法律角度说,是房东让渡了自身部分权利给居民,才让居民可以参与小区治理。居民的意愿最终不能损害房东权益,不然就可能形成四票对一票。所以为了保障房东权益,不仅执委会主任由房东委派,并且在关键时刻他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此外还有两个细节与业委会不同。一是执委会没有完全主体资格,对外它需要依附公房出租人。二是执委会委员未必手握“红卡”,资格范围比业委会更广。比如,在一些执委会中有商铺店主,也有公房同住人等被票选为委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房治理。

胡阿姨坦言,她被票选为执委会副主任时,压力很大,究竟能为公房小区做些什么,起初摸不着头脑。

当时恰逢小区大修,希望广泛听取居民意见。新成立的执委会立即派上了用场。大家的意见集中在一点:合用卫生间矛盾特别突出。合用之麻烦已不言而喻,更麻烦的是,每一间老卫生间里都配有一个破破烂烂的浴缸。陈旧的浴缸不仅占地方,而且对老人跨进去洗澡造成巨大障碍。

“长期以来,合用卫生间的浴缸不能想拆就拆,居民积怨已久。”胡阿姨解释说,公房公共部位,相当于房东的资产,不能轻易动。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里动一家便牵动全小区。

利用这次整体大修,分割卫生间、拆除浴缸的方案得到同意。却没想到更大的麻烦接踵而来。合用卫生间只有一扇朝南的窗户,居民原以为可以均分。未曾料到历史保护建筑,外墙立面不能这样分割。方案是卫生间一拆为二,一间有窗、一间全暗。分到全暗的家庭自觉吃亏,坚决不同意。

执委会牵头居民群策群议,大家后退一步,提出能否朝北开窗?结果依然不符合历史保护建筑的规范。双方僵持不下,房屋大修就此停顿。

执委会委员自己也是居民。居民与居民之间都是“自己人”,对立意识没那么强。胡阿姨在日常邻居间的“嘎讪胡”中时不时夹带说服工作。她说,单独一间卫生间,不用再排队等着用,自己想上多久就多久,也不用照顾别人家,从此方便很多。而且不会再有用水矛盾、打扫矛盾等,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总比现在完全不改好得多。

邻居们思想逐渐松动。此时,一位党员居民自告奋勇,“纸上谈兵没用,要不先改我家的卫生间,做个样板房给大家看”。样板房出来时,没有居民报名参观,嘲讽的声音不少,有人嫌弃道,“墨墨暗,有啥看头”。但胡阿姨知道,有些拒绝参观的居民其实私下都去看过,觉得“还可以”,嘴硬而已。契机来了。

最终,在街道、物业公司、执委会和居民们的多轮沟通与协商下,合用卫生间分割顺利推进。17个卫生间分割后,35户受益。

修剪银杏,修出幸福感

“我们也不想一言堂,一口回绝居民诉求,不然矛盾太激烈了。”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经理凌程说,“但没办法,我们有我们的流程”。成立执委会,多方共治,缓解矛盾,房东也乐意,这就有了创新治理的前提。

过去,居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每次提出需求,物业的通常回复是“要向上级打报告申请”。

实际上,正如批量拆除浴缸那样,公共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居民一个个去沟通,只能代表一户之需,物业很难表示同意。

所以,一些事项在商品房小区并不复杂。但到了公房小区,几乎没有渠道。即便物业公司愿意去做,个人意见也无法纳入流程。居民需要一个集体表达意见的规范渠道,与管理流程对接。

执委会的诞生,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胡阿姨如今积攒了点经验,体会到执委会角色之重。“执委会最方便的不是在会议桌上议事。我们与居民面对面,形式不叫沟通,而是聊天,听到真话。同时,我们作为居民代表,形成集体意见,可以更好地与物业有效沟通。”

“80后”宋颖颖最近对执委会的“桥梁作用”深有体会。她是长乐邨自治家园执委会委员、锦江居民区居民。这几日,她没有一天睡好觉,早晨睁开眼,就开始忙个不停。

长乐邨地处“梧桐片区”,时不时出现在包括《繁花》在内的多部上海题材影视剧中。老洋房在成片银杏树中若隐若现,成为网红打卡区。

对游客而言,银杏风貌独特,但对住在这里的“72家房客”来说,高大的树冠遮挡了老房子不多的阳光。有些窗户被遮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光照。冬天大风刮起时,有的窗户会被树枝剐蹭,发出恐怖的声音。

最近正逢小区绿化翻新,居民们纷纷提出,能否减少银杏。如果这来自个人诉求,那当然很难被采纳。但好在有了执委会。

代表居民集体意见的执委会,联系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区法律顾问等,一起商讨。砍树是不可能的,物业公司与有关部门沟通后得到回复,修树有技术规范,银杏不能剪头,不能减高度,但侧枝可适当调整。

宋颖颖一边从管理部门角度向居民解释,银杏不是想剪就能剪,物业还需要打报告申请修剪资金。一边又作为居民告诉大家,物业已经联系了修剪员,哪户想修剪哪棵树,一一报名提出。修剪当日,每户人家亲自到场、执委会人员全程陪同,现场与修剪员沟通。

而如今,执委会就是双方的“缓冲带”和“桥梁”。一群真正住在这里,对环境感同身受的居民代表,表达全体承租人的意见,大家一起手牵手。不仅事情办成了,居民与物业、职能部门之间对立情绪也少了。

形成公约,防患于未然

经过5年的摸索,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毛洪波把“自治家园执委会”分成几个阶段。

1.0版,福元小区、国泰公寓首先试点。通过让渡物业管理监督权、公共区域使用权,为公房小区探索出一条“社区共同体”的基层治理新路径。街道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全程指导参与,并由居民区党员社工担任执委会党建工作联络员,引导设置公共议题,化解矛盾纠纷。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街道党工委结合房屋大修、小区微更新,指导居民区党总支进一步推广公房小区执委会模式,继续在金谷邨、渔阳里、南昌路168弄3个小区推广,由此诞生了2.0版。

2.0版不再局限于一事一议。比如执委会形成《住户守则》,探索制定《装修管理公约》,协同综合网格工作站、物业公司、居委会,实施房屋装修登记报备—事中监管—销项归档全流程管理。更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在未发之时。

2023年,街道党工委以公房小区大修为契机,在长乐邨、陕南邨、乐安坊、和合坊、人民坊和瑞金二路48弄6个小区打造3.0版。

3.0版走向更加精细化的治理模式。街道以微网格作支撑。同时,管理部门的响应速度也受到执委会的监督。

“我们已经意识到,执委会要发展下去,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一位自治家园执委会成员说,“比如有些公共事务,事先要形成守则、公约。我们需要来自更多部门的支持,不能光靠执委会单打独斗”。

如今,隔壁一些没有执委会的公房小区主动提出成立执委会。而颇有经验的执委会,更加主动提出一些想法。

比如,渔阳里小区,每逢大团参观,游客们从居民晾晒的衣服下经过。居民自己觉得不好意思,通过执委会提出,如果有重要参观活动,希望提前发在群里通知,居民先把衣物收起来,创造一个美好的参观环境。

比如,长乐邨成为网红打卡地后,居民也为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感到自豪,并不想一律阻止游客拍照,反倒在执委会的牵头下,主动提出设计一条“长乐邨CityWalk”路径,让这里的文化和历史故事被更多人知晓。如今,每周五下午,长乐邨居民定期召开议事大会,共同协商文旅参观方案。

“这就是我愿意在执委会工作的原因。”宋颖颖说,“我在长乐邨土生土长。我心目中向往的社区环境、邻里关系,应该是和谐美好、美美与共的。我愿意为创造这样的生活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专家对话

记者:实际上,老旧小区如何解决矛盾和纠纷,媒体多有报道。但这个项目的特别之处在于,以法治思维填补空白。当时怎么会想到这一步?

金缨(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起初也是被问题所逼。我们的团队担任黄浦区一些居民区的法律顾问,发现公房小区的老百姓需求一点儿不比商品房小区少,但解决路径没有商品房小区多。解决不了怎么办?每个公房居民,都去打“12345”投诉。作为律师,我们经常介入各类具体而又复杂的纠纷中。大家逐渐意识到,公房小区缺少“业委会”这样的机制。从法律角度思考,成立执委会的依据在哪里?我们的办法是一方面由房东(公房公司)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居民,让居民虽无“业主之名”,但可行“业主之实”。另一方面,为了限制居民权利滥用,赋予担任主任的公房代表一票否决权。有了执委会后,解决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律师指导的路径也不一样。我们不再是一个个协调矛盾、一次次提供法律咨询,而是根据居民共同需求、共同问题,进行事前指导,提前规避矛盾,甚至共同参与设计一整套规则。

记者:创新模式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一些阻碍?金缨:成立的过程比较顺利。但实际运行中会碰到问题。比如国泰公寓的停车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有人不接受,故意把车子堵在弄堂门口,挑战管理规定。接警民警觉得车子堵在街边影响通行当然不对,但小区停车矛盾仍需要协商解决。其实这个停车公约是大家表决通过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我们团队的律师在参与社区规约的协商时,都会建议邀请社区民警一起参与。软法也需要硬治理,居民们以协商议事方式表决通过的,如《住户守则》等,更需要得到公权力的支持和维护。

THE END
1.实行自治管理的小区业委会能收取物业费吗?业委会是经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业主实施自治性管理的组织,具有自行管理物业的权利。如业委会在当地政府进行备案登记,符合业主的整体意愿与利益,行使了自行管理物业的权利,业委会与业主就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职责,履行相应的物业管理义务,同时也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实行业委会自http://yzyz.jsjc.gov.cn/zt/zxydf/202412/t20241206_1682468.shtml
2.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法律常识一、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管理小区而设立的,其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对小区的物业进行自治。 https://www.lawpa.cn/changshi/713990.html
3.每日一“典”丨业主可设立业主大会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图解民法典,带您了解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18444
4.业主自治的四个条件,有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分析 业主自治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小区规模要小小的小区自然住的人比较少,规模也比较小,所以管理起来也比较方便。比如大的小区住的人太多,那么因人力有限无法做到管理到位,所以要想自治也比较困难。其次人太多,意见也多,直接阻碍了管理。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因为业主自治管理的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对https://v.66law.cn/wenda/1630463.aspx
5.新形势下城市更新的法律依据及模式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新形势下城市更新的法律依据及模式 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进行30余年,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原有城镇住宅、基础设施难以适应当下生活、生产需要等问题愈发突出,城市更新成为常态工作。国家层面多次出台城市更新政策文件,本文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城市更新的内容及更新模式,为政府及相关主体实施http://yzsylaw.com/articles/show/699
6.论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法律制度之完善论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法律制度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善治,自住房作为商品投放市场后,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法理依据的业主自治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住宅小区治理的核心和主题。住宅小区内部业https://wap.cnki.net/lunwen-1021687323.html
7.论居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权的界限(1)居委会对内行使自治管理权时,应当受到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行使权力要有法律依据。在事例2中,召开居委会扩大会议缺乏法定依据。从理论上说,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居民事务,这本是好事,不需要宪法法律的特别授权。但是,本事例中的会议是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召开的,该会议直接关涉到居民多数或少数的重大利益,召开扩大会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qitalw/2010091064225.html
8.小区如何自治?业委会是否有必要成立?五问社区基层管理对话律师目前有哪些法律法规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是社区基层管理的法律依据,同时,可以参考先进地区良好的社区基层管理经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物业服务人的动力和潜力,并确保街道(社区)履职到位且监督到位,因此,需要放宽指定规章制度的权限,放权各地可https://m.thecover.cn/news_details.html?eid=YErT%2BYzrlHQ=
9.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4全文:今日转载于政府网(gov)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http://www.bjsheng.cn/flfg-gov/19649.html
10.论商住混合小区中“少数派”商业业主权益的保护——以业主大会根据前文分析,《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存在不周全之处,未考虑商住混合小区中住宅、商业自治情形的不同,从而致使系争纠纷的普遍发生,更造成了商业业主想维权但无法可依的困境。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亦无衡平法制度,面对成文法的不周全,修改成文法或是有效推动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治本之策。笔者大胆设想,https://www.grandwaylaw.com/guofengshijiao/2336.html
11.小区自治需要的什么条件?律师普法小区自治需要的什么条件?2021-04-22 1,903 普法内容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架关系,达到财务公开、管理公正,事无巨细都能时刻响应业主所拥有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https://www.110ask.com/tuwen/16755616083884684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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