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特性政治建设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特性,对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发挥司法在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时代性

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表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战略思维、战略重点和战略方式上发生了变化,即由分向合转变,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阶段;由内向外拓展,进入内外联动、配套完善阶段;由粗到精挺进,进入查漏补缺、纠偏归正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这一历史条件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部署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期待的重大举措,是站在更高起点谋划推进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时代要求。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系统性

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司法体制机制的运行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在巩固深化前一阶段改革的成果,理顺各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查漏补缺增强改革的协同性。

首先,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障碍尚未得到全部破解,改革中也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因此,综合配套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对之前的基础性改革成果进行巩固,推动已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提高改革整体效能,防止改革走回头路。

其次,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改革之间依存度高、耦合性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就是以系统集成的思维和视野,将各项改革措施“连点成线、搭线成面、叠面成体”,使改革各领域、各举措能够彼此串联,形成有机整体。比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必须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制度统筹一体推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须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统筹一体推进;等等。

最后,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打破原有制度体系中的要素平衡,引起权力要素之间的冲突和制度体系内部的不协调。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一方面,要将司法体制改革视为一个整体,统筹协调各项改革举措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使改革的思路能够贯彻到司法体制的各个领域,改革的触角能够深入到司法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从而激发出改革的“联动效益”和“共生效应”。另一方面,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司法机关自身,还需要协调立法、组织、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多主体共同推进,同时与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套、系统关联。比如改革公司、金融、破产、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诉讼制度、审判程序和工作机制,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应当与经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开放性

问题是工作的导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就是针对之前改革中尚未解决的老问题,以及在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在遵循司法规律和契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党的二十大之前,综合配套改革重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确立的改革主体框架,对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作进一步完善,同时适应体制机制变革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效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正与效率的需求。其展开维度有三方面。一是明确各类各层级司法权力主体职责与权限,加快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严格办案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司法更公正。二是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完善员额统筹、遴选和退出机制,努力让司法更权威。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努力让司法更高效。

立足新的历史阶段,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出新的部署,对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综合配套改革还必须保持开放性,顺应现实的需求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不同问题,审时度势纳入改革范畴。例如,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权的标准和程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制度,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司法供给侧改革,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进一步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实现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实现政法工作动力变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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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新时代司法改革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他山之石《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按照《决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总体部署,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新时代司法改革持续推向深入,以高https://www.zgcsswdx.cn/info/12224.html
2.努力以公正执法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提出了部署要求,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5NTY5MzAxNA==&mid=2247496864&idx=5&sn=b2ac77cce4de0cbfd4265b38e816de32&chksm=c1500cfb259e75377b34cb765017c4e03666f384aa28d107b962e9842946a87cc99471df7487&scene=27
3.中国司法体制改革6篇(全文)中国司法体制改革 第1篇 中国司法改革的主导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 提高司法机构“公共产品”的出产能力和效益, 更有效、更充分、更完善地保护社会主体的正当权利, 创造、完善并维护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法律秩序。与此相适应, 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内容在于重新配置并合理界定各种权力关系。由https://www.99xueshu.com/w/fileact5ko36.html
4.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选6篇)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https://www.360wenmi.com/f/filev27mex14.html
5.司法体制改革四项内容律师普法司法体制改革四项内容 普法内容 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2.完善司法责任制; 3.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4.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一是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https://www.110ask.com/tuwen/15948398998215257613.html
6.李少平: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任务及重点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人民法院抓住历史机遇,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尺度、标准、关键,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总体上实现改革工作的平稳开局、重点突破和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向、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明确,改革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但是,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38/6098.htm
7.目前司法体制改革存在哪些问题?最高检回应新闻频道中新网2月22日电 在今日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景峰指出,目前有的改革举措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改革担当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 https://news.cctv.com/2018/02/22/ARTIPIwJjaXvQuMuxiSK2vy2180222.shtml
8.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动态摘要: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正逐渐步入正轨。但,在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本文总结出两方面的问题,即“事浮于人”及司法腐败,对此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司法体制司法改革司法腐败 https://mobile.fabao365.com/dcontent/104438/3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