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维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地维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地维修及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
czgc202211-069
招标人
滁州市司法局
项目业主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地(原人大宾馆)维修及布展设计,为公益性场所,具有地区性意义;项目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97平方米。总投资约900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900万元
计划工期
(1)合同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4)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注:实际工期后期可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设计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5000元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地(原人大宾馆)维修及布展设计,为公益性场所,具有地区性意义;项目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97平方米。总投资约900万元。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设计方案、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驻点等全过程工作),后期咨询服务(报投资评审的咨询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内容。
施工部分: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地(原人大宾馆)维修及布展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于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所包含的装饰装修以及院内(含道路、绿化等)、外墙、周边环境的配套改造等。1.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按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创建标准【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建有声光电等多媒体设备和互动体验区域】,拟使用人大宾馆主楼1、2层和裙楼,设立8个主题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区、宪法主题区、民法典主题区、红色法治主题区、地方性法规主题区、青少年学法主题区、中华法系主题区和普法责任展区】和4个功能馆【普法大讲堂、模拟法庭、法治文化工作室、琅琊榜PK室】,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2.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拟利用红线内沿会峰路的附属用房(自行规划使用方式,结合设计方案,可利用或拆除)、人大宾馆主楼第3-5层作为公证、律师、仲裁、人民调解【医调、商调、道调、信访事项等】、司法鉴定等各类法律服务接待大厅和业务服务用房,面积约1800平方。同时,利用场内空地修建停车场地,同时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打造室外法治宣传广场。
项目类别
小型工程
其他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条件(或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或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多标段投标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11月16日17时30分至2022年12月16日8时00分。
获取方式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2月16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①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720000010483
②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11
③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号:184245191875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