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赛为纽带,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提升创意水平,搭建交流协作平台,促进成果转化,树立宁夏普法品牌形象。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单位:吴忠市司法局
执行单位:宁夏报业传媒集团会展有限公司
五、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征集宁夏普法宣传动漫人物形象设计、宁夏普法宣传标识形象设计、吴忠普法宣传标识形象设计。文创作品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2.征集内容
(1)宁夏普法宣传动漫人物:要求符合司法宣传教育主题,作者需对作品进行命名并阐述设计理念及说明,人物形象要紧密结合普法工作实际,平易近人,聪明睿智。
(2)宁夏普法宣传标识:要求符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体现宁夏本土特色,简洁时尚,辨识度高,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3)吴忠普法宣传标识:要求符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体现吴忠地域特色,简洁时尚,辨识度高,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3.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原创作品,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凡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2)作品版面大小为A3(297mm×420mm)图幅,横构图,JPG格式,精度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3)单件作品参赛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其中:1张图片需体现作品全貌;其余图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尽可能体现作品原貌。)
(4)每件参赛作品需附上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以内)。
六、奖项设置
分别设立“宁夏普法宣传动漫人物”形象IP设计组;宁夏普法标识设计组;吴忠普法标识设计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一等奖每组1名,共3名,奖金各8000元;
2.二等奖每组2名,共6名,奖金各3000元;
3.三等奖每组3名,共9名,奖金各2000元;
4.优秀奖每组10名,共30名,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者需自行支付奖金税金。)
七、截稿日期
八、承诺、保证与权利约定
(一)保证作品原创、不侵权
所有(个人或团队参赛者)参赛作品,除内容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二)承诺承担侵权的责任和后果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退回作品、取消参赛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有权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三)其他约定
3.在进行评审之前,参赛者可向大赛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参赛作品。
4.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组委会审定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