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者,正之至也”,法治是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保障,是建设文明乡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支撑。迈入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当做好乡村法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律保证。
搭建法律服务队伍,注入人才助推剂。“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建设一支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壮大乡村法律人才“枝干”,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是乡村运用法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首先要立足乡村党组织,对村干部开展基础法律培训,让村干部具备基本的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组织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进乡村,让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或律所律师“扎根”基层,让乡村群众能够更好、更专业的运用法治武器;最后要为乡村法律人才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用温暖的服务滋润人才,让法律人才愿意留在乡村、建设乡村。
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念好执法“紧箍咒”。“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乡村法治建设的成效,最终还是取决于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原则,追究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统一性。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插手,对于违法人员,无论是村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要一视同仁,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处理。通过严格执法,让乡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执法”出发达到“普法”“用法”的效果,在乡村树立“法治之尺”,点燃乡村“法治之火”。(吴晨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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