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进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其中明确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宪法精神的高度统一
在我国,党的宗旨、人民利益和国家意志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指导思想和执政理念成为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指导思想,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通过制宪修宪原则和程序,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根本意志,是我们党依宪执政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实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宪法精神的高度统一,保证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在宪法序言已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宪法又进一步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明确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使宪法对国体的规定更加清晰明确,有助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光明日报》11月30日,原题: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实践探索与光辉历程作者:谢伏瞻)
明确回答走什么样法治道路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很多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
(《经济日报》11月30日,原题: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作者:李林)
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之问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科学理论的价值就在于回答时代课题、推动实践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引正确航向、注入不竭动力。站在新征程新起点,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更好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光明日报》11月23日,原题: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作者:钟会兵)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光明日报》11月27日,原题:历史唯物主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作者:朱景文)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4日,原题: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作者:李松阳)
铺就“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
(《人民日报》11月26日,原题:筑牢“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作者: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